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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非遗数字化展示的应用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艳

  【摘要】非物质文化是在特殊情境下的一种时代传承的体现,具有稳定的实践性特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也一直有序开展,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保护措施开始投入使用。不过对于某些类型的非遗来说,例如音乐类型的作品,使用数字化技术所能体现出的特征和效果比较有限,为了提升人们参与的积极性,可以考虑围绕音乐类非遗作品的数字化应用展开针对性研究,并结合相关技术方案的实践,制定合理的展示对策,为后续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参考。
  【关键词】音乐类非遗;数字化展示;应用探讨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面对规模不断加大的非遗项目,急需对其活态传承进行研究,也需要保障其在原生态环境下的传播。现有的展示空间比较有限,在进行音乐类非遗展示的同时还需要对其价值信息进行筛选,从而保障项目本体内容的完整性。例如豫剧、昆曲等,除了本体内容之外还需要考虑到区域地理位置和风俗习惯层面的内容,这些在数字化技术下可以得到有效展示,显然也是展览馆无法做到的层面。
  一、音乐类非遗的数字化展示价值
  21世纪以来各地区也新建了非遗主题性相关的展览,旨在宣传地区特色。但是现有的非遗展览多依附于大型博物馆,博物馆内的展陈空间往往成为主要的展示平台,具有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而最好的展示效果就是让展示的内容成为一种代表性的符号,然后将这些符号融入人们的生活当中,成为生活语境中不可或缺的方式。数字时代的来临,使得非遗展示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可供参考的展示数据与标准开始增加。音乐类的非遗项目本身具有活态性的特征,需要从类型、特性和场景方面展开针对性研究。数字技术所提供的互动性展示方案也给非遗传承带来了新的可能性与发展空间,展示行为也具有可参与性,能够让观众积极地参与其中。实际上,只有切身体会才能了解到文化的价值,才能了解到其审美价值与艺术认知信息。数字化展示的优势和价值也体现得非常显著。
  展示是为了将内容全面地进行还原,让项目能够长期持久地进行保护和传承。音乐类非遗项目通过演示的方式来突出其中的精神内涵,音乐的价值也在于表演的艺术性与传承性。例如京剧艺术,作为戏曲音乐的组成部分,所看到的内容已经不再局限于故事情节中出现的矛盾关系,而是从艺术性的表演过程中了解艺术特征,并从情感激发的环节获取艺术层面的享受,将三者进行密切联系,从而形成情感氛围,更加理解项目本身的特征,主动积极地了解非遗项目的价值和艺术精神。而数字化展示的最大价值在于对这些内容的保护作用。音乐类非遗项目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失传的危机,特别是以口头表演作为主要方式的内容,可能无法适应社会变革,最终要走向衰亡。
  二、现阶段音乐类非遗项目的展示现状
  (一)主题与内容层面的偏差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得到了社会层面的广泛关注,全国各地也开展了非遗项目的展示工作。對于音乐类非遗而言,陈列地点也多选择集中于博物馆、展览馆之内,包括一些演出内容等。但这些设计比较程式化,缺乏对主题的深层次研究,使得非遗项目本身具备的特征无法被真实地进行还原。静态展示的方式也让作品缺乏全面全是,项目内容的活态性无法有效体现。即便是一些音乐剧项目,也多以时间性和阶段性的演出为主,对于项目本身而言并不完整,项目的内涵无法合理地体现出来[1]。对于观众而言,他们并不需要片段式的信息,而是如何从信息当中提炼出重点的核心内涵。无论如何,展示空间的设计方案是为展览内容所服务的,将内容最大化地呈现在观众面前,因而在进行不同类型地域表演类项目内容时,也需要考虑如何让观众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主题层面的内容。但是主题与内容层面的偏差问题却成为了现阶段音乐类非遗项目展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2]。
  (二)缺乏特色展示内容
  不同特色性的文化在共同体的基础之上会保留着其个性特征,但随着商业活动的开发,某些地方特色文化也会被流行文化、大众文化所“同质化”。对于当代社会而言,社会环境的原生态气息与地域文化之间显然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偏差。换言之,音乐中所包含的人文特色并不能通过演出的方式进行展示。从这个角度来说,立足于商业开发的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文化地位也会随之下降。对此,不仅要关注项目本身的活态性,还需要考虑到观众层面的主动参与意识,以此为基础体现出展示的价值,明确内容需求。
  (三)数字化技术的应用问题
  现代社会互动技术与多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虽然给非遗产品的展示提供了关键的载体,但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许多非遗的展示更像是一种虚拟化的体验和数字化的感官,并没有表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人文特色、文化价值等。以音乐作品而言,包括口头演唱、肢体表演等多种方式,这些方式的选择都取决于表演者或艺术家的创作,在现代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的现代音乐活动当中,现行的数字技术可能会影响到非遗的体验过程,失去本身的艺术精神性特征。对此,应充分考虑到项目保存的具体要求,注重项目本身的真实性与传承性基本原则。
