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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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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声无哀乐论》是集中体现嵇康音乐美学观点的著作。目前,学界对该论著的研究视角基本聚焦在其与《礼记·乐记》观点的异同比较方面,而对《声无哀乐论》内蕴的美学内涵关注较少。而在本文的研究中,另辟蹊径的从“和”的角度来探究《声无哀乐论》的主旨及核心观点,挖掘其内蕴的音乐美学思想。
  关键词:《声无哀乐论》;“和”;美学思想
  《声无哀乐论》是我国西晋时期文学家、音乐家嵇康所撰写的一篇探究音乐本质及其特征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嵇康提出了“音声之作……其体自若而不变”,音乐不因“爱憎易操、哀乐改度”的观点。简而言之,即认为音乐自身具有其独特的组织规律,并不包含任何情感因素。这种观点,与《礼记·乐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的“主情”之乐论形成了判然对比,成为了我国古代音乐理论和美学史上双峰对峙的两大观点。因此,《声无哀乐论》也受到了历代学者的重视,在今天仍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当前,学界对于《声无哀乐论》的学术研究,往往聚焦于音乐和情感之关系、音乐是否自律等问题上,然而,对于《声无哀乐论》中所涉及的“和”的美学精神,却有所忽略。由于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多次提及“和声”、“和气”、“和心”等概念,并据此提出了“无声之乐,民之父母”的观点。这也就预示着“和”有可能正是探究《声无哀乐论》核心观点的关键之所在。此外,由于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反复提及“声”和“乐”这两个不同概念,且皆与“和”的审美理想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故而在下文中,首先辨析“声”、“乐”概念之含义,进而探析其中所包蕴的“和”的音乐美学思想。
  一、《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
  首先,必须区分开“声”和“乐”的概念。《声无哀乐论》中的“声”专指器乐,而“乐”不仅可以指器乐。而且可以指声乐(唱诗)、器乐、舞蹈三位一体的综合表演形式。器乐的“声”是“三位一体”之“乐”的一部分。“乐”能表现哀乐,但并不妨碍嵇康以“声无哀乐”立论。因为在“乐”的表演中,由于唱诗有歌词能够直接抒发感情,所以器乐之“声”已经随之而带有了鲜明的感情色彩。故而,“乐”在总体上是有哀乐的。但是单独地把“声”从“乐”中抽取出来后,它就能够彰显出自身的规律与特点了,这就是嵇康所认为的“声无哀乐”。
  具体到单独的器乐之“声”,自然是有其规律的。意即它是有“道”的。这里所说的“道”,就是基于节奏、旋律而表现出来的自身音响要素(音高、速度、力度、音色等等)组织的和谐性。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力克和嵇康都认为,器乐的运动(节奏节拍速度、旋律高低起伏等等),都能象征人的情感运动的某些特征。比如,速度快的器乐,它的展开运动类似于人的情感激越的变化形态,所以能引发人的激越情绪;速度舒缓的器乐,其展开运动类似于人的情感平缓安静的状态,所以能引起人的平缓安适的情绪。
  但是,情绪只是人欣赏器乐的后果,是人随着音乐运动激发了自身情感的经验,并不是器乐本身就有这样的情感内涵。这就像“风吹万窍(树洞)”一样,根据树洞形状不同,其共鸣效果也不同,因此每个树洞发出的声音(音色)也有所不同。之所以树洞发出的声响不同,那是由于自身形状决定的,并不能归咎于风,因为风始终是相同的。所以,《庄子·齐物论》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回到本文的器乐论题上来,如果套用上述“风吹万窍”的比喻,那么器乐就像是风,万窍就像是人。人的情感经验各个不同,就像是万窍各有形状而各不相同一样。“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就是说一群人听了同一段器乐,有人欢快有人悲伤,这是因为他们的情感经验不同,所以才在聆听同一种器乐的时候表现出了不同的情绪。在这里,器乐就像是风,人的情感经验就像是窍。人听了同一段器乐产生不同的情感表现,这也并不能归咎于器乐本身,只因为自己的情感经验不同。所以,嵇康就据此论证了器乐只有它自身的运动属性,这种运动属性只要能表现出器乐各音响要素自身的和谐自洽,则它就是合格的器乐。这些合格的器乐,速度快而激越的,能引发听众的激情;速度慢而舒缓的,引发听众的安宁情绪,这都归结于听众自己的情感经验,并不能归结于器乐本身。这就是“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
