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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与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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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解决缺水地区群众农村饮水安全,做好各类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工作,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工作的重点内容。本文以木里藏族自治县为例,分析农饮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问题及其建议。
  关键词:深度贫困地区;饮水安全;管理建议
  木里县2019年水质提升项目6月初开工,9月底初步完工,12月中下、旬开展验收工作,全县共有1121个点,点多面广,采用消毒间变更为消毒箱的工程方案实现了所有项目按时完成。但工程完成以后还需要面临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及抽验,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做好建后饮水安全与管理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严格验收程序,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木里县饮水工程多为20~30人的小工程,而且全县共有1121个点,具有点多面广的特征,受限于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施工人员等多种因素,部分地区的工程质量可能会存在一定问题,需要监理单位严格把关,严格验收程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单独依靠县水利局派遣技术人员参与显然是不够的。
  从技术指导来看,监理单位及技术帮扶组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验收规范(2016)》尽快完善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必须要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实行完成一个乡镇就验收一个乡镇,同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为其他乡镇提供借鉴经验。目前,木里县水利局将工程涉及的29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同时推进验收,每个片区由一名局领导牵头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及验收合格,有效提升了工程验收进度。但根据以往工程验收经验,工程验收资料的规范是验收工程的重要一环。
  从责任制度来看,工程验收过程中必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工程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木里县以及上级水利部门关于水利工程验收的规定进行验收,包括工程是否存在变更,工程初期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对工程档案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工程实际邀请工程参与的相关方进行问询,设计、监理、材料提供商等都要统一接受问询并作为验收单位代表在验收鉴定表进行签字,验收委员会成员要写明工程验收的结论落实签字工作,工程验收的所有文件和内容必须统一上报到木里县进行备案。
  二、加强工程宣传,提高农户饮水安全意识
  木里县2019年水质提升项目建成验收通过以后,还需要面临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及抽验,而且已建工程长久、持续的发挥效益对当地农户的饮水安全和健康是一种保障。木里县饮水工程是民生工程,是为了确保15023户77932人(含建档立卡贫困户4217户19851人以及乡镇府、村委会、学校、医院4979名人口)的饮水水质问题。但工程完成以后,工程技术人员不可能长久驻扎在饮水工程进行看管,因此多是以县水利局巡视为主,各地区乡镇、农户自我管理、自我保护为主,而农户、乡镇在水资源保护和工程维护方面的意识较为薄弱,因此加强宣传迫在眉睫。
  一方面,工程完成以后,应由当地乡、镇政府定期对工程进行管护和定期的清洗,每一次的管护和清洗不能“默默无闻”,而是要进行必要的宣传,通过多次反复的宣传可以让乡镇、村社农户进一步提高饮水安全和水利工程保护意识,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让已建工程可以长期、持久的发挥效益。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地制宜,采用消毒间变更为消毒箱的方式,成套订做消毒箱、缓释消毒器进行安装,利用消毒箱的工程方式与传统消毒间的方式在后期管护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农户解释工作,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影响消毒箱的使用寿命,从而影响饮水安全。另一方面,县水利局应不定期的举办饮水安全问题宣传并发放相关宣传手册,向农民讲明污染水源实际上就是害自己,提高农民群众的自觉意识,争取在群众意识中牢固树立起保护水源的意识。本次工程水源均为出露泉水和溪沟水,但本地区属于重点林业县,除极少部分地区水质存在污染以外,大部分地区的水质状况良好,水质都达到Ⅲ类以上的水质标准。因此,应鼓励当地农民保护水源意识,发现污染水源情况或破坏所在地饮水工程的情况应立即进行上报,确保农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饮水安全保障
  木里县已出台了《木里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做好各部门的协同与配合,确保木里县农村饮水工程制度建设,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首先,地方政府应该做好已建工程的管护工作,在水源保护区设立警示牌,明确保护措施,向社会公示。依法划定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域,设置水源保护区界牌,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的综合管理措施,保护好供水水源。此外,木里县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农村饮水工程地区逐步探索建立有偿水费体制,确保工程运行经费有保障,从而保障工程长久、持续的发挥作用。
  其次,县水利局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制订相关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并建立了联系机制,依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加强监督管理,搞好水源水质检测,发现有水源污染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对造成水源污染,水质变化的,按照“谁破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制度予以处理;对蓄意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木里县应考虑进一步加快建设联席工作会议,水利部门并没有执法权力,因此需要积极与公安等部门进行配合,通过联席会议统一工作内容。
  最后,定期对水源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保护相关植被,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禁止向饮用水水源水域区倾倒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从事一切直接或间接污染水源的活动。污染水源情况必须设置监督和举报电话,要注意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工作,对存在污染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制止与监督,确保施工工程无污染,提升对水源的保护力度。
  四、结语
  木里县2019年水质提升项目正处于验收和后续维护的重要阶段,关系到当地脱贫摘帽工作,因此各部门必须要统一密切协调配合,确保饮水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通过国家验收,让当地居民喝上放心水。
  參考文献:
  [1]路彩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后期管理水平提升策略研究[J].居舍,2019(28):155.
  [2]贺小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延川县为例[J].乡村科技,2019(28):120-121.
  [3]全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万荣召开[J].山西水利,2018,34(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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