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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包头市体育局为例探究体育行政部门的体育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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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体育产业不断发展过程中,体育企事业单位发展重要前提逐渐向体育治理方向靠近。国家将体育治理上升为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如何构建我国的体育行政部门良好的治理体系,成为了我国体育行政部门改革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围绕包头市体育局,深入探讨以体育治理为依托体育行政部门体系的构建从而实现治理能力提升最终实现促进体育企事业发展的目标。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综述法、访谈法、实地调查法调查包头市体育局治理现状以及体育行政部门治理方式构建,从而对体育治理自主治理进行反思。
  关键词:体育行政部门  体育治理  自主治理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9)07(a)-0172-03
  本文以包头市体育局为例,研究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治理,深入探究以体育治理为依托体育行政部門体系的构建,实现治理能力提升最终实现促进体育企事业发展的目标,为体育行政部门的治理提供理论基础,具有借鉴意义。主要采用文献综述法、实地调查法,实地深入调查我市体育局治理现状以及体育行政部门治理方式构建,在体育部门体育自主治理大背景下,全面探究包头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治理。
  1  基本概念的界定
  1.1 治理
  治理(Governance)一词源起于拉丁文Gubenare,有掌舵、引导、操纵等意思。指的是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它所描述是一个政治进程,强调众多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发挥作用从而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最终达到实施某种计划的目的[1]。治理既是各种公共或者私人个体和机构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也是一个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联合行动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们以自己利益为基准考量的且符合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2]。治理理论的核心就在于推动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合作,使不同主体间达成共识,构建相同理念下的共同体。
  1.2 体育治理
  类比治理概念,将体育治理可定义为体育服务事务受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或是第三方组织的体育机构管理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体育治理的本质是达到共识,建立多元化体育服务,推进体育行政部门治理体系构建。不同的人群有着不同的健身需求,包头的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各个体育服务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体育服务是通过个体这一单位来实现全民健身这个大战略的重点[3]。
  1.3 体育行政部门
  体育行政部门指为实现公共利益,政府及其相关体育执行部门以及具有行政授权的社会组织行使公共权力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组织[4]。本文呼应国家大部制改革,深入探寻体育行政部门机构精简,以包头市体育局为例,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探讨包头市体育局治理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建立相应的解决措施,建立完善治理体系。
  2  当前包头市体育治理现况及存在具体问题
  2.1 包头市体育局体育治理现状
  包头市现有的体育行政组织系统主要是以区体育馆与街道办事处的文体科为体育行政部门,以区体育馆为核心,构成了包头市体育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体系[5]。包头传统的体育行政组织结构,是典型自上而下的政府单向管理模式。各级组织领导,带动各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构成我市体育行政管理组织结构体系。包头市体育局为带头人,带动各个社区推进社区活动,但居委会以及街道办事处不直接由体育局管理,对于一些体育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常常发生。对于社区设立文体科或是社区体协机构,因人员较少,一人负责多方面文化的宣传,没有正规的组织体系与相对应的运行管理体系。在体育行政治理中,多元的主体其实一直存在,包头市体育治理居委会管体育,街道管体育、体育局管体育,多元化的管理体制让体育的推广受到阻碍,当地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主心的理念同样阻碍着体育产业与事业的发展。因此包头市体育治理依然处于被组织、被管理的状态,保持传统体育单一行政、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
  2.2 体育治理当前问题的原因分析
  2.2.1 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影响了居民锻炼身体的积极性
  公共财政对体育投入的多少直接影响政府履行体育职能的表现,近些年来,公共财政对于体育事业与产业的投入增加足以看出体育越来越受政府重视。但分配到体育服务的比重却特别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体育服务的投入比重远超于我国,目前,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投入体育事业的经费占本国GDP的比重超过1%以上。目前我国体育经费占本国GDP比重最高只有0.31%,从2003年到2009年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到2009年,只占到0.55%,公共财政对于体育投入不足,地方政府无法重视起来,影响居民锻炼身体的积极性,所以用于全名健身社区体育服务的资金还远远达不到市民对健身的需求[6]。