  二、《声无哀乐论》中“和”的美学思想
  如前文所述,在《声无哀乐论》中,嵇康多次提及“和声”、“和气”、“和心”等概念,这是由嵇康的思想决定的。嵇康是儒生,在根本上信奉儒家理念;但是,魏晋时期名士们在儒家之外又普遍地信奉道家,追求个性自由。所以,像嵇康这样的名士,属于儒、道两家思想合流的典型代表。“道家”思想认为人的天赋秉性是“群生安逸”,这样就会像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所说的那样:“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获得“天然的幸福感”。所谓“天然”,就是说不需要向外去追求,之顺应自心的秉性规律就能得到。所以,要获得“天然的幸福感”,那就需要明确自己的天赋秉性。道家认为宇宙万物包括人的天赋秉性都应该顺应自然。而具体的表现,就是《庄子·逍遥游》中所说“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鼹鼠饮河,不过满腹”。意思是,小鸟在树林里搭窝,选一个枝条就够了,并不需要像某些欲望强烈的人一样贪婪地占有大量地盘;鼹鼠在河边喝水,只需要灌满肚子就行,并不需要像某些贪婪的人一样要把整条河据为己有。从此归结出:人的天赋秉性就是“要有节制,不过分”,这就是顺应自然的具体表现。
  而儒家所倡导的“中庸”,也要求人干一切事情,都需要有节制,不过分。正是在“有节制,不过分”这一点上,儒、道两家取得了一致,达成了共识。这种“要有节制,不过分”的秉性,即为“和心”。而嵇康认为,音乐是要表现并引导这颗“和心”的,那就必须要演奏“和乐”,就是那种引导人心趋向不争不斗的安宁舒缓的音乐,也就是儒家所说的具有“中和之美”的器乐,而非。这就要求声乐的各种音响要素(音高、速度、力度、音色等等)要表现出平和舒缓的性质,不要过分地追求新奇变化。这样,就能象征性地引导人们平和舒缓的情绪而回归于自身“有节制、不过分”的天赋秉性——“和心”,才能使人获得“天然的幸福感”。
  最后,依据上文的论述内容,再来简要评析《声无哀乐论》和音乐“自律”性的关系问题。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力克在其《论音乐的美》一书中提出了音乐“自律”的理论。其主要观点是:在现实世界当中,并不存在可供音乐模拟的任何“范本”。所以,音乐并不能表征现实生活中的任何具体事物,也不能引起听众明确的情感反应。故而,音乐的内容恰恰是其自身的乐音组织及运动等表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汉斯力克总结出:音乐的美仅在于其形式,而其本身是没有目的的。所以,有无目的,恰恰是判断某个理论是否符合“音乐自律论”的一项重要指标。虽然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提出了“和声无象”、“音声无常”的观点,似乎非常接近于“音乐自律论”。然而,嵇康论证“声无哀乐”的本质目的却在于:借助“和乐”达到天下归于大治。故而他的《声无哀乐论》偏向于政治而不强调审美,因为对音乐的功能有所寄托、有所冀望、有其目的,所以也并不是像漢斯力克《论音乐的美》那样强调音乐的自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见,在嵇康的理想中,就是希望用具有“中和之美”的“和乐”来引导人天赋的“和心”,最终达到天下的大治。这就是《声无哀乐论》多处倡导“和乐”的原因所在,也是《声无哀乐论》“和”的美学思想之集中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 马莉莉.《声无哀乐论》及其产生原因[J].艺海,2018,06.
  [2] 段博洋.2006-2015年《声无哀乐论》的研究综述[J].北方音乐,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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