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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切合性情方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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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多年来的书法教学重“术”而失“道”,即注重技法的教学,忽视书法艺术中文化和精神的传递,这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般低效的教学方式。一线书法教育工作者应认清书法的本质,从本质入手强化内功的修炼,如此,“技”方能通,“艺”才能成。故,教师在书法教学中应从文化传承的角度,让学生接受熏陶;从精神感染的角度,给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这才是提高学生书艺、提升个人修养之正道,才是书法教育之正道。
  [关键词]书法教学;临帖;体悟精神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19)21-0054-03
  [作者简介]姚小立,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教育局教研室(青海海南,813300)副主任,一级教师,江苏省对口援青引进人才。
  我是语文教师,也是书法爱好者,平时喜欢临临帖,写写字,阅读一些书法方面的文章,对书法教学的亲身实践较少(早年有过一个月的初级书法培训班的任教经历)。不过在与书友的交流以及所见学校的书法教學情状中,让我对书法教学产生了一些思考。书法教学的目的是在于培养学生书写的本领,还是在于通过对书写之法的学习、实践、探索去传承文化,培养学生的审美趣味?孰轻孰重,不言而喻。二者之关系其实就是“术”与“道”之关系。通过交给学生书写的方法,提高其书写的本领,这是“术”;而“道”则就涉及书法的本质了。书法是“艺”而非“技”,凡“艺”者皆有以下特点:一是要具有文化的内涵和意蕴;二是要折射出书写者的个性审美及情思;三是要有变化、创造的元素在其中。
  “道”与“术”二者本不可偏废,但现实的书法教学中,人们往往重“术”而轻“道”。这是很危险的,道之不存,术何附焉?若连本质都不能把握,外在皮毛之“术”又能达到怎样的水平呢?结果无非是:要么行之不远,要么渐行渐远,最后失之千里。而以“道”御“术”方为书法学习之正道,也是书法教学之基本原则。
  那么,如何在书法教学中处理好“道”与“术”的关系呢?个人认为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尊重学生个性化的审美意趣;二是要注重文化的渗透。因为书法艺术一方面凝结着书法家的精神气质,另一方面也承载着整个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审美品位。不尊个性,难得其神;不涉文化,便失其根。
  我在与书友的闲聊中曾产生过一种构想,十分契合上述的“道、术”之思。这里不妨先行摆出,再追论之。
  我们从当下书法教学现状聊起,皆对教师仅仅限于自己所长,或从颜、柳、欧、赵人手对学生进行笔画、字形、结构的训练之法不敢苟同。此种训练简单机械,仅仅是进行书写练习,提不起学生的兴致不说,哪里可以看到一点书法的影子?百度百科中对“书法教育”如此定义:“书法教育是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书法教育,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一种技能的教习,也是一种文化修炼,精神的陶冶。”那么,作为书法教育最主要的方式和途径——书法课堂教学,其目标和任务不言而喻。如技能培养、艺术欣赏、传承文化、培养情怀、陶冶性情、提高修养等,皆不可偏颇。但因技能培养是基础和重点,故在实际的书法教学中,书法教育便被“简单化”地削减成了以单一训练书写技能的“写字课”。如何真正在书法教学中实践书法教育之目的呢?现仅以中小学的书法教学入门指导为例,谈谈所预设的书法教学方式:
