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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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平 杨耀武
【提要】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2019年中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主要宏观指标均处在年初预定的目标范围。当然,一些突发事件仍有可能冲击中国经济运行的稳定。此次疫情对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的冲击不容小觑,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大概率处于4.0%-4.9%的区间。但总体来看,此次疫情不会改变中国经济中长期走势。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中央政府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多项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各地也纷纷推出相应的支持性政策。在地方结构性政策基础上,中央政府针对疫情冲击还需推出相应的结构性支持政策并适时扩大总量政策力度,保持经济被冲击后能较快恢复到原有增长轨道。结构性政策主要用于支持相关受损地区、行业和群体,而总量政策主要用于恢复,这应该成为2020年的政策主线。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形势;支持性政策
一、2019年经济运行回顾与2020年展望
(一)2019年我国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2019年中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国内生产总值达99.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1%,人均GDP按年均汇率折算突破1万美元。从全年各季度看,四个季度分别同比增长了6.4%、6.2%、6%和6%,增速保持在6%-6.5%的年度目标区间。价格水平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提高2.9%,受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较快影响,增幅较上年有所加大,但仍处于年初设定的3%左右的预期范围,而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仅比上年提高1.6%,回落0.3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受经济增速放缓和翘尾因素影响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但最近几个月有向0值收敛的趋势。就业持续扩大,全年各月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处于5.1%-5.3%的区间,低于年初设定的5.5%左右的目标,全年累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超过1300万人,高于年初提出的新增1100万人以上的预期目标。外汇余额保持增长,年末外汇余额达31079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了352亿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年均处于6.9的水平,波动幅度较上年明显收窄。
如果将2019年中国宏观经济稳定所取得的成绩,从更长年份的视角加以观察,那么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情况下,近年来中国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已经卓有成效。
一是中国经济增速近年来虽有所放缓,但波动程度大幅降低。2004-2011年中国GDP季度同比增速标准差为2.01,而2012-2019年中国GDP季度同比增速的标准差仅为0.56;如果考虑GDP增速高低对标准差的影响,以标准差与均值之比的变异系数来刻画增速波动,则2004-2011年的变异系数为0.18,而2012-2019年的变异系数为0.08。二是居民消费价格增速放缓、波动降低。2004-2011年CPI平均为3.16,最大波动幅度为9.1,2012-2019年CPI平均为2.13,最大波动幅度降为2.61(见表1)。
从2012年以来的宏观经济运行来看,2012-2015年中国GDP季度同比增速的标准差为0.38,2016-2019年则降为0.34;2012-2015年CPI平均值和最大波动幅度分别为2.28和2.61,2016-2019年则分别降为1.99和1.48。因此,现在来看中国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策已经取得非常好的效果,问题主要是如何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仍需要部分时间。
当然,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也会受到一些突发事件的冲击。2019年非洲猪瘟导致中国CPI上涨,第四季度CPI上涨到4.3%,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CPI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20年1月中国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疫情持续快速蔓延,中国大陆全部31个省级行政区全部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绝大多数省(区、市)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和开学时间,全国物流和人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言人赖斯近日表示,疫情恰逢春节假期,对出行、消费等领域造成一定影响,给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一些重要国际投行及大型金融机构近期调降了对中国2020年一季度经济增速的预期。总体来看,疫情冲击不会改变中国经济中长期走势,但疫情对中国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的冲击不容小觑。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将较去年四季度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大概率处于4%-4.9%的区间,如果疫情在一季度末得到有效控制,则后续季度经济增速会较快恢复。
(二)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经济形势
