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多彩的山东年俗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山东为东夷故地,又是夏商周三代文明的重心,这就奠定了山东传统民俗文化的典型性基调,也造就了以春节为代表的传统节日文化的典型性。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在山东地区具有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符号。
“年”字最早见于甲骨文,上面是“禾”,下面是“人”,是一人背负成熟的谷物的形象。年的本义是年成,即一年内谷物的收成。《谷梁传·桓公三年》记载“五谷皆熟为有年也。”《谷梁传·宣公十六年》云:“五谷大熟为大有年。”这里的“年”指的都是庄稼的收成情况。许慎在《说文解字》解释为:“年,谷熟也。”《尔雅》记载是:“夏日岁。商日祀。周日年。”这里“年”的意思延伸为谷物的生长周期。到了岁末,五谷成熟,经过一年的劳碌,人们祭祀神灵祖先,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沿袭下来,这便是年俗的雏形。
山东为东夷故地,又是夏商周三代文明的重心,这就奠定了山东传统民俗文化的典型性基调,也造就了以春节为代表的传统节日文化的典型性。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在山东地区具有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符号。
腊日
“腊日”即农历腊月初八,俗称“腊八节”。腊八节最重要的习俗就是以米、豆、枣等熬制腊八粥。山东广泛存在这一习俗,在曲阜地区,“腊八日,祭先农,献谷果,告成功。和五谷为腊八粥。”(清乾隆《曲阜县志》)在济南地区“季冬月八日食腊粥。”(清道光《济南府志》)长清地区“即阴历十二月初八日以多种谷米作粥食之谓之腊八粥。”(民国《长清县志》)阳信地区“十二月八日啜腊八粥,以枣栗莲子芡实薏米和米煮粥。”(民国重修《阳信县志》)腊月初八,全家聚在一起食用腊八粥,本意是庆祝丰收,表示年内五谷丰登,收成有余。在山东的一些地方诸如曲阜、邹城、临沂等地也将腊八日作为周济穷人的日子。“十二月八日食腊八粥,城西大庄花店开棚。”(民国《曲阜县志》)所谓“开棚”,即在公共场所搭建棚屋,免费向穷人供应腊八粥。这体现了乡邻相助、济贫扶困的意象。
在山东还有不少地方有腌制腊八蒜的习俗。把剥了皮的蒜瓣儿放到一个密封的罐子里,往里面倒人适量的米醋,蒜瓣就会慢慢变绿,到新年除夕夜吃饺子的时候拿出来享用,称之为腊八蒜。
辞灶日
辞灶这一习俗由来已久,《礼记·月令》说:“祀灶之礼,设主于灶径。”宋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十首》中有《祭灶词》曰:“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云車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猪头烂热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团。”生动形象地描写了辞灶之礼。
山东地区多以腊月二十三日为辞灶日,俗称“过小年”。辞灶是在腊月二十三这天送灶王爷上天禀报的日子。汉郑玄注《礼记·祭法》中说:“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传说灶王是玉皇大帝派到人间,监察人间善恶美丑的神仙,每年腊月二十三都要上天向玉皇大帝禀告人间的情况。民间辞灶多用饴糖祭灶,请求灶王爷上天多言好事,保佑家人平安。辞灶过后,诸神升天。民国《高密县志》记载:“二十三日暮以糖饼茶果祀灶。”民国《曲阜县志》记载“二十三日饴糖祀灶。”民国续修《莱芜县志》云:“腊月二十三日祀灶,供糖瓜送灶神去谓之小年。”在辞灶日,人们还要打扫屋宇,俗称“除残”,意味扫除过去一年内所有的烦恼和不快,干干净净迎接新年的到来。清道光《济南府志》记载:“二十三日祀灶神扫屋宇。”民国重修《阳信县志》记载:“十二月二十三日谓之小年,辞灶扫舍宇。”也有些地方的“除残”在腊月二十四日,民国《高密县志》记载:“二十四日扫屋尘日除残贫。”民间嫁娶之事多安排在辞灶日之后,民国《邹平县志》记载:“二十三日后多嫁娶以为无忌。”此时诸神升天,多无禁忌,以示尊天敬神。
除夕
除夕是岁除之日,是辞旧迎新的日子,贴春联、挂年画、祭天地、祀祖先、接君灶、燃爆竹、照庭、守岁、拜年、分压岁钱,是山东地区最主要的习俗。明代范景文《和北吴歌》:“桃符门挂映春联,爆竹声中又一年。”这句诗是这一习俗最贴切的描写。
春联也称门对、对联、桃符等,文字简洁精巧、对偶工整,种类繁多,是中国古老的文学形式。据说这一习俗始于宋朝,又传后蜀孟昶在桃符板上题“新年纳余庆,佳节号长春”,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第一副春联。山东各地皆有贴春联的习俗,春联、福字、门神、桃符等各式各样,都是人们祈求辟邪纳福的行为。清道光《济南府志》记载:“除日易桃符、贴春联,是夕辞岁爆竹,家人设酒守岁。”民国《高密县志》记载:“除日贴春联,易门神、桃符,至夕陈设祀仪,家长给子女守岁钱。”每逢新春,家家户户都要将红纸黑字的春联贴于门上,以增添节日气氛,也象征着迎接新春的开始。年画是中国古老的民间艺术,反映了民间风俗和信仰,寄托了人们对未来的希望。杨家埠木版年画和高密扑灰年画是山东地区最具特色的年画。
