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关于高层建筑形念对城市雾霾影响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近年来城市雾霾问题愈发严重,针对如何通过处理高层建筑形态对城市环境进行改善,本文从建筑与室外通风的关系,以及高层建筑形态对室外通风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建筑形态优化,改善建筑群体布局等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高层建筑;城市总体通风;建筑形态;城市雾霾 文章编号:2095 - 4085( 2019) 04 - 0034 - 01
  1 引 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内的环境不断恶化,最显著的就是雾霾问题。雾霾带来的不仅是灰蒙蒙的天空,还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呼吸道及肺部的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这些现象都在警示我们去关注雾霾问题。
  霧霾的成因与城市整体通风问题密不可分。在城市中,对城市通风影响最为显著的就是矗立在城市的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因此,如何处理高层建筑与城市通风的关系,是控制城市雾霾的关键所在。
  2建筑与室外通风的关系
  2.1室外通风的机理
  当城市的风吹向城市中的高层建筑时,由于建筑物的遮挡,建筑物的不同部位会出现不同的风压,产生风压差,进而形成不同的风场。而根据风对建筑的影响,可分为转角风,回流风,风影区。不同的风对于建筑物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2.2建筑与室外通风的关系
  (1)增加风速从建筑单体来讲,建筑边角处的风会强于其他区域的风,进而导致局部区域的风速增加。其次是建筑群体之间的对流风,由于风速过快,对人的出行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同时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局部气候。
  (2)减小风速 从建筑群体来讲,由于高层建筑的阻挡,产生了回流风,导致风速降低,造成污染物的滞留,降低了空气质量。尤其是体量较大的建筑,风在流动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风影区,同样不利于提高空气质量。
  (3)气流混乱从气流方面来讲,建筑正面产生的回流风,与建筑迎风面吹来的风相互碰撞,会导致气流相互影响,以及建筑转角处产生的涡流也会扰乱正常的气流流向。
  3建筑形态对城市整体通风的影响
  3.1 建筑单体形态的影响
  建筑单体形态是指单个建筑物的空间三维形体。建筑单体形态常见的有长方体,圆柱体,异形体等不同形体。而建筑单体的形态对城市整体通风的影响是最为直观的一个因素。建筑物的形态,最直接影响到风的流动,流向,风速等。
  3.2建筑群体布局的影响
  建筑群体的布局,也是影响城市整体通风的因素之一。常见的建筑群体布局有围合式,错落式,行列式等。不同的群体布局,对风的导向性不同。例如围合式的空气流通性差,而错落式会产生对流风,通风效果良好。
  3.3 建筑技术指标的影响
  除了建筑单体以及建筑群体,建筑的技术性指标也对城市整体的通风有着一定的影响。例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越高的区域,风受到的阻挡就越多,空气的流通性就越差。
  4处理建筑与城市整体通风关系的相关策略
  4.1 优化建筑单体形态
  (1)边角圆润 为了解决建筑转角处高风速的问题,瑞士再保险大楼采用了圆润边角的解决手段。整个建筑的体量宛如一颗竹笋,中间的周长最大,向两端进行收缩,顶部收缩为一点。这种形态减少了对来流风的阻碍。不仅可以使转角处的风速降低,而且不会产生过大的风影区。
  (2)形体曲线化形体曲线化是指将建筑整体变为流线型形态,避免出现棱角以及尖锐部分。上海中心的设计就采用了这种方法。曲线化的形体可以避免来流风与建筑产生碰撞,而是引导风沿着建筑进行流动,不仅使风压减小了,还减小了风影区的影响范围。而扭转的形体避免了局部涡流的产生,消除了转角处的强风。
  (3)控制裙楼尺度 在城市商业区,大体量的裙楼建筑十分常见,多为商场建筑与居民楼的结合。而大尺度的裙楼对城市整体通风极为不利。因此可以采用分割裙楼体量的手段来控制通风效果。相比于大体量对于风的阻隔,体量的分置,可以使建筑物之间形成通道进行通风,通风效果更为显著。
  4.2优化建筑群体布局
  建筑群体在进行布局时,不仅要考虑建筑之间的关系,还要考虑到建筑与周围环境的结合。当建筑群体周围拥有较大的开放空间,这部分开放空间,不仅是城市生活的公共空间,还是风通行的通道。处理好建筑群体与城市开放的空间,也是解决城市整体通风问题的手段之一。
  5结语
  由于城市发展过于迅速,因此高层建筑对城市环境的改变影响尤为显著。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应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以及建筑基地的选址,结合相应的设计手法,改善城市整体的通风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沛雨.基于风环境的建筑形态参数化生成方法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7.
  [2]尹杰,詹庆明,城市通风与形态关联性探究——以武汉市为例[J].环境保护,2016,44 (22):59 -63.
  [3]郑颖生,高裕江.高层建筑基本平面形式及布局对城市总体通风的影响研究[J].华中建筑,2013,31(9):101 -104.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030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