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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银行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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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影子银行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最初在美国兴起,可以说比传统银行更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美国经济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我国一些政策措施目前还有待于完善,金融领域一些漏洞还未被解决,使得影子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诸多的风险,不利于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所以,想要使影子银行稳定长期的发展,就需要对金融行业进行创新改革,从而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的发生。
  关键词:影子银行;发展;风险防范
  一、引言
  2008年美国爆发了金融危机,本次金融危机主要源于次贷风险,当时已经出现了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形势,因此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金融风暴,使得世界金融体系受到重创。此后很多学者纷纷展开研究分析来追溯全球金融危机发生的缘由,经过研究他们认为全球发生金融危机与影子银行具有脱不开的关系,还有学者认为就是因为银子银行才引发了全球的金融危机。理查德·罗斯认为,美国次贷危机造成的全球金融危机间接的暴露出了金融体系不完善的地方,这些不完善可能与影子银行开发的一些金融工具有密切关联;巴曙松指出,次贷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影子银行,影子银行采取的信贷房子比较特殊,使金融体系的信用链条被延长,影子银行发展扩张之后出现了很多不理智的投资行为,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影子银行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晚,在2011年其潜在的风险与危机被逐渐公开,国内频繁出现担保风险、信托机构发生兑付危机、小额贷款频繁发生风险,这一系列的事件证明,我国的影子银行目前还存在较大等闲,需要引起个人、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
  二、影子银行概述
  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制定并发布《影子银行:内涵与外延》的报告,其中概述了影子银行的概念。影子银行的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广义的影子银行主要指与传统银行相分离的涉及信用中介的机构与业务,狭义的影子银行则指能够引起监管套利或者系统性风险发生的非银行性质的中介组织或机构。相对来说,国外的影子银行指的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或者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及再回购协议等等一系列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银行、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债券保险机构等等。而本文中分析的影子银行主要指的是广义角度的影子银行。
  三、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分析
  (一)产品风险界限不清
  影子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资金池业务,这属于一种理财类型的业务,主要通过期限错配来将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与不同笔的资产进行对应匹配。我们都知道商业银行推行的理财产品具有短期性的特点,然而当它与资金池进行匹配之后就可以购买到资产期限较长的产品,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赚到期限错配带来的间接受益。然而,这样的模式很容易混淆资产自带的风险,使得投资人和筹资人对风险的界定不准确,增加了风险发生率。另外,商业银行会为这部分资产进行担保及增信,就会使表外理财产品及表内资产两者的风险辨别不清。此时,如果资产池出现了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链条上受益主体的利益,产生巨大的兑付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前面提到影子银行的运行不需要留存准备金,没有缓冲,它的风险一旦暴露就没办法隐藏。当前,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已经在信托业中被公认与知晓,一些信托机构不能负责地对一些项目进行调查,不严格进行风险的控制工作,信托关系由“受托代人理财”演变成“受托为人融资”。信托机构推行的理财产品如果不能被正常兑付,就会产生流动性风险,一些民间的借贷公司经营过程中最常见的也是流动性风险。例如之前流传的温州老板跑路事件,都是因为流动性风险导致的。
  (三)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指的是金融体系中两个主体之间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一方不能了解到对方的活动或者了解活动需要付出高昂成本费用时,一方行为突然的变化致使另外一方利益受损的风险。我国目前很多的影子银行业务,都暗藏很多道德风险。不管是商业银行推行的理财产品,还是影子银行推行的信托理财产品、民间借贷等,这些产品在交易过程中买方都是冲着产品的收益而来的,这就注定了影子银行业务过程中潜在的道德风险,卖方一般仅仅只向买方展示产品具有吸引力、收益的部分,不会将产品隐藏的其他风险提前告知买方,或者告知不明确,这就形成了道德风险。
  (四)违规操作风险
  影子银行与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密切且复杂,例如华侨银行发生“飞单”事件、华夏银行发生理财风波、一些小额贷款借助銀行进行转贷以及中信员工利用理财欺诈客户的案例数不胜数。影子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比较管用的方式是钻法律的空子,利用商业银行的操作管理漏洞达到自己的目的,与此同时风险也被转移。民间也有一些贷款公司以非法的名义进行资金的直接买卖以及转贷行为,他们从一些商业银行贷款出来再以高利放贷给有需要的人。以上的一系列行为都具备一定的隐蔽性,极易产生非法集资的风险。
  四、防范我国影子银行风险的措施
  (一)从宏观上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纵观各国发生的案件的处理,都是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却从没有阻碍其发展,但是其实很多影子银行引发出的风险都是因为法律的监管不到位,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所以,对影子银行加强监管,不能只关注单一事件及机构的风险,要从全局出发加强对各烈性机构与风险的作用,从根本上防范系统性风险及区域性风险。我国当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律及监管体系还需要不断地完善,我国应该合理运用影子银行的发展规律,鼓励及引导金融体系的创新,使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影子银行的发展,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条文的制定,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中加入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对影子银行开发的一些金融产品、风险结构进行规范,对影子银行开展业务中的资金流量进行适度约束,提高信息纰漏的程度,使影子银行的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二)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提高风险意识
  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专门设立了“一行三会”,但是想要真正发挥“保护”作用,需要这个机构的每个成员之间的密切配合。监管机构可以制定并确立关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遵循原则;提供长期信息支撑,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对金融消费者进行合理的区分,并建立合理的投资制度,制定规定一些禁区与约束原则。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民间一些非银行性质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的日常管理与风险关注,还应该组织一些风险的讲解与宣传活动,使金融体系的每一名参与者都树立起风险意识。   (三)加强信息披露,减少道德风险
  不管是影子银行的哪种金融业务,只要环节多的、资金链较长的,都会造成一定的道德风险,而且涉及的环节越多,信息的不对称性就会越明显,因此,想要防范影子银行的风险,就应该注重信息的披露,使披露的信息逐渐公开透明。在目前影子银行的业务与全部金融体系的业务量相比比例还不是很大,风险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即使这样也应该注重信息披露的强化,使影子银行的一些潜在风险在源头上被监管及防范。
  (四)规范相关金融机构的操作,建立金融防火墙
  首先,应该对影子银行和非法集资的含义进行区分,影子银行的主要特征就是它是一种信用中介,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就在于它不吸收存款,非法集资触犯了法律,要严惩,一些打着影子银行旗号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其次,应该对我国商業银行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银行工作的员工的管理,坚决杜绝员工以单位的名义引导客户进行不正规的行为,保护商业银行的名誉。最后,应该尽快地差异化管理影子银行开展的各项业务,根据它的规模以及风险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地进行管理,通过规定缴纳不同金额的资本金等方式来防范与规避影子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逐渐使影子银行形成与商业银行不同的风险防范机制。
  结论
  影子银行的发展在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却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使我国金融体系结构不稳定的状况有了好转,也促进着市场利率化。然而,影子银行的发展不合乎常规、信用的扩张破坏了货币政策的常规性,使得国内金融系统出现了不稳定的现象,影响其完备性。想要我国的影子银行长期稳定的发展,就需要对它的监管体制进行改革,监管应该兼具功能性,对影子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促进国内的金融改革,维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影子银行的风险存在于业务执行的整个过程,只有认识并了解不同阶段风险的发生机理,才能有效地进行防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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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杨艳.我国影子银行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云南大学,2016.
  作者简介:
  牛影(1999.6-  ),女,江苏省连云港市,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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