爆竹也称“爆仗”“鞭炮”,在火药发明之前,人们用火烧烤竹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以辟邪除恶,所以称作“爆竹”。鞭炮响声,可增添节日的喜庆,给人们带来吉利。民国重修《阳信县志》记载:“十二月终日谓之大年,相沿为腊祭之日,是夕名除夕。易门神桃符,贴花胜,燃爆竹,焚苍术、柏枝、棉柴,行腊祭礼,亲属互相为礼谓之辞岁。老樨团饮谓之守岁。诘朝锬长命菜(即马齿苋),饮屠苏酒,自少而长。”
照庭就是在门前燃烧柴草照亮门庭,以趋吉避凶,也有在庭院置挂灯笼者,这一习俗在山东地区普遍流行。民国《长清县志》记载:“阴历十二月三十日,各家皆换门对,日落后用蒿草在门外或庄边焚之,点爆竹敖花,谓之照庭,亦有徒烧蒿草者。”民国《曲阜县志》云:“家家作圆明灯照庭院。”现在多置灯用以代替。虽然做法有所差异,但是都反映了人们祈福纳祥的美好愿望。
祭祀天地祖先,叩拜父母长辈,是除夕日山东地区年俗的一项重要内容。《论语·八佾》云:“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在礼乐色彩浓厚的山东地区,祭祖有慎终追远的意义,在对祖先表达敬意与怀念之时,祈求祖先保佑后世子孙。在山东地区年祭的习俗通常是在除夕日将家堂备好,到黄昏时请祖,然后在家中祭祀。清乾隆《阳信县志》云:“除日……设坛礼神,陈奠具于家庙,庭燎、爆竹,是为辞岁。”民国《东平县志》记载:“期年,扫除屋宇,清洁几筵,恭请仙人神主。按昭穆位置,有供三代宗亲纸牌位者,亦有买纸画一轴,备列高曾祖考某某之位,悬诸壁间而供之者,俗谓之家堂。除夕,奉祀祖孙至郊外焚香叩首,迎仙人之神回家,复在神案前行礼。上茶奠酒,设果品,午夜备设祭席。元旦,家主率家属向神案前,依次行四叩礼,三日内每服必祭。”民国《泰安县志》记载:“除夕,家长率子弟奉香向大门外出迎,引至祭室,奉茶献果。午夜,设鸡、鱼、肉、肝、肺、蔬菜、米饭、饽饽、黄白米糕、水饺祭之。男妇挨次行礼,礼毕,然后子弟妇女给长辈叩头。启明,族人邻里拜年者,先向家堂桌前行礼,次及活人。”民国《长清县志》云:“请祖先牌位向庄边或门外迎接,供以酒馔,亲族互相叩拜谓之辞岁,家长以钱分给谓之压岁钱。”民国《高密县志》记载:“元旦五更燎庭、爆竹礼真宰,迎灶、祀先毕,家众以次称寿逐出贺。” 在山东的农村地区,几乎每个地方都保持着大年初一早或上午给长辈好友拜年的习俗。初一早起,要着新装拜年,按照长幼次序,先拜本家族,然后拜乡里。清光绪《平阴县志》记载:“正月元旦祭神祗祖先,食水饺,拜亲长,出门遍拜亲党谓之拜年。”
破五与人日
山东地区,初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俗节日,俗称“破五”。意即年已过了五天,到了开始谋划下一年生活的时候了。家家户户都希望新的一年里发财,初五亦被称为“财神日”,清顾禄《清嘉录》云:“正月初五日,为路头神诞辰。金锣爆竹,牲醴毕陈,以争先为利市,必早起迎之,谓之接路头。”清康熙《茌平县志》记载:“三五日后汲井、开市。”这一天商家开市,十分热闹。
人日是正月初七。民间又称“人胜节”或“七元日”。据汉东方朔《占书》记载,农历新年的首八天为人和不同畜牧作物的生日,次序为“一鸡,二狗,三猪,四羊,五牛,六马,七人,八谷。”隋代薛道衡《人日思归》诗中表达了人日时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人春才七日,离家已二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人日反映了人们祈福纳吉和求平保安的愿望以及对“人”本身的尊重。
元宵节
元宵节是农历正月十五日,是过年期间的一个重要节日。在这一天,人们走出家门,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因场面热闹,俗称“闹元宵”。明朝人于慎行在《元夕观灯呈张君侯》中描写过山东地区元宵灯会的热闹场景:“孤城此夜艳年芳,巷陌弦歌玉漏长。残雪离迷明月影,疏灯隐闪画桥光。笛中折柳声新听,马上传柑事未忘。为报河阳仙令道,春风花树已飞香。”元宵节的主食是汤圆,清光绪《平阴县志》记载:“食元宵。捏面为灯,注香油各处散之,按月捏者日月灯,按家长岁捏者日岁灯,西门外清凉院演戏,城内大张灯火,办杂耍。”民国《曲阜县志》记载:“正月上元食汤圆,观龙珠戏与他邑同。”民国《高密县志》云:“元夕先后张灯放烟火,儿童陈百戏歌舞彻夜,是日丸糯米面食之日元宵。”
元宵节的次日即正月十六,在山東地区流行“走百病”的习俗。尤其是妇女盛装出行,或游街观庙,或登高望远,借此祈福。清光绪《平阴县志》谓之“十六日晚,齐赴文庙,妇女谓之走百病。”民国《高密县志》云:“十六日女子邀厕姑,问吉凶,连袂出游,日走百病。”正月十六之后,“童子入学,士农工商各寻其业。”(清乾隆《阳信县志》)人们开始从热闹的过年活动中回归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春节的活动基本结束。
在儒家伦理道德盛行的山东地区,年俗作为农业文明的产物,不仅是庆贺节日的方式,更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蕴含着民族精神,显示了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追求,因此以春节为代表的传统节日具有凝聚民族向心力的功能。山东地区这些丰富多彩的年俗活动,最重要的文化意蕴是趋吉避祸,纳福求祥,这也是千百年来人们共同的美好愿望。
编辑/栾小惠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8058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