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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措施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赵鑫

  摘   要:目前,水污染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影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环境保护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到当前水资源带来的危害,并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简要介绍了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现状,从政府监管角度,提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入海河流综合治理、饮用水和海洋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优化发展格局、综合管理等行政管理手段和具体措施。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  河流治理  饮用水安全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9)05(a)-0144-02
  秦皇岛市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果。2018年,秦皇岛市10个主要河流国控断面、2个地下水水源地、3个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9个监测点位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要求,北戴河8个海水浴场主要监测指标达到一类标准比例为98.6%,河流和海水水质均位于河北省前列,为旅游旺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尽管近年来秦皇岛市水环境质量在不断改善和提高,但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结合秦皇岛市实际情况,建议通过综合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入海河流综合治理、饮用水和海洋环境保护、水资源节约、优化发展格局、综合管理等行政管理手段,确保秦皇岛市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1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督促工业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坚持采取“双随机”、“点穴式”和“交叉式”执法检查,加强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日常监管。持续推进涉水“十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发现一个消灭一个,做到“两断三清”,永不复产。在工业集聚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运行。加大工业集聚区监管力度,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新建涉水工业项目全部入园进区;建立园区水环境管理台账并定期开展污染防治自查。
  2  城镇污染治理方面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有条件的要逐步进行提升改造。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市所有建制乡(镇)所在地,逐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城镇、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要在全部完成污泥处理设施达标改造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模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全面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新建城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加快全市城区及县城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逐步完成全部城市建成区建设改造。加强居民生活小区化粪池废物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生活小区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3  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方面
  深入开展河湖清理,针对河湖存在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开展清除垃圾、清理违障、清洁水质“三清”行动,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持续深化“河长制”,逐步实现水面无垃圾、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沿岸无违建的目标,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对非法排污口一律予以取缔。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推进编制主要河流“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治理方案。开展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精心打造城市绿色生态系统。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逐步实现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等减排技术。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控,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整治甘薯加工废水污染,规范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管理。
  4  饮用水安全保护方面
  规范县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对全市县级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增加生态隔离防护设施,逐步达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开展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上游污染综合治理,防止各类污水、垃圾直排入河。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集中整治,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完成取缔。做好饮用水源风险防范,建设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和生态修复工程,对主要入库河流实施生态整治,在主要河道的入库口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在湖库上游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矿山整治等治理措施,保障森林覆盖率不降低。
  5  海洋环境保护方面
  促进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调整沿海地区产业结构,提高涉海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全面封堵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组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海事、港航、渔政渔港监督、环保、城建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制度,提升船舶港口治污水平。提升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完善和实施秦皇岛港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全面提升港口含尘废水综合防控水平,积极创建绿色港口。推进海域和沿海地区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拓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调查岸线资源状况、评估重点河口海湾生态安全。
  6  水资源节约保护方面
  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依据秦皇岛市水功能区划要求,对全市年用水量实施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实行取水许可,遏制地下水超采。对涉水生产企业和水产养殖企业取用水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企业自备井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一律予以关闭。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修复试点,对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进行评估,对产生有毒有害废水的工业企业进行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物间接污染地下水环境,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7  优化发展格局方面
  完成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退出工作,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各县区完成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编制和实施水资源消耗或水污染物排放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8  综合管理机制方面
  统筹建设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网,建立生态环境、水务和海洋部门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统一设置监测断面,同时取样、同时监测、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主要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河流跨界断面水质、水量双控制的上下游奖励和惩罚机制,探索建立跨乡镇断面生态考核制度,深化流域生态补偿。定期抽查和公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予以“黄牌”警示的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积极争取并筹措国家资金、省配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按时完成涉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1] 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Z].环海洋[2018]158号.2018-11-30.
  [2] 河北省环保厅等12部门.河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Z].冀环水[2017]483号.2017-12-20.
  [3]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秦皇岛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Z].市生态委办[2019]3号.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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