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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关于继续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支持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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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家畜家禽饲养数量多,但存在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国家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台了的相关意见以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标准。2017年底,财政部出台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将养殖环节由原来的“根据处理头数据实结算”变为“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的“包干下达”。在山东,病死猪补助标准由原来每头40元降至每头不足30元,没有确切的补助标准后,地方财政配套积极性不高,无害化处理企业开始出现亏损。山东省汇富盛以及浙江、江苏、湖北等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龙头企业已联合向国务院反映财政支持政策弱化导致相关问题,一旦财政補贴降低或没有,存在直接“关门”的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对此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议财政部继续实施原财政支持政策,发展改革委对建设完成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进行补助。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是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的惠民政策,目前,整个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情况并未发生改变,该财政支持政策改变会引发产业发展矛盾,建议继续执行原每头80元的支持政策。同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动物防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成效显著,以山东省为例,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将近15亿元,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的补贴标准,对建设完成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每个500万元进行补助。否则,现有财政支持政策改变,现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将难以为继。
  二是建议中央财政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扩大到其他畜禽品种。目前,补贴品种仅限于生猪(我省财政已将毛皮动物胴体纳入补贴范围),没有对牛、羊、禽等畜禽品种出台无害化处理支持政策,建议中央财政扩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对其他畜禽品种无害化处理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建议其他畜禽品种,按照1200元/吨或者可以折算成猪单位(每头80元)实施(30只蛋鸡、鸭或鹅、60只肉鸡、30只兔、3只羊分别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补助。
  三是建议修改《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国家标准,增加非洲猪瘟病毒核酸不得检出等内容。删除4.1饲料用骨粉4.1.1中。“不得使用发生疫病的动物骨加工饲料用骨粉。”的表述;删除4.2 饲料用肉骨粉4.2.1中,“不得使用发生疫病的动物骨加工饲料用骨粉。”的表述。修改理由:因为即使发生疫病的动物废弃组织及骨经高温高压、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后的产品,其所携带的病毒、细菌均会被彻底灭活。标准只需规定不得检出相关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毒、细菌即可。德国、日本、台湾等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主要是用病死动物生产的。我们限制我国不使用发生疫病的动物生产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却迫使我们进口国外使用病死动物生产的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行为?
  建议请财政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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