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分类与比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综合网执法体制也不断完善。本文阐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并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分类进行详细比较,这对今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执法机制;重要作用;问题及对策;分类比较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发展不统一,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按照城市管理的综合范围和综合职权,可以将城市综合执法体制进行分类,并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分类进行合理性和科学性的比较,在比较的过程中会发现不同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都有不同的局限和弊端问题存在,这就需要各个城市根据自身城市的发展状况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要充分体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伴随而来的城市社会问题也会出现,如城市拥堵,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扬尘污染,违规乱建等城市问题,都在慢慢地影响着本城市生活居民的正常生活,在这些城市问题出现之后,就要加大对城市的管理力度,这就要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作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形成多方联动机制,集中行政权力,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优势来有效管理城市,为我国城市化进程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逐渐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完善,加强城市管理综合管理的立法执法制度,从召开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大力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體制机制进行改革,并在各大城市进行试点工作,改革过程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城市中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城市的执法效率和效能上起到非常大作用,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由于执法力度不够而导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推行的无法进行,而且对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也是各式各样,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利弊也是众说纷纭,因此在改革的同时,就要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行有效分类,并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进行科学合理地比较,为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并提供指导意义。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的高速上升阶段,城市问题比比皆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也势在必行,虽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在指导和约束城市发展具有非常重要作用,也同时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出现的问题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不健全。我国虽然从建国以来,法律法规得到极大完善,但法律的操作性较差,缺乏严谨性、周密性和公正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更是不完善,此外,法律对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不够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和可操作性较差,没有强制性的实施力度,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限分工不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为维护城市整体形象和居民生活保证,因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多通过授权或者居民委托来解决问题,但就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因没有完善的体制机制,出现执法权限分工不明确,执法界限模糊等问题,甚至还存在部分执法单位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也缺乏各部门之间的多方联动机制,出现交叉执法或者空白执法等极端问题。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不统一。在各个城市的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上都存在不统一的问题,体制政策上的不统一就直接导致了执法方式上的不统一,最后导致执法过程相当混乱并造成极大差异,情节严重时还可能会影响城市整体风貌的呈现和城市良性发展。
  (4)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有些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的执法常识,对城市问题较忽视从而造成执法力度不够,因此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分类与比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按照不同性质大致可分为六类:1.城市管理局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合并);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单独设置;3.市容管理局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4.住建局下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5.住建局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6.规划局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
  前三种属于在城市发展中比较常应用的管理类型,但类型一缺乏管理的专业度;类型二缺乏完善的行政执法权限衔接;类型三的综合执法范围小;类型四住建局下设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范围较小,无法应用到大中型城市;类型五部门过于繁杂,无法全面兼顾,主要应用于发展程度较低的小城市;类型六也只适用于小型城市管理。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应对方法
  1.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机制
  法律法规是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依据和执行标准,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标准和体系,就会对城市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应尽可能地完善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体系,各个执法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全力以赴共同建立良好有序的城市氛围。
  2.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教育宣传力度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和引导,采用积极科学的方式使得大众可以方便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和引导,并做好相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普及工作,培养民众的城市发展整体意识,搭建网络信息平台,接受民众的合理诉求,形成完整的信息化平台。
  3.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是城市整体面貌提升的重要保证,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有效实施。
  四、结语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对我国的城市综合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国家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的建设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徐俊.分类管理制度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研究——以徐汇区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为例[D]. 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8.(5)144.
  [2]杨敏辉.长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与对策[D]. 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6.(6)25.
  [3]张雅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职能研究——以昆明市为例[D]. 昆明:云南大学,2017.(6)69.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334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