受贸易紧张局势和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2018年为3%,较2017年下降0.2个百分点,世界银行(WB)最新发表的《全球经济展望》估计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仅为2.4%,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新低。随着贸易紧张局势逐步缓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有望温和复苏,世界银行预测2020年和2021年全球经济增速分别为2.5%和2.6%,但在全球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比2019年6月的预测值均下调了0.2个百分点。世行预计发达经济体2020年GDP将增长1.4%,较2019年下降0.2个百分点,同时预计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2020年GDP将增长4.1%,增速较2019年有所回升,但较上次预测调降了0.5个百分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0年1月发布的最新报告预计全球经济增速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3.3%和3.4%,较2019年10月的预测分别下调了0.1和0.2个百分点;IMF同时预计2020年发达国家GDP将增长1.6%,较2019年下降0.1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2020年GDP预计将增长4.4%,增速较2019年回升0.7个百分点,较上次预测调降了0.2个百分点。
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美国自2018年发起与中国的经贸摩擦以来,外贸出口出现连续下滑,2018年一季度美国出口同比增速为7.1%,2019年三季度下降到-0.07%,四季度出口跌幅继续扩大;同时美国私人投资增速也出现下滑势头,2018年一季度美国私人投资同比增速为5.46%,2019年四季度降为-1.94%,随着美国出口和私人投资走弱,叠加减税和政府支出作用减弱,世界银行预计美国经济增速将由2019年增长2.3%下降到2020年的1.8%,2021-2022年则进一步下降到1.7%。欧元区国家外贸进出口额自2018年以来也出现快速下滑,2018年商品进出口額同比增速为5.4%,较2017年下降3个百分点,2019年1-11月的累计同比增速进一步下降到2%,其中外贸占比高、先进制造业发达、有欧元区经济引擎之称的德国,主要商品出口额2019年前三季度同比下跌5.2%,制造业产能利用率2019年四季度为82.7%,连续5个季度下滑。同时,日本对外出口和制造业也现疲弱之势,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商品对外出口额累计同比下降5.7%,增速分别较2018年和2017年下降10.1和12.7个百分点,2019年11月制造业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0.4%。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和2019年四季度经济有所企稳的情况下,IMF预计2020年中国经济增速为6%,较2019年10月的预测上调了0.2个百分点,但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充分显现时做出的预测,在疫情发展尚存较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增速还需重新加以评估。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冲击的不均衡性
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上下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的防控措施,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均陆续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绝大多数省(区、市)宣布推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疫情发源地湖北省武汉市从1月23日开始实行了“封城”等更加严厉的防控措施,全国物流、人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这些措施对有效降低病毒传播、加快疫情防控进程、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冲击无疑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疫情的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将逐步显现,而且冲击带有明显的分布不均衡性。从地区分布看,重灾区当属湖北等重点省份;从结构与行业看,疫情的冲击主要集中在消费和服务领域;从企业类型看,冲击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
(一)疫情冲击的区域不均衡性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省级行政区主要可分为五个层次:冲击最严重的第一个层次是湖北省;第二个层次是浙江、河南和广东,北京和上海从确诊病例来看属于第三个层次,但由于是大型中心城市,受到返工潮影响较大,需防止二次传播,其防控严格程度和浙江、广东相近,可划入第二层次;第三个层次是临近省份安徽、江西、湖南;第四个层次是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第五个层次是目前确诊病例较少的省级行政区,有内蒙古、吉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以下我們以两种方式考虑有效工作日损失对各省级行政区部分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可能带来的影响。第一种是在各地延迟开工开业措施执行严格的情况下做出的预估。各地因所属层次差异采取有差别的复工时间,假设第五层次的省份在2月10日复工,损失7个工作日;第三、第四层次的省份从2月17号开始实质性复工,损失12个工作日;第二层次基本上要等到二次传播隔离后再复工,假设2月24日完全复工,损失工作日为17个工作日;湖北预计要到3月中旬全国稳定后,到3月底才能逐渐解除封城,因此湖北估计要损失43个有效工作日。第二种是考虑除湖北外的其他省级行政区域的企业于2月10日复工,而湖北依然要等到3月底以后复工。2020年是闰年,共有366天,除去115天的放假时间,工作日共251天。按以上两种方式可粗略计算出不同区域部分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所遭受的损失,然后以各地区2019年GDP在全国GDP中的占比为权重可得到全国受到冲击的大致情况。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假设企业不会在一季度和全年的其他时间加班,也存在春节过后一些企业的营业收入本来会较高而有些企业本身就会停产等情况,因此这是部分企业因停工所造成的产值或营业收入损失的估算。
如果各地区采取差别复工,最早复工的第五层次地区一季度工作日损失率为11.7%,第四层次和第三层次损失率为20%,第二层次损失率为28.3%,而损失最严重的第一层次地区湖北省的工作日损失率为71.7%。从全年工作日损失率来看,第五层次地区为2.79%,第四层次和第三层次为4.78%,第二层次为6.77%,第一层次的湖北为17.1%。全国加权后的一季度损失率为24.4%,全年加权损失率为5.84%。如果除湖北外的其他省级行政区在2月10日全面复工,则湖北省一季度工作日损失率仍为71.7%,其他省级行政区为11.7%;湖北省全年工作日损失率为17.1%,其他省级行政区为2.79%。全国加权后的一季度损失率为14.46%,全年加权损失率为3.46%。
