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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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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大数据对于我国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本文首先从发展历程和产业水平方面介绍了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产业状况,其次分析了我国智慧养老在大数据环境下创新存在的问题,最后在养老产业创新过程中的顶层设计、数据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产业质量管理与信息平台建设方面提出了创新发展途径。
  关键词:大数据;智慧养老产业;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9)12-73-6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9.12.010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约2.49亿人,比重达到17.9%[1]。联合国相关预测表明,21世纪50年代,中国老年人口将接近5亿,约占届时亚洲老年人口的2/5、全球老年人口的1/4。老年群体较快的增长速度与当代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社会上掀起了“银发经济”的浪潮。与此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运用给健康养老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有助于健康养老产业实现供需匹配,并可为老年群体提供专业化、智能化的服务,满足当代智慧养老需求。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提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在此背景下,如何利用技术资源推动智慧养老产业跨越式发展,以满足现代养老需求,成为当代学者研究的重点问题。
  1 文献综述
  1.1 智慧养老概念演进及内涵研究
  “智慧养老”的概念最早由英国生命信托基金提出,阐释为老年群体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在家庭或社区内部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和养老服务。我国的智慧养老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孙梦楚、高焕沙等人于2016年对“智慧养老”概念在国内的演变做出了简要阐述,表示自2007年以来,“数字化养老”“信息化养老”“科技养老”“网络化养老”“智能养老”等概念逐步被提出,2013年后,学术界开始统一使用“智慧养老”来代替上述概念[2]。
  国内学者就智慧养老的内涵提出了大量观点。左美云认为,智慧养老是利用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疗救助、学习娱乐等服务,并对老年人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传输、分析、处理,让老年人过上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3]。郑世宝于2014年也提出智慧养老的概念,指出智慧养老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供综合性和全方位的养老服务[4]。
  由以上研究得出,智慧养老是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老年群体、政府机关、养老机构等参与主体资源,分析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的养老方式。
  1.2 大数据+智慧养老产业
  通过检索和分析,大数据下智慧养老创新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
  1.2.1 顶层设计问题研究。白玫等认为,目前智慧养老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分而建之、分而治之的情况依然存在;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也存在多头管理、无人问津、体制桎梏等问题。因此,应针对政府管理的需要,统筹规划,建设现代化的全国性老龄信息决策服务系统,为行业管理、质量监控以及督导等提供制度支撑[5]。程长明、陈学云等学者认为,应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完善大数据时代智慧养老的制度,实现养老资源的聚合价值,建立健全相关养老服务信息化规范体系,发挥信息技术的有效对接[6]。
  1.2.2 数据安全研究。马俊认为,养老数据安全保障难度大,对大数据环境下养老产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应夯实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基础,规范互联网资本,提高信息管理水平[7]。冯登国等学者认为,大数据时代智慧养老主体面临的威胁并不仅限于个人隐私泄漏,还在于基于大数据对人们状态和行为的预测[8]。
  1.2.3 人才培养研究。周士印认为,大数据人才可分为两类:大数据研发人才和大数据应用人才。应从人才课程体系构建、校企合作模式构建等多方面建立大数据智慧养老人才培养体系,从而培养出所需的高素质人才[9]。涂志荃等认为,我国智慧养老产业高素质服务人员资源供不应求,人才和资金等资源无法高效共享,政府应大力扶持,与各部门形成合力,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人才和资金等资源的整合。
  1.2.4 信息平台建设研究。李彩宁等认为,目前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平台顶层设计方面的研究应用尚显不足[10]。闵锐、马晓敏认为,我国智慧养老资源有限、责任不清,应建设大数据平台,系统化发展智慧养老产业,打造个性化养老服务[11]。张丽、严晓萍认为,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之间存在偏差,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养老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时进行信息整合,促进供需平衡[12]。
  以上研究中,各位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观点和思路,为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产业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毫无疑问的是,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养老产业创造性发展是我国未来养老服务发展的必由之路。但从实际的发展过程中看,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研究,例如,对大数据技术在产业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分析不全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一些研究短板进行简要的梳理和系统概括,希望为相关研究做出一定的贡献。
