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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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农村环境整治的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要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维护。本文分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现状,探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对如何保证设施的运行正常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问题;对策
一、农村污水特点
1.农村污水面广、分散
村庄分散的地理分布特征一般呈粗放型排放。很多农村尚无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污水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至就近的水体,和雨水混为一体进行排放。造成污水分散,难于收集。
2.来源多
除了来自人畜的排泄物、厨房产生的污水外,还有家庭清洁、沐浴、洗涤以及生活垃圾堆放渗滤而产生的污水等。
3.增长快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也随之增长。
4.可生化性强
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性质相差不大,水中基本上不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生活污水中可能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含一定量的氮、磷,水质波动大,可生化性强。
二、现阶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般根据村庄大小及村庄分散程度,采用不同处理方式。生活污水治理的费用主要是污水管道的埋设和污水处理池的建设成本。而污水管道的埋设在整处污水治理的费用中占了绝大部分。根据实际测算,一般要占到70%以上。对于相对集中的村庄,按1000人口的村庄来计算,整个污水治理的经费要达到50万元以上。对于现在的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而言,生活污水处理费用占了较高的比重。没有经费保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的,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而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区别于其他农村整治工程,是永久性工程,一次建设投入使用,起码要使用二、三十年。现有的政府资金财力要保障重点项目地建设,然后逐年推进,按照保质限量逐步推进的方针,严禁遍地开花式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同时,政府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经费。
2.污水治理分类问题
生活污水包括生活污水(粪便污水)和生活废水(洗涤用水),或者简单说由上水(自来水)经过生产、生活产生的水,现在部分人群概念中的生活污水就单指粪便污水(厕所污水)。由于生活废水较粪便污水来说更具排放的分散性、随意性,如果不把生活废水考虑进去,因此很难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问题。
3.污水管网管理问题
现阶段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基本依赖省、市(县)、区几级财政来分担生活污水处理费用,而农村集体资金相对薄弱。一般存在重视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而轻视管线、管网的建设。此现象造成的后果是污水接入率低,管网质量差,漏损严重,不能很好的起到处理生活污水的作用。对于建设经费严重不足的地区,笔者建议先重点建设和完善村庄排污排水管网,对污水处理进行规划,待条件许可后,再开建污水处理系统。
4.施工顺序问题
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政策,多是阶段性的实施目标,致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常陷入尴尬的局面。因为污废水管网、雨水管网的埋设必须破坏原有的道路路面等设施,这样带的来后果是严重的浪费财力、物力和人力。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优先于其他的整治工程,严防重复建设和投资,这样才能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达到高质量、高效能的同时能够节约成本。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改进措施
1.建立责任清单和完善组织体系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亟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应适时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立法调研,完善审批、准入、监督、验收和维护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奖惩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涵盖治理设施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维护、资金投入、达标排放及固废处理等各个环节。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市、县、乡镇、村四个层面的责任范围,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业主单位以及村级层面的责任边界和内容。进一步理顺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理清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等方面的部门的主要职责及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2.抓好关键环节并完善项目体系
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时序,在认真评估现状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充分考虑地区的生态敏感程度、环境容量和自净化能力,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科学选择效率优先、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工艺。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当前的工程建设质量是后期管理的前提,工程设计单位应有相关专业资质,设计工程方案应经专家审查,不能无设计图纸或者套用图纸就开工建设。严把建材质量关,实行预选供应商制度,建材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做好工程施工方案,记录好工程施工日志。委托具备相应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进行全方位的专业监理。制定竣工验收标准,明确验收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职责和目标,进一步规范验收工作的操作过程。健全工程项目移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档案管理的意见及规范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档案的收集、归档行为,实行“一村一档”。
3.创新管理制度且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按照治污设施日常化、常态化运行的要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技术特点、工程结构、处理规模等情况,因村制宜选择专业公司运行管理、村民组织自我运行管理、乡镇统一维护管理、县有关部门运行管理等多种模式,组织开展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完善村级组织兼(专)管员制度,各区、县(市)分期分批对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护人员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管理平台,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把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都纳入平台统一监管。探索污染减排机制,研究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减排目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水环境治理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引入点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交易制度,显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经济效益。采取以政府补偿为主体、社会补偿相结合的模式,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到生态补偿范围,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的方式与力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4.注重项目绩效以及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生态省考核、生态文明考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绩效考核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各区、县(市)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定期排名,向社会公布,建立奖优罚劣、惩前毖后的长效机制。
结语
对于我国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和控制来说,其在現阶段面临的难度和压力比较突出,如此需要重点加强对相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的研究,采取理想的措施,不断完善治理规则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及技术研究力度,保障此项工作可以得到较好的推进和落实,有效促进农村的综合整治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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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云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及对策论述,《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7(12)
[3]王敏,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的现状及其法律对策,《安徽农业科学》,2018,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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