  三、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数字化展示方案分析
  (一)常规展示媒介的应用
  基于对音乐非遗项目本身的研究,可以了解到其要素展示的方式。换言之,就是这些元素已经开始具有展示品的性质,并且可以通过数字化展示方案来进行管理,其本质作用都是在于对项目内容的呈现,并通过视频等技术手段来播放文件,将其作为展品而展出。无论使用哪种媒介工具,传播的行为本身并不具有价值,只有当作品在传播过程中获取了有用的信息,并影响了人们的行为时才有其意义。所以在现有的非遗项目展示过程中,需要筛选合理的媒介,并从中获取关键信息后再展开传播。这些媒介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可以通过图片、文字、模型、数据等多种方式,实现真实场景和虚拟技术之间的结合,体现出其传统的审美价值与文化价值。对于音乐作品来说,可以通过影像资料来对项目内容进行视觉化说明,保障信息的完整性[3]。   对于一些传统舞蹈、戏剧音乐等以形为主的表演类非遗项目来说,需要通过动态内容和实时变化来将其作为展示的内容。例如G20峰会中的《天鹅湖》,就通过光影模拟的方式来让表演者与虚拟投影之间形成了有效互动,最终营造出了舞台情节,体现出了音乐和戏剧本身的特征。诸如此类的多媒体投影技术可以让音乐非遗项目的表现内容更加丰富,并且以动态变化的方式来体现出音乐与表演之间的联系。这种全息影像形式实现了艺术和技术之间的完美融合,对于一些即将失传的音乐作品来说也是一种文化的保护,可以充分体现出音乐非遗项目的“活态性”特征。
  (二)音乐非遗项目中的情感定位
  情节性的空间布局之下,可以以人作为主要载体,对整个事件的产生进行概述,一方面可以将展品内容与展馆空间之间形成对应关系,另一方面也能让观众在氛围和情感中接受信息。以现阶段的独立战士空间来说,音乐作品的本身特征可以在单独的空间内得到体现,独立空间内可以通过虚拟演出,利用数字化技术来更换场景,或是利用复合展示空间来提升展示内容的有效性。就如同音乐作品的展示技术一般,如体感控制技术,可以提供不同类型的原始数据信息,系统虚拟化的形象和现实的人的动作可以保持一致,通过动作识别程序完成对虚拟形象肢体动作的串联。由此可以看出,体感操作可以给用户提供更加良好的体验和设计,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体感交互技术的大众化发展,其精准度得到了充分保障。数字化的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资产,能够满足现阶段体验者的需求,具有创新应用的体验,也是数字资源发挥知识资产价值的主要因素[4]。
  (三)互动模式的构建
  操作互动模式是通过多媒体技术,辅以计算机程序的处理方案来进行的多维互动体验设计。不同于传统的游戏互动模式,是通过智能化的体验让观众通过红外线感应进行感知,当情节发生变化时,计算机在现实空间内也会给予参与者相同的感官刺激。例如音乐的音调变化、声音起伏等,这种互动模式下也能让参与者充分沉浸在互动当中,了解音乐作品所表达的内容与表达技巧,同时提升对于音乐的兴趣,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信息来进行分析,发挥情感的促进作用[5]。另一方面,这种身临其境的模式之下,音乐非遗项目的本体要素可以进行提炼,其展示方式和途径可以发生转变,更好地体现出非遗项目数字化的特色。
  四、结语
  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使得不同地区对于非遗保护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但针对其项目繁多的特征,在它存在的形态上也应该基于多样性的方式来对其展开整体保护。音乐类非遗作品本身的定位特殊,需要充分发掘音乐类非遗项目的展示价值、展示特色、展示模式,按照项目的本体特征,对其要素进行提炼后,探究这种活态性显著的非遗项目在不同情况下的活态展示,让其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始终能流传下去。
  参考文献
  [1]宋春婷.音樂类非遗数字化展示的应用研究——以梅村二胡为例[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5(8):173-174.
  [2]滕腾.“音乐资源的数字化”与“数字化的音乐资源”——由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数据库建设工作引发的思考[J].音乐传播,2015(3):50-54.
  [3]宋春婷,赵戈.体感交互技术在音乐类非遗数字化保护方面的开发应用[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19):186-187.
  [4]单亚莉.数字环境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以西安鼓乐数据库建设为例[J].图书馆学刊,2014, 36(9):27-30.
  [5]胡亮.传统古村落非遗项目数字化展示、传播应用示范——以杭集“船村”古村落中民间传统技艺与戏曲音乐品种为例[J].艺术评鉴,2016(5):184-186.
  作者简介:王艳(1982—),女,汉族,江苏姜堰,扬州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音乐学的研究。
  基金项目: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俗类非遗项目数字化展示及传播应用示范—以苏中地区戏曲音乐、民间技艺为例(项目批准号:2018SJA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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