  2 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状况
  2.1 产业发展历程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并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大多数老年人养老问题由家庭或个人承担,少数社会特殊老年群体由政府承担。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养老服务市场,随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养老市场逐步呈现出产业化趋势。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与实施,研发智慧养老项目的企业总体数量呈现上升趋势。2012年以来,智慧养老以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为基础开始进行系统规划设计与实践。2017年,我国公布了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其中智慧养老示范企业53家,示范街道或乡镇82个,示范基地19个。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其中表明应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術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相信未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在示范单位的引领下,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必将越来越顺利,智慧养老理念的大范围推广应用指日可待。   智慧养老产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运作与管理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都相对缺乏,研发智慧养老项目的企业数量较少,智慧养老产业管理机构建设也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人才稀缺,智慧平台数据安全等问题也有待解决。这些状况导致产业内部出现经营不善、产品质量不达标等一系列问题。随着政府与社会各界对智慧养老领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人才、技术与管理经验逐渐增加,其产业发展前途呈现出光明的发展态势。
  2.2 区域发展状况
  我国近年来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社会各界对智慧养老关注度逐渐增加,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也逐步加深,对产业内平台建设、技术支持、政策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宝贵的意见,这对产业的发展创新提供了新的机遇。但目前,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呈现出区域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现象。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范围主要集中在經济和政策发展好的地区,同一省市范围内,市区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程度也明显优于县级。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个:第一,经济、政策、文化等条件基础较好的地区,养老产业相对资源充足,技术条件较好,高层次人才较多,满足智慧养老所需人力、物力及财力需求,为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第二,在服务对象方面,经济相对发达、文化条件较好的地区居民因文化程度、社会阅历、收入水平等条件的影响,对智慧养老理念接受度较高,这对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创新也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如今,国内一些大中型城市智能化、规模化的养老社区建设已初见雏形。例如,2013年,北京市在北新桥街道建设“智慧养老基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为辖区内老年群体搭建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平台,其中包括家庭服务、医疗救助、安全监控、精神慰藉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老年人可通过拨打社区服务热线,足不出户享受体检、送餐、理发等日常生活所需服务。2015年,合肥市庐阳区为1 700名空巢、大病、残疾、低保老人购买“夕阳通”服务,在免费赠送的“一键通”手机上提供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服务,还提供了生日推送等人性化服务,满足了服务群体个性化的智能养老需求。
  3 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产业创新瓶颈
  大数据技术虽为我国智慧养老产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发展时间短、区域发展不均等状况仍导致大数据背景下的智慧养老产业创新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养老顶层设计不足
  智慧养老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智慧养老产业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实施标准。首先,我国智慧养老相关政策中对大数据在该产业中的利用方式和应用范围缺少明确规定。其次,国内出台的与养老服务标准相关的政策数量不多,制定的政策也多为宏观指导建设性意见,大部分为语言概括,缺乏科学性和操作性说明,对智慧养老行业发展实践的指导性不强。例如,安徽省合肥市在实践中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作标准与方式规定不明,导致信息资源共享不畅、利用效率不高。此外,智慧养老产业规范系统性制度更加缺乏,也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管保障。各个机构标准重叠、重复建设、多头管理、无人问津、沟通不畅、体制桎梏等现象仍然存在,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养老服务质量也因此参差不齐,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这都对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3.2 大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力度不够
  大数据时代,数据数量众多,类型丰富,既包括专业数据平台中存储的结构化数据,也包括社交媒体、购物网站中以视频、音频、网页、文档等形式大量存在的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大部分数据在采集时都包含了个人信息,数据利用者也会采取措施延长数据保存期限、增加数据利用程度。大量事实表明,大数据未被妥善处理会对用户的隐私造成极大的侵害。例如,相关研究显示,通过分析用户的Twitter信息,可以发现用户的政治倾向、消费习惯以及喜好的球队等。