  2.2.2 体育行政部门无人响应
  当前我国全民健身社区体育服务中,体育行政部门会制定些政策来带动一些小型赛事的发展,而民众却不愿参加,最终使赛事无法举办起来。这种以小带大,正金字塔型的方式使得全民健身无法达到预想效果。而西方国家最具主动权的是民众。居民有办比赛的想法,去带动更多的人,最终通过申请,就得到体育行政部门的拨款,这种倒金字塔,有下而上的方法值得借鉴。所以下放权力便是最好的方法。   2.2.3 居民对体育治理参与度低
  居民以社区为单位,参与社区体育活动频率高于由体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活动,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参与社区体育是常见的现象,但大部分老年人选择自己锻炼,使用简单健身器材,很少人参与到社区组织的活动中,这对社区举办体育活动有反作用。人们对于社区体育服务质量不满意情况越来越多。
  在体育行政部门治理过程中,居民参与度很低,很少有居民主动参与体育的治理。更多居民选择自己健身,对于包头市体育局举办的体育活动没有积极响应。包头市体育局在管理所有社区的体育活动存在瓶颈,社区体育直接由居委会管理,不受体育局管理,体育局同时属于文体局的一部分,文化的重视程度又高于体育,地方财政对于体育的投入相比文化投入要少的多。因此,体育局的职责范围更多地限定在管理包头市的各个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各大型赛事的承办等内容上。
  3  体育治理当前存在问题对策分析及治理体系的构建
  3.1 明确职责权限,制定职能目标
  多元主体的存在必然会导致权责不清,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现象愈加明显。以包头市体育局为例,体育局主要职责协调各区体育科办好体育,促進全民健身。但对于包头市体育局所应承担职责,存在模糊不清,没有实权的状况。对于体育局所宣传的政策与规定,没有响应部门的配合,体育局相当于被孤立出来。政府职能的目标受政府职能影响,因为职能的有限性影响到目标的有限性,所以处理好政府职能转变,明确职责权限,制定统一的职能目标
  3.2 精简政府机构设置,引入外资
  政府机关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政府机构,它承载着政府的行政权力。但精简过多的政府机构会直接导致人与职位数目的不对等,导致政府效率低下,这其中所负担的成本会更高。职位与人数必须严格的按照编制的规定构成,但同时也要做到简政放权。公共治理理论更多的强调主体参与其中,因地制宜,最好的方式让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到社区体育的治理。同时可以引入外资,以包头市体育局为例,它的行政系统存在信息流和物质流。信息流是行政系统的动力机制。物质流是保障机制。物质资源是行政管理活动必不可少的要素,公关财务是物质资源基础。信息流在精简政府机构的同时可以达到最高效率的运行,物质资源流不仅可以有公共财务,同样可以引入外资。
  3.3 明确体育行政部门权责体系,改善管理方式
  政府具有纵横交错的权责体系,具有的公共权力政府系统是处理公共事物一个最基本行政要素。需要合理划分职能目标,权力与责任,并且必须是一个完整统一体系。包头市体育局其结构错综复杂职能不清使得其出现了更多不作为的现象,为了提高效率,体育局现在更强调企业家精神的政府,运用企业一些管理方式提高效率,选拔真正适合的人才,避免官僚制组织存在组织僵化情况,干部任用体制造成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情况。居民也要加入社区服务的建设中去,居民可以投票选出可信赖的一些人组成团队,這个团队的成员同时也是这个社区的居民,他们更具有责任感的去为社区的建设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更深得人心。因此,在体育局系统内部进行适度的集权与分权并且授予各级各类区体育科以及居委会和领导者与其完成职能目标相称的职位与权力,并且建立相应的责任。责任是第一位的,职能与权力追随其后。重视责任是每一个政府机关最基本的工作准则。
  3.4 制定相应法制规范,增加物质资源
  提到包头市体育局所提供体育服务,在实际体育事务中,文体局是管理者,居民和社区内的社会体育组织是被管理者,多元主体没有参与其中,体育局的角色更是被边缘化。建立创新包头体育局体育治理,需要从行政管理向法治保障转变,这也是体育治理。激发包头市居民以及民间体育组织的活力,调动他们成为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也需要相应的激励制度为保障。完善的法制规范是根本,他为政府依法行使公共权力、高效处理公共事物提供有力保证。体育组织健全程度的标致着行政法制的健全程度,行政法制是衡量依法行政的重要尺度。
  4  结语
  地方体育局是体育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是实现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的有效途径,是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组织基础。包头体育局要以参与并有效承接政府转移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为主要目标。目前包头体育局与区体育科合作力度不够,沟通少,需要多协调各部门,推动体育发展。包头市体育局更应推进体育自治,让更多居民参与进去,自主管理相应社区体育。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2] 王诗宗.治理理论及其中国适用性[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3] 陈东九.论我国社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全民健身中的地位与作用[J].体育人文社会学,2012,2(2):58-59.
  [4] 石佑启.论法治视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J].广东社会科学,2009(6).
  [5] 韩坤,于可红.我国城市社区体育行政管理的缺陷及创新构想[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5,22(2):4-8
  [6] 体育事业统计年鉴[M].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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