  在书法教学的初始阶段,应让学生对各种碑帖有一个初步的感知和了解,如果时间允许,最好能给学生专门安排几节书法史和书法艺术欣赏课,使学生充分了解汉字的演变,初步掌握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门类、流派、特色,以及欣赏书法作品的方法等等。这些知识应以感性的、具象的展示为主,辅以适当的理性渗透。学生有了对书法艺术的初步了解,懂得如何欣赏书法,才有可能步入书法的艺术殿堂。在此基础上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禀赋气质等因素选择自己喜欢的碑帖人手临写。教师再对学生进行笔法、结体等方面的指导,学生才会更有兴趣,教师的指导才会发挥最大的效应。不过,这对教师的要求似乎就高了,对于篆、隶、草、行、楷的基本知识与技法应该有所掌握。只有这样,书法教学才是真正做到了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若是以某个单字的教学人手,亦当遵循以上原则。如教授“人”字的书写,教师就可以将碑帖中关于“人”字的书写集中在PPT上展示,让学生探寻不同时期“人”字的书写变化和不同书家对“人”字书写的个性化处理。既要寻出不同,又要找出共性,揣摩体会书法艺术之变化与书法家们独具个性的创造,领悟“变中不变”的书写规则。在此基础上,让学生自由选择“合口味”的书体进行临写,师再相机指导,岂不有的放矢?这种“合口味”的选择,既是了解书家的过程,也是认识自己的过程。这样的书法教学可兼顾书法学习的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产生这样的构思,源于我与友人在学书过程中彼此之间长期的切磋与交流。书友一直追二王一路,笔画细瘦,体态秀妍,其无论临帖还是创作都感觉得心应手。我一直是钟元常的忠实粉丝,近年来一直以临习其小楷为主。钟字用笔变化多端,笔画的粗细和字形的结构都与寻常正楷区别较大,且每个字都具鲜明特色,结构和用笔甚至可谓偏于怪异,整体风格高古灵动,意趣非常。我所喜爱的风格即是如此,故常常品读“季直”“贺捷”“力命”诸帖。书友所习亦多为小楷,元常的《荐季直表》也曾一度临习,后又推荐与我,我对此帖亦是愈临愈勤,越品越有味道,越写越爱不释手,并自觉得了其中三昧。可每与书友论议,他都会发出“虽觉其好,却写不得”的感叹,还是更喜“黄庭”“乐毅”以及大令之“洛神”,故其小楷风格更偏向于笔画瘦劲、结构端正、体态妍美,这与我倾向粗细变化明显、用笔敦实厚重、追求点画之意趣的书写相异。这也许就是各自不同的性情所致。
  另外,在此还想就我个人的书写经历来谈谈书法学习中个人性情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般初学者所接触的第一本法帖往往会在其书写风格的形成上打下深深地烙印。以己为例,我初学颜平原,如今无论是写元常、二王,抑或是篆隶,出笔还是会有颜字的影子,这是一开始就嵌入体内的东西,已是消除不得。而当初学习颜字,一方面是学校教习此体,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在了解欧、颜、柳、赵后所做的选择——更喜颜字的血肉筋骨俱全,这也正是我个人性情的折射。在我所认识的书友中,以各种字体人手者皆有,也有的在求学之时,囿于見识所限,习某体数年一直未得其要,后遍识诸体,才发现原来一直在走着弯路,学着和自己的性情喜好并不契合的书体,故一直未登书艺之门。而在遇到一己钟情的书体、书家后,便处于废寝忘食、手不释卷、日夜品味琢磨的状态,不日便有所悟,融会贯通,水平大进。此亦是性情与书体的契合使然。常言道“字如其人”,说的便是一个人的性情、阅历等已经完全融入并展现于其书写之中。而所谓风格独到的书家,就是其独特性情在书写上的稳定体现。今人之于古人,虽然相隔百年千年,但性情未必会有距离。比如有人欣赏、敬慕苏轼的豁达、超然、自适,观其手札,便会产生共鸣,对其中流淌的气韵心向往之。也许,正是相似性情的吸引,我们看到某帖某碑才会产生一种一见如故的冲动,甚至感觉其字似出己手,爱慕至极。
  当然中途“倒戈者”亦有,开始喜之,而后厌之,其中原因或由于认识之变化、境界之提升,或源于对书家人品的深入了解,发现并不值得称道,故遂恶其书也。傅山便是一例。其在《题自临兰亭后》中有云:“贫道二十岁左右,于先世所传晋唐楷书法,无所不临,而不能略肖。偶得赵子昂香山诗墨迹,爱其圆转流利,遂临之,不数过而遂欲乱真。”傅山在学习赵孟頫之前,接触的都是晋唐时期的石刻,所以不能领悟其精神,当看到赵孟頫墨迹的时候,随即被其“圆转流利”所吸引,因为喜欢,所以上手就成了自然而然之事。(这也给我们以启示:引导学生临帖当从墨迹开始,毕竟可以看出用笔的细微变化,不至走弯路,入歧径。)不过,在甲申之后,傅山对赵孟頫的态度发生了急转直下的变化,“余极不喜赵子昂,薄其人,遂恶其书”“熟媚绰约,自是贱态”“痛恶其书浅俗,如徐偃王之无骨”。很显然,傅山痛斥赵孟頫是因为政治原因、人品问题,正所谓爱之深,痛之切。前后之变,乃是对赵体由表及里的认识之变,是对子昂书中精神气质的深入体悟。
  由此可见,书法之所以被称为艺术,盖因其传递的是一种精神,一种承载着个性、修养、人格、气质等丰富内涵的精神。因此,书法教学切不可缺失了这种精神的传达,要让学生从临习前人的碑帖中感知文化,体悟精神,真正走进先贤大师们的艺术和精神世界,这才是提高书艺,提升境界的必由之路,才是书法教学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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