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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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我国农业经济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并逐渐发展成为农业经济发展中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受国家政策及政府支持乏力等诸多因素,制约了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导致农业经济组织发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鉴于此,重点论述了新时期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了与之相应的解决策略,为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开辟出新的发展渠道。
关键词:合作组织;农业经济;影响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9-005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近年来,随着农业转型升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获得了宝贵的发展契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助推农业生产及提高农业经济收入等方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互联网+”时代,资金匮乏、信息技术落后是农业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面对这一局面,必须要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广泛收集农业信息,帮助广大农民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进一步助推农业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发展,从而激发农业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被称为农业合作社,主要是指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者,为了进一步改善自身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在平等互利、自愿互助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社的规章制度,通过各种不同渠道,联合特定经济活动所构成的一种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归大堆、硬撮合”,而是在广大农民自愿分工协作的基础上,由自发驱动的一种联合。农民通过资源结合的方式,将技术、劳动、资金或者其他生产资料作为合作社的入股资本,根据民主管理、自主劳动和经营等模式进行经营和生产管理,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1]。
2 新时期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2.1 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市场地位
发展现代农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手段之一,对于提高农民经济效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促使农业生产效率的全面提升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农业中,很大一部分农民单一化操作从事主要的生产活动,加之有关部门忽视了农民在市场中的作用,因此农民的市场地位并不高,农民的相关利益自然也就无法得到保障。农业经济组织,有效引导广大农民形成组织化劳动,切实维护农民在市场中的发展主体地位,降低农民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从整体上增加农民的收入,进一步突出了农业经济发展中农民的重要作用。
2.2 有助于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现阶段,农业生产管理缺乏管理经验,管理模式陈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纵观当前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其所辖会员全部都是自愿参与,并且其在工作中充分采纳广大农民的意见,进一步规避了各类决策失误和风险。新时期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我国农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的必要性,从整体上统一广大农民的思想意识,有助于农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2.3 有助于扩大农业发展市场
当前,农村经济组织的诞生,打破了过去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进一步强化了农民本身的竞争力使得农民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得以全面提升。另外,构建科学全面的农村经济组织,能进一步实现农业资源和生产技术的共享,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的普及率,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扩大农产品銷售市场,全面提升农业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2]。
3 目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存在的缺陷
3.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机制缺乏规范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它主要由目标一致的群体自愿组成,并以协会的形式存在和发挥作用。从国际合作中所提及的原则划分,它主要突出7大原则,即自愿与开放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互助合作原则、一人一标原则、非赢利及社员参与分配原则、教育培训及信息服务原则、自主和不负债及社会性原则。从我国目前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而言,大多数组织的运作与这7大原则并不相符,主要表现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目标的定位缺乏明确性及一致性,并显示出明显的商业性和赢利性;服务职能发挥错位,无法彰显最初的民主形式;缺乏应有的组织开放性,使其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背道而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规范性,少数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技术培训有所懈怠,将组织业务拓展得过于复杂。这些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发挥。
3.2 农民的综合素质亟待提升
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拥有悠久的农耕文化。从古至今,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为单位,形成了一定的农业生产规范。而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这种“小农经济思想”已然无法与当前的农业发展态势相适应。受制于我国农业发展水平滞后、农民的文化素养及生产技术普遍不高等因素,农业生产比较浮躁、急功近利。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过程中,更加注重短期收益,而忽视长期战略性的发展,一些社员不执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决策,我行我素,影响了合作机制潜在优势的发挥,使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无法有效推进[3]。
除此之外,一些农民在“大锅饭”思想的作用下,片面地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与传统的“人民公社”相提并论,将合作经济组织与计划经济联系起来,否认其在市场经济下的地位。
3.3 政府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地方政府是管理农业发展的主体,也是农业政策的有效执行机构。我国政府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模式、发展思路及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也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计划,但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发现,政策落地效果并不明显。地方政府对目前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作形式缺乏高度认同,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缺乏针对性,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无法被确立,影响了其发展进程。从实践意义上而言,如果一个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政策支持,其经营活动都将难以发展与延续。若要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管理正轨,就必须要落实政策,构建法律认同,实施针对性的实践策略,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真正发挥农业的带动与促进作用,保障农业合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 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建议
4.1 完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机制
完善运行机制是确保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举措之一,只有在上下畅通、左右协作的机制推动下,才能形成向前发展的合力。增强组织的牵引力与凝聚力,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效能发挥。
首先,要积极构建法律法规体系。针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立足于政策推进、法制认同的角度,积极推动法律制度的形成,以规范其运作流程和运作方式,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施打击惩治。
其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针对各部门的实际责任与义务,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促进自身本职作用的发挥。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从而发挥整体协调的能力。
4.2 扩大农村地区的教育普及工作
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就必须要从思想上渗透,倡导现代农业的核心发展理念,确保农业生产活动的思想统一[4-5]。
首先,要加强思想引导。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引导新时代农民的思想发展。通过农业形势分析、农业发展预判、农业技术应用等,更新农业发展观念,真正发挥科普教育和思想引导的效果。
其次,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是农业生产的根本,传统农业正是由于缺乏技术引入,导致了生产水平落后。农业主管机构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认真总结农业技术及生产经验,并积極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传播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有效保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民收入过低的问题。
4.3 政府部门给予更大支持
政府是农业发展的主导机关,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政府必须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协调与管理机制,依法实施必要的法律监督与引导。当前是农业现代化推进的关键时期,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势,充分利用农业发展总体政策措施,对农业发展实施政策引导与扶持,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力度,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就当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来看,迫切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予以重视,并细化落实管理机制。根据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需求,实现自身监管职能的拓展与延伸,进一步优化农业市场发展环境,切实为农业生产服务。此外,政府支持还体现于法制建设上。要充分彰显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理地位,使其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从而提升农业合作经济的组织服务效率。
5 结束语
伴随着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经营形式必然需要进行新的变革。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发展的产物,对于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依托市场需求,将农业生产、市场信息与农产品销售全面融合,大大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系统化、特色化发展,使我国农业逐步向品牌农业方面拓展,有效增加农业生产的效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也奠定了助推我国农业融合发展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王磊.浅析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J].中国农业信息,2015(15):119.
[2]刘胜勇.探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J].农技服务,2017,34(6):184.
[3]陈忠宜.试论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J].中国集体经济,2012(10):9-10.
[4]夏英,牛若峰.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和发展的思路[J].1999(12):40-43.
[5]张广智,黎志成.农村合作经济经济组织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改革与理论,2003(4):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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