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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无障碍设施普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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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地对残障、高龄和低龄等特殊人群的人权保护愈发完善,作为核心内容的无障碍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虽然我国在无障碍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近些年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强国,保障各个群体的人权是国家强盛、民族进步的表现。本文以南京为例,分析了城市无障碍设施普及的现状,并与国外在无障碍设施方面获得的显著成就作对比,探究国内在此方面落后的根本原因,提出探索性的建议。
  关键词:生活环境;无障碍设施;特殊人群
  0 前言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两大类,[1,2]生理性弱势群体包括老人、孕妇、幼儿、残疾人士等,而无障碍特指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可以充分服务此类人群的一种环境制度。
  第一,我国残障人士、高龄人群、低龄人群分析。2018年的残疾人口调查结果约为8500万,大部分伤残残疾只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医疗方面是比较片面的存在,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障人士正常生活的必要条件。数据显示,[3]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2.5亿,占总人口的17.9%。此数量和比例逐年上升,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快速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老龄化便逐年加剧,随着医疗生活水平的提高,无障碍环境服务对象开始扩大到老年人和其他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等。2018年调查结果显示低龄人群数量约为2.5亿,众多国家也开始将无障碍设施扩展到此方面,譬如儿童医院等相关场所。
  第二,无障碍设施普及的意义。人文环境包含一个国家对少数群体和边缘化人群的包容性。无障碍环境不仅是为特殊人群所创造的和谐社会,更是为所有人创造的公平、大同的美好世界。[4,5,6]只有保障各个阶层、各个人群、各个地区的平等,让人人都有公平出行、竞争的权利,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才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社会无障碍化就是日益增大的特殊人群的生活保障,无障碍设施目前仅勉强满足特殊人群需要,鉴于其生理与心理经常处于不利地位,关爱弱势群体便是关爱我们自己。无障碍环境迫切需要更加人性化、普遍化的进步。[7,8,9,10]社会的进步的本质不在于经济如何、高楼多少,而是在于全面的进步、人性思想的进步。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注重平权的程度,对于少数人的关注度更高,“无障碍”意识这一环节就更为完善。
  1 无障碍设施普及现状分析
  南京是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也是东部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战略交汇的重要节点城市。本文将以南京为例,分析无障碍设施的普及现状,具体分析如下:
  1.1 人群意识
  虽然改变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很重要,但改变人们的忽视、歧视态度才是核心。数据显示,在129家进行有效调查的公司中,有93.8%的用人单位认为残疾人士的“形象不好”,会影响工作而不予录用。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利己观念渐渐显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保障特殊人群参与社会活动硬性条件的无障碍设施缺失,无法符合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1.2 城市设计缺口
  城市规划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的设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规范合理的设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很多便利;反之,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以下为笔者对南京地区调查统计的结果分析:
  第一,南京某高校内的走道,砖块起伏不平,稍不留神就容易摔跤,更谈不上道路的无障碍设施。
  第二,南京某商业区本就狭窄的道路又被非机动車占据。这甚至已经影响到普通人群的出行便利和安全。
  第三,南京某商业区十字路口地下通道。地下通道是过马路的必经之路,拥挤狭窄且没有设计无障碍电梯。
  1.3 法律监管不到位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严格监管、严格验收,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合理的地方就有机会改正。另外,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后续保养也不够到位。例如,盲道的设计很多不合理,有过于复杂的路线设计,还有经过风吹日晒、树根生长而出现的凹凸不平和砖块缺失,雨后还会造成积水,对盲人的出行安全不利。
  1.4 教育环境不足
  学校是全面普及无障碍建设进行的最佳场所,但现实情况不尽如人意。部分高校只考虑到普通教学环境建设,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毁坏、无人管理。据调查,目前某一级城市有六七百家建筑设计单位,数万名设计人员,但是仅千人受到过无障碍设计的培训。
  2 无障碍设施普及的建议
  2.1 教育普及
  人群意识是无障碍环境无法顺利普及的根本原因,为此学校和政府可以开设相关讲座课程,呼吁普通人关注无障碍环境和特殊人群的需求,提高民众素质,培养无障碍意识。同时,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相关设计人员的培训,提高无障碍设计水准。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无障碍设施普及很好的助力。
  2.2 法律与监管制度的完善
  2004年11月1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其中第18条规定: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非法占用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处3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依法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一条例未能精确实施。举例来说,无障碍专用通道的坡道坡度比例为1∶12,南京市做到这一点的地方屈指可数。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更为详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监督管理的法律条例,加大惩处力度,严格把控质量标准。
  2.3 学习发达国家的研究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无障碍建设具有很高的水平,尤其对美日而言。美国有专门为无障碍设计设立的本科和硕士课程,学生首先模拟伤残残疾人士的日常生活,再接受无障碍专业知识课程。日本的一部分厕所甚至安装了可供人工膀胱的残疾人士使用的厕所装置。[11]   2.4 通用设计原则
  发达国家的无障碍建设原则随社会经济文明发展而产生新的动向,其中包括适用对象扩展,也就是通用设计原则。
  通用设计原则主要包含四项要素:经济性、公平性、省力性、容错性。包含以上特性的无障碍设施可以保证各个群体共同使用,简单明了,不易产生使用困难和危险,在公共场所还可以起到美化效果。如果国内无障碍设施可以广泛考虑通用设计原则,残疾人士的出行率会大大提升,城市容貌更加美观,并充分体现人道主义。
  3 结语与展望
  本文基于对我国残障人士、高龄人群、低龄人群的分析,阐述了无障碍设计的重要意义。以南京这座城市为例,研究了城市建设中的无障碍设施普及现状,并分析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对城市无障碍设施的普及与推广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城市无障碍设施的普及是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未来的无障碍设施一定能结合各项设计工艺的综合发展,同时也一定会有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的保护。特殊人群的群体权益也能得到保障,充分感受到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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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姚思聪慧.城市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研究[J].大众文艺,2018(07):106-107.
  [3]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国家统计局,2019.
  [4] 郑军,于娜.老年人助起功能坐具研究[J].设计,2017(07):114-115.
  [5] 徐颖异,吕九芳,王玮.老年人卧室家具现状分析与改进[J].家具,2017,38(2):87-93.
  [6] 陈必琦,吕九芳.对国内养老机构不同室内空间家具设计的思考[J].家具,2016,37(2):37-42.
  [7] 高冰,黄磊.环境设计中的无障碍设施设计[J].艺术科技,2017,30(11),63.
  [8] 张静,于娜.婴幼儿床垫的设计要素研究[J].家具,2017,38(01):89-92.
  [9] 薛冠兰,于娜,郑昌盛.基于人体工程学的橱柜设计[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8(09):107-109.
  [10] 王必行,杨恩泰,张志豪,等.完善高校无障碍教育环境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决策咨询,2019(01):90-91.
  [11] 贾巍杨,王小榮.中美日无障碍设计法规发展比较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4(04):1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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