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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对当前农村社会的影响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刘殿华 李秀波

  摘 要 土地确权是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隶属关系及其他权力进行确认。经过近些年来的深入探索,我国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在这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完善。基于此,从土地确权的概念、原则入手,归纳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 土地确权;农村;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36.049
  土地确权工作是党中央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民权益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还权赋能促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且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前提,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但农村的复杂形式致使在确权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如若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就会为之后的土地纠纷埋下隐患。基于此,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在提出相应对策的同时总结出好的工作经验,为之后的工作奠定基础[1]。
  1 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其基本含义是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之后才能等到最后的确认和认定。其中,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土地等级过程中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2]。
  2 土地确权的目的
  土地确权工作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制度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是从家庭联产承包开始的,当时为了保证国家的粮食供应,普遍存在以产量最高的农田作为标准田,其他耕地采取折扣的方式以多顶少承包给农户。而实行土地确权工作,能够有效地摸清每户农民实际的土地占有量,这些数据的准确,能够为国家宏观决策的实施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通过土地确权工作,能够赋予农民真正的财产权,这也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要求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通过《物权法》要求进行确权颁证登记,能够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农民的实际性经济收入[3]。
  3 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3.1 认识上存在误区
  在土地确权的实际工作过程中,难免在确权的路径、内容等方面与农民的实际诉求存在偏差,致使在实际确权工作过程中容易存在分歧并产生差异,导致作为确权主体的农民对土地确权不够重视。同时,由于一部分农村地区的基础条件差,历史遗留问题多,在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下,就开始土地的确权工作,很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使得土地纠纷的情况更加凸显,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4]。
  3.2 确权后对多出土地的处置存在疑虑
  之前对农村家庭承包地的测量方法多采用习惯亩或折算亩。但近些年来所实施的土地确权工作利用了各种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使所测量出土地面积的结果更加精准。这就导致了在进行确权后实际面积与承包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发生。究其原因,除了上述的技术和设备更加先进的因素外,测量单位更加标准和规范以及农户自身开荒这些都是很大的影响因素。而实测面积与承包面积不一致就会导致很多农户对这些多出来的土地问题产生猜疑和顾虑,在担心这些土地被收回的同时还担心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会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影响[5]。
  3.3 工作难度大及相关法律不健全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农户不理解,权属模糊的现象发生,这些都给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阻碍。过去由于集体权属的模糊,大集体与小集体之间的利益不均衡;实测和之前承包面积不一致导致流转合同上的利益纠纷都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虽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农业法律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建设,有些法律已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式。这也给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导致确权工作在正常进行时无法做到有法可依。
  4 土地确权工作的先进经验
  4.1 加大宣传,统一认识
  充分的认识是每项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确权工作也是如此。因此,在确权工作开展之前,要使农户对确权工作有个充分的认识,这就需要在宣传方面下功夫,同时要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对将要从事土地确权工作的各级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真正掌握确权工作的相关事宜,这样才能够在正式的工作中很好地化解难题。在这期间,要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使农民真正了解确权的目的和意义,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6]。
  4.2 组建团队,优化方式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高的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组建一支专业素质强、政策觉悟高的工作队伍,各级相关单位要抽调骨干成员来完成这支队伍的建设。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明确确权工作的总方向和总目标,确定工作的基调。此外,还要做到统筹兼顾,因为整个工作的环节都是环环相扣的,一个环节出错就可能导致整个工作前功尽弃。
  4.3 通过工作安排,消除农户疑虑
  针对农户对多处土地有疑虑这一现象,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让农户了解到土地确权工作不是对土地承包权的推倒重来,也不是新一轮的土地调整,而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稳定。所以,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存在争议,有法律法规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没有的应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可暂缓确权的相关工作,积极寻找办法解决出现的问题。只有让农户吃上了“定心丸”,才能够使确权工作得以顺利地进行[7]。
  4.4 化解矛盾促和谐,完善相关法律
  在实际工作中,要摸清每个地区的实际形式,明确工作路径,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调节、确权以及诉讼,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应大力推行调解的实施,以促进农村地区社会的稳定。当然,在调解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要依法处理纠纷事件。同时,国家的相关部门也要逐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确权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5 结语
  土地确权工作是当前土地权利建设中的重中之中,对其的不断完善能够帮助我国农村地区解决长期存在的土地归属问题,同时保护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财产权利。这体现了确权工作在维护我国农村地区社会稳定以及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因此,做好土地确权工作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会芬.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J].河南农业,2019(35):63-64.
  [2] 姜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农业,2019(23):46.
  [3] 章丽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工程技术,2019,39(29):10-11.
  [4] 方刚林.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意义[J].区域治理,2019(34):54-56.
  [5] 梁鑫,章素珍.土地确权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一个文献综述[J].现代管理科学,2019(3):78-80.
  [6] 王孝忠,张立鹏.当前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22):192-193.
  [7] 茹絢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讨[J].山西农经,2019(2):27.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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