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前,代表们关注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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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为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会前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和各位副主任,分别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们对“一府两院”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代表们的意见建议都聚焦哪些问题呢?
关注“三大任务”:积极贡献好“点子”
自贸区新片区建设、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大任务”已全部进入密集的“施工期”。对此,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例如:
谢吉华代表说,基于临港新片区的特殊性,在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要和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加强制度创新,“建议要制定出台相应的规定,推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
“从科创板来看,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中长期资金没有专门的配置”,黄红元代表说,科创板除了是一个新板块,还肩负着提高科创企业服务能力的责任,“希望人大能够发挥联动机制,联合长三角地区金融、法律、财会、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多多关注科创板如何更好地服务科创企业,以及推进科创板加快完善制度改革”。
朱柯丁代表肯定了科创板的成就,同时提出了新课题:“对发展培育过程中的科创企业,如何做到资源雨露均沾;对已经上市的企业,如何优化利用资源,为他们的发展成长保驾护航,都是目前值得研究的课题”。
刘明华代表则详细谈了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建议,他说:“长三角地区在创新资源方面,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建议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设立牵头机构,建立一个全要素的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在这个共享平台里,可以让设施、专利等流通起来,尤其是“上海要利用资金、科研、人才等优势,更好地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同时,还要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降低创新成本是当务之急。创新成本包括企业的研发成本、用地房租成本、人才成本等,建议在不同层级给予一定补贴,以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刘明华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充满了信心。
科创中心建设:话题围绕条例草案
科创中心建设年年提。以往,代表们把工作或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带到座谈会上。这次不同,代表们围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展开热烈讨论。
“草案第二章创新主体中的‘个人’只讲‘在职创业’有局限性,‘在职创业’放在创新人才支撑中讲比较合适” “草案第五章中‘人才环境建设’偏重讲‘环境’,讲‘人才’力度不够”……代表们对草案逐条发表意见建议。
刘正东代表说:“建议草案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单列成条,凸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案子审理期限长,经常要引入专家委员会论证或鉴定评估,导致出现‘赢了官司输了企业’现象,所以要探索禁令制”。
沈伟国代表认为,资金投入要另写一章,“对资金来源要有明确的规定,要纳入年度财政預算,资金使用要有评估体系,确保其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五十五条关于宽容失败,本身是件好事情,但是要有明确界限,什么可以宽容,什么不能宽容,必须要有界定”,贡凤梅代表如是说。宋扬代表则强调“要允许有更多的创新空间”。
贺建奎事件曾让全国哗然,因而“科技伦理这一块,除了我们的伦理审查之外,对科研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也是重中之重”,王志敏代表说。
宋卓代表对比了中国与新加坡中小企业的创业环境,提出建议:对中小科创企业,在创业初期要给予三年的免税期限,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其立业能力。
营商环境:还有提升空间
代表们认为,上海的营商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希望在保持现有工作成果基础上,打通最后一公里,提升各级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增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些代表反映,不少企业土地和房屋使用签租周期短;一些代表建议政府要更主动作为,为企业家创造一个更顺畅的反馈渠道。
提到签租周期短的问题,种植专家卢玉金代表说:“种水稻一年一签,种经济作物5年一签,这不利于土地保护。如果合同签20年,则企业家会投入很大精力去改良土壤。”诸正伟代表也提出了类似问题:“企业刚运营得有起色,房子又要收回去了,公司又要重新搬迁”。
谢吉华代表说:“上海的先进高端产业,如芯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不仅需要引进高端大企业,还应形成大中小企业的集聚、融合”,因此他建议要出台相应措施促进大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融合,开展协同创新。
不少代表认为优化营商环境要抓政策落实。盛雷鸣代表说,“要通过营商环境的对标,真正把改善营商环境做到实”。
陆晓炜代表则提出,上海作为医药创新的策源地和承载区,商务成本仍比较高,“很多药物创新的核心团队迁或直接落地到了周边”,她认为,政府虽然有利好的政策,但在落实上存在不少问题,“建议涉及到规划、环评等有关配套政策的政府职能部门要真正重视、主动服务这些发展具有明显时效性的生物医药制造企业,使上海的营商环境对标世行标准得到真正的优化提升”。
改善民生、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
代表们认为,养老、社区管理等都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工作;本市相继出台了很多惠民的医疗政策和探索办法,但要加强这些政策和办法的真正落地。
王琦代表指出,医药创新的主体包括研发人员,生产者和使用者。目前我国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上市许可人制度的构建和实施,但罕见病用药制度和标签外用途制度与医院医师的用药行为相关,而本市至今尚未出台相关制度,建议由市卫健委牵头尽快探索并建立与医药创新密切相关的这两项制度。
胡叶代表认为,智慧健康养老是现代科技与传统产业的创新融合,但智慧健康养老面临着人才紧缺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民营养老机构对此需求较大,建议尽快加大人才培养和政府补贴力度。
周瑜代表提出,老旧小区的配套车位问题亟待解决,很多老旧小区没有配套车位,停车需承担商业性费用,停车成本较高,居民对此问题反应强烈。建议逐步配套老旧小区非纯商业性的车位,特别是针对小区内有车的居民或家中有85岁以上老人的居民。
林龙全代表在社区工作,发现业主委员会没有规范的管理,因此他建议,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增加有关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条款,进一步加大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管理力度和法律保障程度。
同时林龙全还发现,在垃圾分类问题上,“物业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处罚有它,奖励没它”,因此建议增加对物业公司的鼓励机制,有助于物业公司更好地服务住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居委会工作的范伟华代表则发现一些居民对湿垃圾“破袋”投放还不习惯,他建议要采取更有效的手段做好湿垃圾的投放。
乡村振兴:要对症下药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江南水乡为人们提供了美好的居住环境。如何营造更美好的家园,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呢?
“乡村振兴,要先振兴交通,比如回崇明的路又远又贵,挡住了多少崇明儿女回乡的次数”,游海萍代表说,崇明是绿色生态岛,很宜居,但留不住人,年轻人都到城区发展,因此要“在教育、医疗、交通方面给予远郊的农村以政策倾斜。另外,还要重视保障农民后代的合法权益。”
卢玉金代表说,现在农村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建议政府加大对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的投入,确保农业和粮食安全,保证国家根基牢固”。
杨昕巍代表认为,长三角地区农村民居“江南风味”的保存和继承再创造至关重要,“要做到江南民居建筑风范的技术系统化,并非统一规范风格,样式可以多元化,内核要一致”。
王忆卿代表提出,在住宅总量锁定的情况下,未来农民集中居住安置空间还存在缺口,“建议采取将集建区内规划未建动迁房基地提高容积率,增加住宅用地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将市大型居住区内剩余未建地块做农民集中居住等措施,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安置空间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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