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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完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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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采伐树木是森林采伐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通过控制森林采伐量逐年增加森林资源存量,最终实现森林可持续利用、可持续经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林业发展。从木材生产转向生态建设。在总结树木采伐利用政策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完善;林木采伐;利用
  引言
  森林采伐必须始终坚持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森林采伐是林业生产的重要活动,人们经营利用森林,必然要涉及到森林采伐。但随着人们日益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和对生态建设的加强,发挥林业的多种效能的呼声日益高涨,特别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的提出,森林采伐受到极大重视。实行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完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已成为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关注的焦点和根本要求。
  1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思路
  目前,国家对全国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18个省(区)给予了资金补助,其中包括木里县,该县是一个林业大县,禁伐前全县80%以上的财政收入都来自于林业。禁伐后只有依靠国家专项资金的扶持,因此该县的目前主要工作是对森林进行分类区划界定,划定范围,搞好规划,划分核心区、禁伐区、生产经营区和生活区等,依照分类经营的思路尽快调整规划,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限伐或停伐计划,并组织对森林资源实施分类经营战略,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经济的需求和国家林业分类经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总体思路作出方案,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划定公益林、商品林,以便按林种和立地生产潜力组织科学经营,分类管理,建立新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本着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原则,追求经济效益和生态安全双重目标,将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商品林和公益林建设协调同步,持续发展。同时,要大力发展非林非木产品,保证林区群众生活。
  2 完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的建议
  木里县森林资源消耗点多、面广,管理涉及环节多、范围广、难度大。该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县,少数民族同胞世代居住在山区,生产生活用材都来自于天然林,作为非商品材的消耗十分大。由于自然资源条件、商品用材、人工林的发展又极为滞后,因此,面对林业分类经营、木材放开经营的森林资源管理新形势、新特点,应该在坚持生态优先、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采取管理中现实有效的新措施、新对策,完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
  2.1完善林木采伐政策
  按照促进资源增长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指导林木经营者自主科学编制、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开展天然林可持续经营研究,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材。
  对人工用材林,经营者可以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其采伐限额根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森林采伐量制定。在采伐限额编制单位内,人工用材林年采伐限额本年结余的,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在非林地上营造的商品林,经营者要求采伐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保证其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2.2强化采伐管理基础工作,规范采伐管理制度
  按生态优先、分类经营的原则合理采伐林木。采伐管理的关键在于坚持生产量大于消耗量的原则,坚持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方针,把着力点放在总采伐限额的宏观控制上。按林种进行采伐限额管理,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体现与时俱进的思想。据此,应对商品林和公益林实行分类管理。商品林尤其是人工商品林要放宽政策,让经营者自主经营和处置,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和林地生产力,政府重点在总采伐量的控制,同时要有确保必须在当前或次年完成更新的有效措施。对重点公益林从严控制,只准进行抚育或更新性质的采伐,禁止皆伐。
  3采伐制度管理
  3.1林木采伐拨交管理、实行三级拨交制度
  由林业局伐区拨交员向驻场中心监督站进行一级拨交,下发拨交证;再由各中心站监督员向各林场进行现地二级拨交,下发伐区作业通知单;最后由林场向采伐工组进行三级拨交,并向采伐工组下发小班采伐卡。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控制了无证采伐、越界采伐、超量采伐和串树种采伐问题的发生。
  3.2坚持开工报告、伐区公示、采伐卡记录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林业局始终坚持伐区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在每年伐区作业前,将已审批拨交的林班,按作业地点、方式、面积和采伐蓄积以及出材等内容填写齐全后进行公示,便于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和选择承包作业地点。二是局规定所拨付的伐区,作业前必须向资源、营林、专员办等部门报告后方可作业,便于相关部门及时指导、检查、监督伐区作业管理情况。三是采伐记录卡是森调设计外业人员对采伐木“挂号”、记录的汇总,是林业局各级管理人员检查、指导采伐作业管理的原始依据。四是坚持做到采伐计划一本帐,伐区审批拨交一支笔,伐后检查验收一把尺。从局长到主管局长;林场所从主任、生产主任、技术员到采伐工;林业局主管科室从科长、副科长到验收员,层层签定责任状。
  3.3加强验收管理
  为确保伐区质量,林业局采取事中检查与成果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管理;①加强监督与资源部门的联合验收,每年形成联合督查组进行巡回检查指导,加大成果验收力度和范围;②强化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反馈林业局相关部门。资源部门每次下基层检查时,对存在的问题留下整改意见,并形成报告,提出合理解决的办法,为提高伐区质量打下基础。
  3.4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成立组织机构
  认清形势,纠正以往轻资源重效益的错误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森林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同时通过以会代训、持证上岗等多种形式,教育林区职工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为实现以法治林打下良好的基础。林业局要建立采伐限额和伐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局长、主管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采伐限额日常管理和验收管理,各林场也相应的成立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定期自检和迎检工作。
  3.5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机构建设,理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各地必须加强对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机构的建设,要建立一支思想过得硬、业务能力强、与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相适应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林政稽查队伍,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从事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培育森林资源的重要力量。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好木材检查站人员配备及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改善木材检查监督的执法环境和工作条件,促进木材检查站规范执法,正常履行保护森林资源、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职能。
  结语
  树木采伐利用政策的完善与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有關减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木砍伐利用政策的调整,确保林业资源受到严格监管。
  参考文献:
  [1] 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R].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2003.
  [2] 范成诸,李裕.强化木材采伐管理十五期间有新措施[J].绿色天府,2001(2).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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