按照以上估算可以看出,在各地区分层次实行差别复工的情况下,全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产值或营业收入在2020年一季度的损失平均约为24.0%,全年损失约为5.8%;如果湖北省3月底后复工,而其他省级行政区在2月10日全面复工,全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产值或营业收入在2020年一季度的平均损失大约为14.5%,全年损失近3.5%。受损失最为严重的湖北省,一季度部分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损失率可能超过70%,全年损失率约为17%(见表2)。
(二)疫情冲击的结构和行业不均衡性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可能造成的冲击评估中,目前最具可比性的当属2003年的“非典(SARS)”疫情,但与SARS相比,此次疫情感染人数和波及范围明显更广,所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时间更早、力度更大,而且此次疫情爆发和相应防控措施的加强正值农历新年前后,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与17年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此次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既会呈现出与SARS疫情相似的特征,也会表现出一些明显的差异。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和开放程度与2003年已有较大不同,而且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波及范围和采取防控措施的力度较SARS更大,因此通过分析当时开放程度和服务业占比高于内地且采取全域防控措施的香港地区经济所受的影响,可以为我们的评估提供一些参照,也可以帮助更好理解经济结构变化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作用的影响(见表3)。
与SARS疫情爆发时期相比,中国内地的三次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具体表现为服务业占比上升,制造业和农林牧渔业占比下降等特征,2018年中国内地服务业占比为53.5%,较SARS疫情爆发前一年的2002年提高超过11个百分点;中国内地人均GDP比SARS疫情时期实际增长了2.8倍,经济也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虽然,中国内地当前的服务业占比和人均GDP与SARS疫情时期的中国香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不管是经济结构还是人均GDP都出现向发达经济体收敛的趋势。
实际上,毗邻SARS始发地广东的香港是当时除中国内地以外,受感染和病死人数最多的地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数据,截至2003年8月7日,中国内地累计病例5327例,死亡349例;中国香港累计病例1755例,死亡300例。在SARS疫情爆发的2003年二季度,中国香港经济同比增速降到了-0.6%,较前一季度大幅下降4.5个百分点,环比增速则由-0.1%下降到-2.4%;在疫情解除后的第三季度,香港经济同比增速迅速恢复到4%,高于一季度3.9%的水平,并且第四季度和随后年份强劲反弹,形成2004年四季度增长12.1%的峰值,环比增速则冲高到6.1%,形成阶段性峰值,并在随后的季度中稳定在1.9%左右(见图1)。 在讨论中国经济增速变化时,学者们往往较为关注中国服务业占比的提升对经济增速的影响,与SARS爆发时期相比,当前中国经济中服务业的占比已经提高超过11个百分点。与制造业不同,服务业往往存在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的特点,在疫情防控时期,服务业需求被抑制,因此服务业增速会出现快速下滑,只要部分服务需求可以延迟,则服务业增速在疫情过后就会迅速反弹,因此相对于制造业来说,受疫情冲击的服务业可能会表现出“大落大起”的特征,而疫情可能很难冲击农、林、牧、渔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相关的行业。从SARS疫情对中国香港各产业的影响大致可以看出以上特征(图2)。
在服務业内部,各行业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比如,金融和保险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受到较小的冲击,疫情解除后因对受影响企业提供保险等金融服务而快速增长;而住宿、餐饮业和物流仓储等行业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较大,由于存在一定的延迟效应,疫情解除后则会快速反弹;地产及商用服务所受冲击会相对较小。从SARS疫情对中国香港服务业内部各产业的影响大致可以看出以上特征(图3)。
同时,在疫情冲击下,一些行业的失业率可能快速增加,在SARS疫情冲击下,中国香港的失业率从2003年3月开始快速攀升,当年6月失业率一度达到8.5%;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失业率又开始下降,2003年12月基本恢复到疫情爆发初期的水平。分行业来看,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就业人数在2003年分别较上年降低了4.6%和1.7%(图4)。
如果疫情按大多数医学专家所估计的那样在2月底之前得到有效控制,3月份各项生产和商业活动能够陆续展开,全国的资金流、物流、人流能够顺利流动,整个严密防控措施的持续时间与SARS时期将大体相当,那么中国2020年一季度GDP增速下滑幅度将大概率高于2003年二季度中国GDP增速较前一季度下跌18%的幅度,即中国经济2020年一季度同比增速将低于4.9%。
(三)对中小企业的冲击
近期清华大学朱武祥教授团队完成了一项对北京、江苏、广东等地1241家中小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及诉求的问卷调查。从行业分布看,高科技企业占18.53%,零售服务业占17.65%,餐饮住宿娱乐及文化旅游占16.68%,加工业占13.94%,物流运输批发贸易业占7.57%。从员工分布看,64.63%的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50人,50-100人的企业占14.42%,100-500人的企业占13.54%。员工人数在500人以内的企业合计占92.59%。从2019年营业收入看,75.5%的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9.59%的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9999万元。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合计占比85.09%,营业收入不超过6亿元的企业占98.09%。以上数据说明参与问卷调查的样本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
