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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老思想与汉初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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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黄老思想在西汉初年,被汉朝统治者确立为指引和规范国家政治、思想与社会活动的意识形态,深切地影响和形塑了汉初的国家政治与权力格局。全面而系统地检讨黄老思想的确切意涵,厘清黄老思想何以被汉初统治者确立为国家政治与思想等领域的指导思想,应可加深对汉初政治发展轨迹的认知。
  【关键词】    黄老思想    汉初政治    权利格局
  黄老思想,发端于战国,“因其尊崇传说中的黄帝和春秋时期的思想家老子为其创始人而得名”1,其核心主张在于 “无为”,在西汉初年被确立为汉朝的施政理念与政治原则。上述观点,早已被学术界所认可。然而,黄老思想的意涵究竟为何,其典型特征又是怎样,却并未形成可为学界所公认之结论。
  一
  考诸史实,黄老思想具有极为丰富的内在意涵。其原因在于,一方面,黄老思想大体承继老子“无执,无处,无为,无私”的崇“无”尚“道”之学说,2始终保持着道家的思想内核。另一方面,为迎合时代与社会发展之需要,黄老思想于战国及汉初,在相当程度上,主动“融合儒墨道法以及阴阳家等思想所长”3,从而极大地提升了其意涵的丰富程度与复杂性。特别是,大量吸收和内化了法家的诸多思想与观念。
  譬如,在《黄帝四经》首篇即言“道生法”, 从而在具有至高性的“道”與人间之“法”之间,建立起先验的内在联系。可以说,黄老思想在将“天道”视为超验指导的“同时充分认可人间能动性的观念。”4,换言之,以往简单化地将黄老思想解读为带有浓厚宿命论以为,且将之视为“出世”学说的看法,是比较片面和武断的。尽管黄老思想将“无为”作为其重要的核心理念,但是此种“无为”乃是一种追求“有为”所采取的策略和方法。也既是说,黄老思想虽以崇“无”尚“道”为其理论框架,“但主要目的在于以此作为理论依据指导现实世俗”。5
  黄老思想虽与“法家”具有密切联系,以此来稀释老子哲学中具有消极性,却又始终保持着自己独有的价值取向。在法家看来,人间社会的重中之重在于合乎“法”,作为执“法”者的一国君主,从其形上源头获得了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只要臣子与庶民服务于君主,形成“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6的局面,世界便可以良好地得到运行。从而将超验之形上之“道”与人间之“君”进行了直接对应。具有明显的世俗化尊君意识形态。与此颇为不同的是,道家——特别是黄老学说,虽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倡现实等级制度体系,但是其所认可和向往的等级制度体系表现为一种“各安其位”的等级话语。认定人君应该遵循天地之道,“反映出了它对在上者亲民爱下的要求和主张节制上层权威的价值取向。”7
  简言之,在黄老思想看来,人君虽因其地位尊崇,享有莫大权力。但是并不应由此完全剥夺其他阶层,乃至平民应具有的被天地所赋予的权力。自国君以降,每一阶层或群体皆应在其“度”中,进行活,由此达到人间与宇宙和谐共生。
  二
  汉朝初建,统治集团全部产生自对新生政权具有巨大贡献和强大影响力之群体。在当时“宗室、功臣、外戚,为朝廷之三大系。”8而汉初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各项资源与权利,恰好主要为上述之三大群体所分享和支配。
  具体而言,汉朝初创之际,认为秦亡之速,恰在于无同姓诸侯相助,故于汉初大封同姓宗室为王,“金玺缤绶,掌治其国”9,镇守一方。为使同姓诸王足以在危机时刻有力量捍卫中央,汉初统治者给予其极大权力。诸侯王不仅掌握着极为广泛的土地,拥有效忠于其个人而非朝廷的军事力量,而且可在其“国”中,自行任命官吏、征收赋税、兴办工商业。不仅如此,某些诸侯王甚至在汉初拥有铸币权,乃至本王国内的立法权。从而使得他们完全地“掌控着其封地所有的人力、财力、物力”,成为西汉初年,王朝内最有政治、军事和经济特权与影响力的一股势力。