  目前,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大数据的收集、存储、管理与使用等均缺乏统一规范与监管,养老大数据安全保障主要依靠企业的自律。老年群体也无法确定自己隐私信息的用途。此外,老年人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都较为薄弱,对其基本信息的泄露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与精神损失,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发展。因此,对智慧养老行业大数据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对这些数据的合理运用以及安全与隐私的保护是养老行业需要解决的难题。
  3.3 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领域复合型人才缺乏
  目前,养老服务的供给人员以社区内部管理人员、志愿者和社会专职服务人员为主。虽然我国志愿服务组织较多,但志愿者队伍建设未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对智慧养老创新发展起到的作用有限。养老工作只是社区管理者工作的一个模块,专职服务人员仍是大数据背景下养老产业服务的主体。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产业创新,需要同时具有医护知识、社会保障知识、数理统计知识、信息处理能力的多方位复合型人才。但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复合型人才呈现缺乏的态势。
  一方面,薪酬待遇和社会认可度较低等导致从事养老行业的人员学历、技术层次不高。相关调查显示,养老机构内部专业护理人员仅占全部护理人员的15%,其余多数为40岁以上的务工人员或未经专业培训的志愿者。他们的服务意识不高,质量也较低,对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了解不足,不足以应对大数据环境下养老产业的创新要求。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研究者多为传统互联网从业人员,其对养老服务模式和流程、养老产业供需状况了解较少,也难以满足养老产业创新需求。
  3.4 大数据在智慧养老产业服务质量管理工作中应用不够成熟
  传统养老产业的服务质量管理主要依靠服务质量事后测评方式,然后利用服务模型差距进行质量改善,其理论基础主要为概率论、数理统计、历史数据分析等量化方法与德尔菲法等决策方法,事后控制较多。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使得智慧养老服务全过程信息化的实现拥有了可能,其具有实时性、分散性、多维化等特征,但目前看来,因智慧养老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地区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状况不够先进,导致大数据人才稀缺,大数据技术在智慧养老产业服务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也不够成熟,如何利用海量数据流进行养老产业内部服务质量的管理,须加大力度从多角度展开研究。   3.5 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构建有待改善
  不同的学科领域对“平台”概念存在多种不同的理解。计算机领域强调“平台”的技术性,通信领域则认为“平台”是建立在通用介质基础上的信息交换空间。信息平台是智慧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得以市场化运营的中枢核心,目前我国智慧养老平台构建数量不足,平台建设也有待完善。智慧养老市场平台的运营和发展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平台中养老服务提供者与老年群体数量增加,联系愈加密切,平台连接的信息网络规模急剧膨胀,养老平台本身也在大数据环境下面临着不断演化和升级的发展趋势。因此,对智慧养老信息平台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产业创新发展机遇
  4.1 制定相关标准,加强顶层设计
  大数据背景下,智慧养老产业需要有完善且系统性的统一标准作为制度保证。智慧養老标准体系的制定应立足实际,并在各地实践工作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和完善。
  首先,政府应制定智慧养老相关法律制度,对大数据在智慧养老领域中的应用范围与利用方式进行规范。同时,顶层设计中应对智慧养老产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得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有法可依。其次,政府应对智慧养老产业内机构设立制定相关标准。可降低机构准入门槛,简化相关程序,吸引实力较强的企业进驻智慧养老行业。同时,应对智慧养老机构进入资格进行认证,禁止不符合资质的机构随意从事智慧养老产业,规范市场秩序。再次,可由民政部、教育部等多个机构共同组织,通过数据分析结果制定智慧养老质量评估制度。对养老服务过程进行全过程评估与监管,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相应惩罚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取消其发展资格。同时,对通过质量考核的智慧养老机构进行政策倾斜、财政补助等。
  4.2 注重数据安全,增强隐私保护
  为了保障智慧养老产业数据安全,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安全。政府须对数据的法律归属、数据获取条件、数据适用范围等基本原则进行具体规范。同时,明确第三方监管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对大数据利用者进行安全认证并定期查验相关资格。智慧养老产业部门应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搜集处理,针对养老行业数据工作者开展专业数据隐私、安全的教育培训。但是,也不应对养老行业大数据实行过度保护,以免影响到数据的开发利用。例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智慧养老产业数据管理部门可根据客户对于数据开发的授权程度进行数据开放,经过数据分析之后的结果也可根据客户的需求予以针对性反馈,这样既避免了数据应用不安全造成的危害,也可对大数据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这对智慧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有一定的益处。
  4.3 利用数据技术,培育复合人才
  大数据背景下,培养满足智慧养老产业创新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其一,可针对养老从业者建立大数据实训平台,以互联网为媒介在养老机构内部展开相关医学及护理知识和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培训,尽力改变当前养老产业从业者文化程度偏低、网络技术运用能力差的现状。其二,对于不了解养老产业的大数据技术工作人员,可通过数据平台、医院、养老机构等养老产业相关主体建立合作关系,邀请医务工作者、社会保障学者等对其进行专业养老知识培训,组织互联网人员进行养老知识的系统性学习。若条件允许,相关合作机构可联合大数据养老产业复合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养老知识、大数据平台使用方面的培训,培养复合人才,推动产业创新。
