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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民理念对死刑存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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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国民理念是一个很大的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民众表现出来的普遍的、共同的意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意,这种理念从方方面面影响着一个国家和社会,当然也不会排除在法律方面的巨大影响,这里面就包括它表现出的与死刑的存废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它对死刑的支持一直被认为是死刑可存的重要依据,本文就将从各个方面展开分析应当怎样去对待这种国民理念。
  关键词 国民理念 形成原因 引导 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1国民理念支持死刑的原因
  之所以在我国的社会中,民众表现出来的对死刑的支持态度如此之高,笔者认为可以从历史与现实的两个角度来分析。
  (1)从历史角度看,我国拥有着五千多年的璀璨历史,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杀人者死的复仇观念一直传承,直到现在,在我国目前的刑法中,虽然近两部刑法修正案都大幅削减了死刑罪名,但对于暴力类犯罪却丝毫未动。这种几千年来不变的杀人者死的观念便是整个社会民众支持死刑的最大理由。
   (2)从现实角度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集体主义的观念深入人心,向来倡导全社会的大局理念,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为了集体、国家和社会,更是可以牺牲一切,相应的,对个人的生命权便没有了足够的重视,这一点在我国1982年《宪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第36条关于保护人身自由的规定、第38条关于保护人格尊严的规定、第45条关于对弱者的保护都是从生命权推导而来,却没有一处明确规定对生命权的保护,就连生命权这三个字在宪法中都没有提及过。
  从以上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来看,不难发现这种观念是根深蒂固的,但随着科技文明的不断进步和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理念也并不是没有改变的可能性,笔者认为,对待这样一种理念,我们既要把握住它之所以形成的原因,又要顺着这个原因对症下药,因势利导,让它朝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改变。
  2正确认识国民理念对待死刑的态度
  自古以来国民都只是法律秩序的学习者和接受者,他们没有任何可以选择的余地,也没有想要去选择的意识,所谓的民众对死刑的支持本身就只是执政者们的一句托辞,废除死刑的根本阻碍从来都不是国民的支持,就如同设立死刑的根本原因也不是当时民众的支持一样,本质上的阻碍应当是那些掌握着立法权的执政者们,死刑的存在能够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能够运用这一武器去排斥那些干涉了自己阶层利益的人。
  只要认清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明确地知道国民理念与死刑存废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国民对死刑的支持态度只是经过了数千年来一轮又一轮的谬论洗礼而呈现出来的,如果我们能够从正确的方向去引导国民,那国民理念也可以转变到支持死刑废除的角度上来。
  3处理好国民理念转变过程中的冲突
  在前文的论述中,笔者就正确看待国民理念对死刑的态度问题和引导国民理念转变的问题做了一定的浅显讨论,但这个转变过程并不会是一番丰顺的,要想去改变一个已经延续了数千年早已深入到社会骨髓中的观念,其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大,面对这样的困难,我们一方面要坚决的去向国民呼吁和宣传文明科学人道的死刑理念,一方面也要认真谨慎的处理好可能产生的新旧理念间的激烈冲突。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从我国现有的死刑制度出发,坚决贯彻“少杀、慎杀”的既定国策。贯彻慎用死刑的思想是建国初就提出的理念,发展到如今,虽然遭遇过一定的挫折但好在党和政府能够吸取教训,重新回到了这一思想轨迹上来。几十年过去,这一思想也早已深入到普通国民的脑海中,虽然人们目前对于死刑废除尚未接受,但对于慎用死刑几乎已是达成共识,如果能从这个角度出发,循循善诱,对处理好死刑理念转变过程中的冲突也许会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从逐渐废除死刑的角度出发,尝试在某一领域完全废除死刑来观察一下国民理念的波动。自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颁布以来,直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前,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罪名一直呈一个不断增长的趋势,然而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相继废除了13个和9个死刑罪名,其中在经济犯罪领域更是彻底废除了死刑。这让我们欣慰的看到我国的立法机关正在朝着废除死刑而努力,同时也看出他们也在试探国民的反应。
  (3)当然,如果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也可以从直接废除死刑后来处理产生的激烈冲突。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邱兴隆教授在这一方面是坚决的支持者,他曾不止一次的在多种场合提到:“中国应该废除死刑,越快越好,最好是明天。”这样做是一种大胆的尝试,也必然会带来激烈的理念冲突,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我国民众自古以来有一种服从意识和集体观念,对于最高权威机构作出的规定往往更愿意接受,何况对于废除死刑来说又是一件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好事。只要能够完善相应的替代死刑的制度,给民众带来足够的安全感,对直接废除死刑后处理起国民理念的冲突来也会更加游刃有余。
  4結语
  国民理念对死刑的支持态度一直是死刑难以废除的最强有力的借口,如果我们想要彻底废除死刑,就要从根本上摧毁那些死刑支持论者的这一支柱,正确认识国民理念,明白国民理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加以合理引导的。当然,我们在废除死刑的道路上也要处理好新旧国民理念的冲突,唯有如此,我国的废除死刑之路才当会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1]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人民出版社,1961.
  [3] 毛泽东选集[M].人民出版社,1991.
  [4] (法)巴丹戴尔.为废除死刑而战[M].法律出版社,2003.
  [5] 张文.十问死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36.
  [6] 陈兴良.死刑备忘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7] (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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