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筹划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税收方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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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先进生产力代表,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大力发展,结合企业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本文在概述税收筹划的基础上分析了税收筹划中增值税、所得税中的存在问题,并探讨了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以期为从业者提供借鉴和思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筹划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力发展,我国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出台了相应的税收政策,希望以此能够给予高新技术产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促进发展和进步,但在实际实施中却没有发挥出相应的政策成效,以下针对税收筹划问题进行有效分析。
1 税收筹划的基本概述
所谓税收筹划,具体而言就是纳税人或其他代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下,能够自觉地通过运用税收、法律、财务等综合类型的知识,采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通过降低税收成本的形式来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方面行为。
2 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筹划问题分析
2.1 筹划模式传统
就当前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有两大领域,一种是选择会计方法,另一种是利用税收优化政策的方式。虽然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人员都已经逐渐意识到选择会计方式以及延迟纳税时间能够在不减少整体的纳税金额情况来获取一定的节约税收效益,通过利用国家针对税收提出的优惠政策,能够切实避免企业发展中出现高税率情况,但从整体上来看,还是有很多企业没有运用其他更多类型的筹划模式,使得筹划模式局限于以上几点,因此这就需要企业相关筹划人员能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创新符合自身企业经营利益的税收筹划模式。
2.2 筹划手段单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性质而言,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都会产生相应的税务,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来说,不仅仅需要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掌握关于税收方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切实做好企业中的财务工作。但在实际企业工作过程中,会计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纳税工作经验,这就使得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进行困难。
2.3 筹划意识薄弱
从筹划的本质上来看,主要目的是为减少企业经营中的税收,提升企业经营利润而进行的一种筹划活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所得属于直接收入,因此对这部分的税收国家会参与利润分配,要求企业在进行业务经营过程中开展纳税筹划。但就高新技术企业而言,纳税意识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比较薄弱,基于此高新技术企业应该从宏观角度开看待税收筹划,结合自身经营环节来进行相应的筹划。
3 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筹划方法探讨
3.1 增值税筹划方法
3.1.1 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一般来说对这部分的纳税人是按照自身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情况来进行划分,一般纳税人有权利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利,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抵扣进项额,这也就对两者之间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阻碍,基于此企业要想切实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无法扩大自身规模的基础上将原本的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
3.1.2 进项纳税
其一,对于加工型、制造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货物购买时,若在购买当月抵扣自身的进项税额,应该进行将货物进行验收、入库等一系列工作,这样可以有效提前企业纳税抵扣时间;其二,对于购进劳务的企业,可以提前付款、减少支付金;其三,对于当期购进货物按照实际应用项目进行处理,待货物转变自身用途时即可转出进项税额;其四,对于购进机器,维修机器时的备品等可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其五,企业在销售自身产品时所得的运费发票可按照相关比率来抵扣进项税额。
3.1.3 销项税额
其一,企业结合自身销售结算方式进行相应的税收筹划,对直接收款的可采取延迟提货单给买家;对赊销和分期的形式进行销售的可在收款日期选定上进行;其二,对企业中的兼营业务应采取分开核算的方式进行,一般来说对于没有分开核算的使用高税率,对于没有分开核算的或没有进行准确核算的非应税劳务、应税货物都要征收增值税;其三,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销项税额,进而减少企业应缴纳的税额,对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在不同阶段都会有相应的政策条款,因此企业筹划应该结合自身实际,结合税收优惠条款,采取合理方式进行筹划。
3.2 所得税筹划方法
3.2.1 税率式税收
其一,转让定价筹划,具体而言也就是转移价格。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其中有经济关联之间企业参与方应该互相均摊经济利润或者转移利润,在进行产品交换或产品买卖时,不根据当前市场中的买卖规则以及市场规定的价格来进行相应的交易,而是根据各参与方之间存在的利益或最大程度上维护参与方之间经济收入而进行的产品或劳务价格的转让。转让定价的实施方式一般是通过货物、资金、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等方式来实现的,例如我国一些大型集团,尤其是跨国企业就是运用转让定价的形式来实现自身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经营目标,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地区,以此降低所得税税负,以上也是实施转让定价的目的之一。
其二,低价税收筹划,具体而言就是纳税人在合法前提下,使自身持有的课税对象能够直接利用较低的税率进行计算,以此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一种筹划目的。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部门为从宏觀上调节产业结构,因此通过对社会中比较特殊的行业、特殊地区等制定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此来引导纳税人的投资方向。
3.2.2 税额式税收
所谓税额式税收筹划方式就是使纳税人通过降低应该缴纳的税额来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行为或者解除纳税义务的行为,这种筹划方式经常与我国某些税收方面优惠政策中的全部免征或减半征收税收之间有关联,进而达到节约税收的行为和目的。从根本上而言,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幅员辽阔,各地区、部门之间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平衡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国家为引进外资,以此来促进高新技术在我国的大力发展,从而鼓励关乎国家民生的产业发展等,基于此制定了能够减免所得税税额的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减税政策、免税政策、亏损弥补,等等。
其一,针对不同的新企业设定相应的所得税政策,例如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中对比较特殊的企业制定了减免税收的规定:对于高等院校或中小学院校开办工厂、农业场所从事生产方面的经营可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于民政部门的独立工厂或街道中福利单位,安置残疾人员占自身工厂生产人数35%以上时暂免征所得税;另外对于企业在开办时与相关院校采取合作的行为也能够享受到这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其中不乏有些企业通过挂靠学校的行为来避免交税,或者是表面通过招聘残疾人的行为而申请税收福利的企业。基于以上,企业只有切实具备政策中规定的特殊企业资格,才能正确应用所得税筹划策略,以上就需要国家相关税收部门严控投机行为现象。
其二,通过企业分立的形式来降低税额的筹划,所谓企业分立,具体而言就是企业按照国家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将自身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企业法律行为,通过这样的筹划方式可以解散原来的企业,成立新企业,也可以是从原来企业中分出来成立新企业,原企业继续进行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将原本企业中的高税率分化成多个低税率企业,能够在整体上减轻企业的税负。
3.2.3 税基式税收
这种筹划方式主要是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而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该缴纳的所有额,其是指收入的总额与成本之间、费用之间产生的差额,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可以通过降低税基的方式来进行所得税的筹划。
4 结语
综上所述,不论是什么样的税收种类进行筹集税收,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自身的经营利润,降低自身经济效益,但从整体上来看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因此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能够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自身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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