  4.4 注重管理过程,提升管理质量
  大数据背景下,进行智慧养老产业服务质量控制,应关注服务系统中各方参与者的心理、期望与价值,对实时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在服务中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而不仅仅只关注结果。
  首先,政府应结合多方意见,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出全过程养老服务的质量标准作为参照依据,对养老产业创新发展过程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其次,可建立质量管理全过程预警机制,依据实时大数据对比结果及时对产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养老服务的各环节进行监管,及时反馈,及时评价产业内企业服务水平,并对提供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处罚,多次触及预警红线可取消其业内发展资格。大数据将结果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有利于突破智慧养老产业质量管理瓶颈,提升产业内部服务质量。
  4.5 加强数据运用,构建信息平台
  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构建是技术与市场两方面的统一体,技术平台的构建基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负责收集、整理、融合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反映至养老产业市场平台,使信息价值得以体现。
  智慧养老服务技术平台应支持大数据环境下的信息储存、挖掘与分析服务,以实现跨越区域、行业与业务范围的海量数据共享与交换服务。首先,技术平台应具备具有兼容性的数据存储模式,用于储存大量结构、半结构及非结构化养老服务数据,数据层次至少应包括操作型数据存储、数据仓库、数据集市三层,用于实现数据分类并满足不同数据调用需求。其次,养老服务技术平台应具备全面的计算能力与数据分析能力。如利用分布式计算、批量计算、流计算、内存计算等技术,通过多维分析、挖掘分析等手段,直观呈现数据,提供养老产业决策依据。再次,技术平台应具有多重结构,采用标准化接口与外界系统在不同结构与层次中相互关联,促进数据共享交换,保证养老产业参与主体的多种业务选择。
  智慧养老服务市场平台建立在技术平台基础之上,具有主动响应和提供精准服务的特征。市场平台将养老服务供应商、老年群体与信息化网络有机结合,根据大数据计算结果反映出的老年个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习惯,计算出其养老需求状况,主动为其提供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以提高养老产业的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5 结语
  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与大数据平台可实时反映养老产业需求状况,辅助企业了解老年群体真实物质或心理需求,提供品质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服务,提高老年群体养老生活品质,实现由单纯物质满足向精神满足的转变。大数据技术以网络化、数据化、信息化形式改变养老产业运营发展模式,打破了传统养老模式的分割与脱节,畅通了服务渠道,有利于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养老理念。此外,大数据背景下高端科技的应用,可推动软硬件的更新升级,增加了产业供给,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进而有助于推动养老产业整体的优化升级。   我國人口老龄化态势逐渐加剧,养老产品及服务数量迅速增长,近年来其资源服务也呈现出井喷的状态,资源虽多却相对分散。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对接是大数据时代的突出特点。大数据背景下,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在网络平台之间进行数据的搜集、分析,进而反映出资源配置状况,突出资源效率瓶颈,进一步全方位有序整合与优化,使资源在养老产业涉及的不同主体与服务客体之间实现有序对接,提高其利用效率,推动大数据下智慧养老产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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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search on the Innovation of China's Intelligent Pension Industr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Chang Jinling1 2, Li Siyu1
  (1.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Zhengzhou, Henan 450046
  2. Hena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Aviation Economy Development, Zhengzhou, Henan 450046)
  Abstract: Big data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ealth & pension industry in China.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d the situation of intelligent pension industr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big data from the aspects of development history and industrial level, then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nnovation of intelligent pension industry in big data environment,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ways for th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from the aspects of top-level design, data security, compound talent training, industrial quality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platform constr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pension industry innovation.
  Key words: big data; intelligent pension industry,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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