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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托管民办,携手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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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总数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78%,随迁子女接受优质教育问题成为东莞教育的突出问题。我市主要通过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但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不高。因此,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成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2016年我市印发了《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用五年时间分两轮实施委托管理,旨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过第一轮三年的托管试点实践与探索,托管学校办学水平整体得到提升,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明确托管工作目标
  实施委托管理,通过优质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进行托管,以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探索构建适合我市民办学校发展的委托管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公、民办学校优质资源共享;二是学校根据托管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在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打造办学特色、建设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搭建学生活动平台等方面,分阶段分项目制定具体实施目标;三是通过工作总结提炼,为第二轮委托管理试点工作、集团化办学等教育改革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二、坚持托管工作原则
  第一,以校为本原则。基于学校实情定制“一校一案”托管项目,托管委员会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在教育教研层面以师为本,在教育课程层面以生为本,分工具体、目标明确。第二,目标一致原则。托管委员紧紧围绕“整体提升受托方学校办学水平”这一目标,强化系统规划,积极推动托管双方教育要素的相互配合、互惠共赢。第三,民主开放原则。通过托管主体自我申报启动项目,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托管项目实施进程,通过征询各校意见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通过各方问卷调查工作满意程度,通过绩效评估反馈指引工作完善。第四,结构匹配原则。三个层面体现:一是在管理层面,在教育理念、教育价值追求上形成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念;二是在教师层面,注重人文管理,通过常态教研、帮扶、参加专业技能竞赛等提升专业人员教研能力;三是在目标层面,确定共同的效果量化指标。第五,资源共享原则。在行政层面,重视市级统筹,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市教育局牵头,财政、人力资源保障等协同配合;在项目落实层面,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手段打造智慧教育平台,互通共享。
  三、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第一,托管方和受托方的关系。公办学校是规划主体,要做到主动诊断,准确提出切入工作思路;民办学校是实施主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提高改革发展内动力。第二,政府资金扶持与举办者投入的关系。政府扶持资金的投入相应拉动了举办者在配套对接硬件、教师待遇、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推动了学校发展。第三,破旧与立新的关系。经过长时间的探索磨合,托管团队结合实情革除了受托方学校不适应学校发展的旧制度,完善和补充了新的规章制度。举办者开始进一步思考学校的规划发展,教师更新了育人观念,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第四,短期改善与长期发展的关系。托管工作初始阶段,采取“输血”的方式实现短期托管目标。在逐渐筑牢托管工作基础以后,建立受托方学校的“造血”功能,实现学校长期发展的目标。第五,队伍建设与队伍稳定的关系。托管团队坚持走人才强校战略,使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得到迅速提升。
  四、科学推进托管工作
  第一,筑牢托管工作基础。一是在市、镇、学校三者之间,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在托管团队内部之间建立良好关系;二是发挥了托管双方双主体的自觉作用;三是深入调研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程;四是在学校、人员、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理念等要素之间做到多方精准对接;五是在工作过程中持续改进,以适应实际需求;六是做到在人员、制度、资金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第二,抓住托管工作关键。一是注重干部和教师两支队伍建设。二是注重优化设施设备。三是注重构建长效机制。第三,充分发挥托管委员会的核心作用。托管委员会建立了定期例会制度,形成了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与民办学校董事会、校长之间畅通的沟通机制,加强了顶层设计规划。第四,制定并及时调整基于受托方学校需求的托管实施方案。坚持“以校为本”原则,立足于受托方学校需求,托管方学校组织对受托方学校进行初期诊断,并根據初期诊断结果和受托方学校董事会提出的托管目标,制定托管实施方案。第五,重视增强受托方学校的“造血”功能。在托管工作过程中,不断帮助受托方学校进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注重学生健康成长,从顶层设计上保证逐步由“输血”到“造血”转变,以实现受托方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五、托管成效显现
  第一,受托方学校办学内涵持续丰富。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在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快丰富了受托方学校文化内涵。如东晋实验学校推动“三香文化”建设;东安小学开展“悦读经典·点亮生命”活动;莞雅现代小学大力打造“香雅文化”等。
  第二,师生综合素质整体提升。托管方学校通过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研发各类校本课程、共建校园文化活动、深化家庭教育等途径,促进了受托方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综合素养。如松山湖实验中学和振安中学联合开发教育云平台,促进了教师专业化发展。
  第三,校园文化建设更加完善。各托管委员会通过创新文化活动互动,提升受托方学校学生的道德、人文、艺术等综合素养,并提出学校文化建设目标,不断丰富文化内涵。例如,在东晋实验学校举办三校学生共绘一幅画、互荐一本书、共同举办“六一”文艺晚会,创新了公民办学校校园文化互动模式,进一步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第四,民办教育区域品牌初步形成。通过托管工作,鼓励并促使举办者更注重从特色建设、声誉品牌、骨干教师、师资研训和硬件设施等领域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受托方学校的办学品质。托管工作得到了社会媒体广泛关注,《中国教育报》《南方日报》和广东电视台报道了振安中学、佳辉学校的托管成效,大立学校被评为“东莞市优秀民办学校”。各受托方学校的招生人数均有较大幅度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第五,委托管理工作机制逐步成熟。委托管理试点工作是积极的办学模式改革探索和行动研究。通过三年的试点推进,初步构建了适合我市民办学校发展的委托管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渐形成我市公民办学校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促进了受托方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为探索推广镇(街、园区)托管工作和集团化办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第一轮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大胆创新、稳妥推进,丰富了学校内涵,完善了校园文化建设,提升了师生综合素养,推进了家校共育,使受托方学校办学水平整体得到提升,在区域形成一定的影响力。该工作的实施,创新了“二托一”托管模式,积累了可行的托管工作经验,为第二轮工作和集团化办学提供经验借鉴,为探索形成我市公办和民办学校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促进民办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
  【注:本文系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路径的实践研究——基于托管模式探索”成果(课题批准号: 2018YQJK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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