湖南三部门联合启动“护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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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食品安全?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明,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健康保护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按照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廳、省卫生健康委决定,3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护苗”行动。
《通知》明确,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并比2018年有所下降;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不低于70%; 2019年第4季度,儿童和学生用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减少至12%以内;全年度学生和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事件增长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事件数量比上年下降10%;组织开展春季、秋季、“三考”期间风险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玩具枪、电动童车、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等重点产品伤害预防干预工作有效开展,儿童玩具及用品致伤问题有所缓解,0岁至14岁儿童在总伤害案例中的占比比上年度减少2个百分点以上。整治范围涵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校园及周边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小作坊、食品摊贩等; 学校饮用水;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等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学生校服、校园跑道及原料生产和集团采购单位。
《通知》要求,各部门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整治宣传、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报送信息,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活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控学校发生严重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事件,全面提升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学生和家长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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