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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活禽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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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上市活禽检疫监管,规范市场活禽及禽类产品经营秩序,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通过市场流通环节传播的风险,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自2014年3月以来,蒙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文澜镇畜牧兽医站联合行动,开展了对城区活禽及其产品经营市场、活禽屠宰加工点的清理整顿和调研活动。目的是了解掌握活禽及禽类产品市场交易和屠宰加工经营情况,以便于加强活禽及禽产品的检疫监管,规范我市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为全面实施活禽经营市场、家禽屠宰加工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整顿调研
  1基本情况
  1.1清理检查范围
  通过对城区所辖的东城、北门、兴隆、起龙、双河、文萃、太原、九龙、世发、红寨、兴裕、华美、桥头、东村小石桥、观音桥15个主要农贸市场的检查发现,所有农贸市场均有活禽及禽类产品销售,经统计,城区15个主要农贸市场有活禽经营户、活禽屠宰加工经营户以及禽类产品经营户68户(其中:屠宰加工6户,活禽销售18户,活禽销售兼屠宰加工44户)。据近日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城区15个主要农贸市场活禽上市量日均12000-18000只,活禽销售量日均8500-15000只,屠宰加工活禽量日均8000-10000只,禽蛋销售量达150-200箱,禽类冷冻分割产品年销售量达250-500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活禽、禽蛋以及屠宰加工销售量则更多。
  1.2禽类及其产品来源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城区农贸市场销售的活禽及禽蛋产品,主要来自本地各规模养殖场以及经营户到各市内各乡镇集贸市场收购过来销售的;县外调入的有来自昆明、宜良、玉溪通海、弥勒、开远、建水、个旧(鸡街、大屯)等地。冷冻分割禽类产品主要是来自昆明。
  2存在问题
  从调查研究情况看,我市活禽及禽类产品交易、屠宰加工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分散,检疫监管难度极大;二是禽类及其产品来源复杂、流通广,动检部门难以实施到点检疫。三是禽类屠宰加工点多面广,秩序混乱,难以实施全方位监管。四是所有农贸市场销售的活禽及禽类产品,市场内没有划定专营区域,而是与蔬菜、水果或其他食品混杂销售,严重影响农贸市场卫生,消毒工作难以开展,使禽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五是活禽及禽类产品进行交易的农贸市场没有实施查证验物的准入制度,从本地以及外县(市)调人的活禽及其产品,未持有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就上市交易或屠宰。六是我市制定的《蒙自市家禽屠宰管理办法》因无上位法支撑,无法出台实施,家禽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管理制度的无法开展。
  目前全市只设有一个活禽定点屠宰场,但只有占10%活禽经营者按照“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分散经营”的管理制度执行活禽屠宰经营活动,而90%的经营者仍然分散到各个农贸市场开展活禽屠宰加工经营活动。因点多面广,秩序混乱造成监管难以到位,无法保障活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屠宰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活禽及其产品卫生质量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3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为了规范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加强禽类屠宰的检疫管理,以确保禽类及其产品的卫生质量与消费安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建设规范的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和屠宰加工经营专业市场
  由政府统一规划在城区建设一个集活禽及其产品交易、禽类屠宰加工为一体的禽类交易专业批发市场。
  3.2落实检疫申报制度
  加强上市交易活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疫部门向广大活禽及禽产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实行检疫申报制度,告知其在本市辖区内的家禽规模养殖场(户)或者乡镇集贸市场收购的活禽,必须主动向生产地或购买地动物检疫部门申报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和进人农贸市场经营销售。
  3.3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禽类市场管理
  建立和完善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动物检疫部门要加强检疫监管,农贸市场管理方要严格实行查证验物入场制度。凡进入市场交易的活禽及其产品,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市场。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得上市交易。
  3.4市场管理方、经营者建立健全查证登记和购销台账
  市场管理方进行查证验物后,对准予上市经营的活禽及其产品要如实登记好货主姓名、检疫证明编号、货品名称、数量、产地等内容。经营者对购入货品名称、数量、产地、检疫证明编号等内容进行登记,销售的货物要记录购货单位(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购货数量、检疫证明编号等内容,便于开展追踪溯源。
  3.5实施禽类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制度
  取缔各农贸市场设立的活禽屠宰经营点,推行活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白条禽上市”制度,由动物检疫部门对定点屠宰的家禽实施集中检疫,经检疫合格后的禽类产品,打上检疫合格标识,方可分散到各个农贸市场销售。
  3.6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市场定期消毒制度
  强化市场环境卫生治理,保持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督促经营户执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的卫生制度,即每日收工后,对活禽经营存放点、笼具等进行卫生清扫、冲洗;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扫和消毒灭源工作,防止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蔓延,确保活禽交易专业市场的正常运行和禽类及其产品消费安全。
  4结语
  此次开展对城区活禽及其产品经营市场、家禽屠宰加工点的清理整顿和调研活动,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进行的。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就城区农贸市场从事活禽经营及屠宰加工的经营户进行实地调研,为我市全面实施活禽及其产品经营市场、家禽屠宰加工点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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