  因为汉朝主要是通过军事活动的成功所创建,故此,在刘邦开创新朝过程中,参与各大军事活动,为其提供过较大帮助之军功集团,便顺理成章地成为应被赋予政治、经济权利的重要群体。故《汉书》言曰:汉高祖“八载而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讫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由于汉初政权尚未真正稳固,功臣集团的效忠与支持,对于西汉政权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保证军功集团满足于其所被赐予的权利,对西汉王朝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使得大批军功贵族得以在中央与地方,执掌要职并成为左右政局的一支重要力量。并以此一百余功臣为核心,兼及其子孙辈,构成了“汉初军功受益阶层”。10
  诚如学者所言,中国封建社会以皇权为轴心,以皇帝为最高统治权的象征,产生出血缘、名份与政治等级相重合的国家机器与权力机构,形成封建专制的强权政治。而“外戚政治正是君主集权专制政治的产物。”11因此,可将之与皇权划归为一体。此外,在经过春秋战国至秦末的几百年战乱,到汉初时,人口锐减近二分之一,社会生产力不足,经济凋敝。故《汉书·食货志》言:“天下既定,民亡盖藏”。故而广大庶民之人心向背对王朝是否能够得到巩固,政权是否可以得到维系便变得十分重要。因此,庶民作为汉初人数最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其虽不涉及分割和占据政治特权,却仍是一支不可忽视其力量的基本权利分享群体。
  由于上述宗室、功臣、外戚与庶民群体,皆对西汉王朝之创立和稳定具有不同程度的深切影响。所以,汉初统治者所选取和确立的统治思想和执政方针,便必须尽可能兼及上述集团的权利,竭力满足各个集团群体的需要。否则,就有可能无法切实得以贯彻,并阻碍王朝之长治久安。而黄老思想,恰好最为适切于当时各方的基本权利需求。
  三
  西汉政权在其建立之时,之所以在地方实行郡国并行制,既有汉初统治吸取秦朝败亡教训,认为秦朝之败,乃是由于无同姓诸侯拱卫中央之故的考量;亦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汉初“中央政府并不能有效控制全国”12之故。因此,在王朝初期皇权与中央权力在政治、军事较被动客观局面下,选择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作为统治思想便具有了相当的可行性。
  更为重要但是,黄老思想中所提出的节制最高权威的价值取向,亦满足了汉初宗室诸王、外戚,以及“军功受益阶层”能够将皇权与中央权威限制在在一定范围内,以保障其自身政治、军事权益的权利诉求。因此也得到上述各群体的认可和支持。
  由于汉高祖本人及其开国功臣,多半出身寒微。“除去留侯张良是韩国贵族之外,几乎都来自当时社会的最底层。”13如“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箫给丧事者”14,从而使汉初统治阶层较能理解民间之疾苦,降低其对民间需索和强化控制的诉求,接受以“无为”思想为宗旨的统治方式。而汉初庶民群体,诚如前文已提及的,在久经战乱后,生活十分艰难。因此,其耐受政权管控与需索的能力非常低弱。一旦新王朝以“有为”主张作为其统治思想,推行严厉的统治政策,那么他们的基本生产生活便将无法维持。事若至此,甚或只能采取极端方式对西汉王朝的统治加以抵制。换言之,在当时的现实情形下,唯有主张“无为”的黄老思想,才是是庶民群体乐于为统治集团所采纳的治国方针。
  综上所言,黄老思想之所以在汉初被确立为治国理政的统治思想,一方面是由于其适应西汉王朝当时的统治需要。另一方面,亦因其得到了宗室、功臣、外戚等各群体的接纳与认同。而与此相对应的,黄老思想在被确认为汉初统治思想期间,亦确实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各阶层的基本需要。为西汉此后的社会发展与国立复苏提供了重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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