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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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三农问题仍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国家发展,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但传统以独立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小农户们如何与科学化、集约化、商品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对接是必须解决的问题,文章通过对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优劣势两方面出发,分析小农户在应对大市场是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指出农户应抱团取暖,形成自己的组织共同应对,在保留原有家庭经营优势的基础上,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社会化管理体系建设,来搭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桥梁。
[关键词]小农户;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基本矛盾已经转化为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乡村。可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需要摆在首位,农业的基础地位也不会变。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要想实现国家的发展首先要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如美国为了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农业法规体系;日本建立农协旨在形成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农业服务组织。二元经济结构下,只有城乡两条腿走路,国家发展才能稳步前行。由此,十九大做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出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让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早日实现。
长期以来,家庭作为独立的经营单位从事农业生产,这是由农业的产业特点和家庭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 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户98%以上, 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 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现阶段,小农户的生产资料大多来源于市场,所生产的农产品除满足自身需要之外也流向市场成为了商品,而此时小农户个体在面对大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毫无疑问成为牺牲品。在生产领域独具优势的家庭经营单位在流通领域却不堪一击,其原因在于:小农户在生产规模、资金、技术的投入有限,以出售初级产品为主,竞争力小;产品的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市场信息不对称,农户无法及时调整,谷贱伤农的现象时有发生。
除此之外,当前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于:农户土地经营规模普遍较小,细碎化问题较为突出,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也缺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弱;城市就业机会多、待遇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吸引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就业,由此产生空心村、土地撂荒、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严重,在此基础上,现代农业技术、信息服务、金融活动就难以推广;农村地区距消费市场相对偏远,接受市场信息滞后、渠道有限,难以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所谓现代农业,就是指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用现代新型农民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基于现实状况,想要实现科学化、集约化、商品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理念、文化素质教育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但最根本的是,小农户依靠一己之力是很难实现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的,众多小农户应当抱团全暖。
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5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为农业农村向现代化转变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文件指出,要在小农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做好的基础性工作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组织小农户成立自己的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小农户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上的优势,以社员为服务对象,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技术的指导,市场信息的引导,合理的生产经营规划,在后续环节提供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的服务,形成产业链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户有了对市场信息更全面准确的把握,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再加上当前的政策支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在时间节点与第二个百年战略构想高度契合;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明确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满足了土地流转需要,按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为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产业化的经营方式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从农民变成社员,优化了农民收入的结构;更重要的是,以弱小分散农户结合而成的合作社形成合力应对市场冲击,无论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买方还是出售农产品的卖方,都拥有了更强的议价能力,提升小农户的市场话语权。
农业现代化是国家发展的关键性的一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增强农业生产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总而言之,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核心要求是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主要途径, 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和联合,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引导和组织小农户参与发展专业合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 引领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另一方面要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 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把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办好, 解除小农户“后顾之忧”, 帮助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小农户增收致富是根本, 要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 带动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鼓励创业创新, 多措并举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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