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状况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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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女性的政治参与随着社会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发展迅速。越来越多女性的参政意识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中女性干部的比例增多,女性参政的环境得到了改善,但是也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女性岗位边缘化、女干部的影响力不足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提高女干部的参政能力、增强女性参政的主体意识等。
关键词:女性;政治参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D4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10-0041-02
1 当前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现状
女性政治参与是女性通过媒体、会议、民主协商等各种渠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政治参与的发言权、建议权和监督权。[1]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为。女性政治参与状况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指标,对于加快我国政治文明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中国女性的政治参与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女性参政意识明显提高
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从家庭中走了出来,她们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权利,认识到自己作为国家的主人地位。政治意识的觉醒促使更多女性为争取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她们或者活跃在各种社团、群体,或者参加到国家机关中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每年举办的政协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都会出现女性代表的身影,她们为国家政治发展建言献策,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这也在锻炼着女性的参政能力,促进着女性能力的提升。近年来女性更加关心国家治理,对于政治的了解度也更高,比以前任何时代更喜欢探讨国家大事,勇于提出自己的主张,政治决策水平也更高。2011年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资料显示,有11.2%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和决策,有18.3%的女性主动给单位、社区和村提过建议。[2]
1.2 女性干部人数增多
女性在国家政治中越来越出色的表现使得她们的行为能力和参政水平得到了全社会普遍的认可,国家也在注重培养和选拔女性干部,这将使得女性干部的人数逐渐增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5年以来各级国家机关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大体稳定在23%左右,县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16.5%左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的公务员中,女性所占比例由1999年的31.5%逐年上升到2009年的42.5%,有的地方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人数超过了男性。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的代表中,妇女代表占总数的23.4%,比十一届全国人大时提高了2.07个百分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女委员占总数的17.8%。[3]这些数据表明女性干部在国家政治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比例,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3 女性参政环境改善
社会对于女性参政的接受认可度在不断提高,女性参政的社会环境在改善,这有利于更多的女性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社会发展的越文明,人们的思想观念解放程度就越高,关于男女平等的意识就越强,就有越多的女权主义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新闻媒体对于成功女性的积极宣传为女性认识到自身能力并充分发挥能力提供了更多的舆论支持,也为女性参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政府对于女性参政逐渐持一种开放和积极的态度,在一些政策中也是规定国家机关中女性干部应具有的比例或人数。另外,家庭对于女性的支持力度也是非常大的,随着男女地位的平等化,男性对于家务的分担使得女性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活动,参与国家政治。
2 中国女性政治参与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中国女性在政治参与上出现了许多积极和可喜的变化,但是与男性的参政程度以及国际上其他发达国家女性参政情况相比,还是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的。
2.1 政治体制中高层女性占比低
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女性任职存在边缘化的倾向,在任职的岗位上主要集中在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行业。国家重要的专门性和综合性部门比如,经济、司法等部门,仍然主要由男性占据和任职,女性在相关领域的能力被认可度较低,人数所占的比例少。在任职的层次上,女性任副职较多,任正职少,在整个政治体系中高层女性所占的比例更少。目前在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只有8位是女性,在国务院的28个组成部门中,也是只有3个女部长。女性在中国正职省长中的比例,30年来维持在约3%的水平。
2.2 女性的政治责任感不足
相比较于男性来说,女性对于政治的关心度较低,平时关注的新闻也不以政治类为主。较少女性会经常讨论政治问题,并对国内外的政治动态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虽然会有些女性发表自身的看法,但是多流于形式,见解也比较浅薄。有些女性参与国家政治并非基于自身的兴趣爱好,而是由于面临社会压力所致或者是由于处于特定的职位和自身的职责所在。女性的政治义务感较弱,认识不到自身的政治责任和使命,只有在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时才会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并参与政治生活中。
2.3 女性对政治系统的影响力有限
在国家层面,虽然在不断营造一个宽容和开放的环境积极鼓励女性进行政治参与,但是关于女性政治参与的政策较少。在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上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导致维护妇女权益的倡议难以真正在现实中得到落实。关于女性参政比例的法律规定模糊,我国的《选举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中规定了相关国家机构中应该有相当比例的妇女代表,但是规定比较模糊,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容易被消解,导致执行不到位。另外,在《宪法》中也没有具体规定比例数应该是多少,这更加对于政策执行产生不利的影响。女性在政治体系中人数较少、比例低、边缘化倾向较明显,这也导致了女性决策对于政治系统的影响力不足,产生的社會回应少。
3 提高中国女性政治参与的对策思考
3.1 增强女性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
提高女性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需要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消除性别上的歧视和偏见。由于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女性更多的是承担家庭的角色,而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就需要把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使其更多的参与到社会活动中来。社会需要逐步的消除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使得更多的女性能够进入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担任公职人员。在行政体系中,领导干部需要改变对于性别上的偏见,认识和发掘女性干部的能力,对于能力强的女干部要积极任用,敢于提拔,使得女性有更多的施展政治抱负的机会,从而获得更多的上升空间。对于女干部的政治观点和工作中的决策也要足够的重视,其中好的方面要积极的采纳,使得女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
3.2 提高女性参政议政的能力
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在小学和中学阶段需要大力普及素质教育,开设政治相关课程,使得女性能够开拓视野,接触到最新的政治观点和政治事件,并且在不断地增长知识的过程中形成自己对于政治问题的看法,提升政治素养。在大学阶段,可以开设形势与政策的课程以及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解一些政治、外交等领域的热点话题,使得学生能够形成系统的政治理论和思路。在教育招生的过程中,不能对女性进行性别歧视,要提高女学生的入学人数和学历层次。女性的知识水平越高,其参政议政的意愿越强烈,参政的能力也越强。女性也需要增强自身的政治参与意识,通过各种渠道更加积极和主动的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从而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3.3 健全女性政治参与的法律制度
女性政治参与的顺利实现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的保障。要建立培养选拔任用女干部的制度和机制,切实落实女干部的政策,加大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力度,明确选拔女干部的标准、程序和方式,并建立选拔任用上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完善女性政治参与的法律规定,制定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中女性应占有的比例数。科学合理的规划比例数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在法律中规定核心领导层以及各党政机关领导正职中女性占有的比例数,以避免女性岗位的边缘化和权利上的弱化。
中国女性的政治参与虽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发展迅速,目前有一大批的女性活跃在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中,她们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为国家政治文明建言献策。但是社会对于女性的传统思想的束缚,体制机制的束缚依然存在,这也导致她们的能力发挥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需要积极破除这种思想观念和制度体制上的障碍,为更多女性参政提供便利渠道和发展机会。
参考文献
[1]王宇.女性新概念[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26-127.
[2]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J].妇女研究论丛,2011(06):5-15.
[3]李龙.女代表委员要有“好声音”[N].广州日报,2013,3,9(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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