调查结果显示,受疫情影响,58.1%的企业预计营业收入在2020年将下降20%以上。从维持企业生存的现金流来看,34.65%的企业账上现金余额仅能维持1个月,能维持2个月的企业占比33.04%,3个月的为17.97%。账上现金仅能维持两个月以内的企业合计超过六成,按目前的疫情发展情况,账上现金仅能维持1个月的企业,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将很可能倒闭。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支出压力来看,员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占61%,租金占15.79%,说明多数中小企业员工薪资和五险一金是成本支出的主要部分,其次是租金,偿还贷款的支出占13.3%。在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而一些成本照常支付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确实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见表4)。
如果除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地区能在2月17日之前全面复工,大多数中小企业承受差不多1个月的净现金流出应该仍能维持。但目前来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需到3月,在得不到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利益相关者的救助情况下,预计可能会有三成左右的中小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伤害中国经济中的中小企业组织会直接导致就业吸纳能力的下降,失业压力将会明显加大。
三、支持性政策和宏观总量激励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产生的冲击存在明显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差异。因此,政府必须及时拿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性政策,政策的重点一定是结构性的,而非总量性的。在采用结构性政策的基础上,适时扩大总量政策力度,保持经济被冲击后能较快恢复到原增长轨道。结构性政策用于支持相关受损地区、行业和群体,而总量政策用于恢复,这应该成为2020年的政策主线。
(一)地方政府针对疫情冲击的支持性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纷纷推出了相应的支持性政策,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的救助政策。2月2日,苏州市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冲击。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地方政府陆续发布了地区性的救济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疫情防控,大城市因人流量多,将防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地方财政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费减免,但因地方财政可调整余地有限,这些措施主要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以及部分税款的延期缴纳;三是地方政府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保障对相关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政策的落实,部分地方政府提出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中小企业信贷存量不低于2019年;四是地方政府实行援企稳岗举措,利用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杠杆加大稳岗力度,降低失业率;五是除湖北省外,在加强员工疫情检查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积极鼓励企业2月10日按时复工;六是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国有企业、国营机构、房地产商、创业园区等对中小企业提供援助,减免相应的房租。
此外,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供专项产业扶持、保障市场平稳等方面,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见表5)。可以说,面对此次疫情冲击,地方政府前所未有地制定了一系列应对冲击的相应政策,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面临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有利于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中央政府针对疫情防控的支持性政策
中央政府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直接性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各级财政直接对疫情防控增加财政性支出。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四是对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五是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在政策保障方面,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2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提出五项税收支持政策。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三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五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财政部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对未来主要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按照“三个确保”要求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特别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
金融支持方面,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2月3日央行开展了1.2万亿元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这些措施将促进市场流动性的合理充裕,有效保障了节后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但总体看,国家政策更偏重于疫情防控,而灾后支持工作尚未完全提上议事日程。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关注经济的救助和企业复工。
(三)中央政府的支持政策和总量政策依然是重要的政策选择
中央政府针对此次疫情冲击的不均衡性,需要尽快给出相应的支持政策,用于支持经济的复苏。主要应包含以下方面:一是对受损地区和行业设立专项基金、税收、贴息贷款等专项支持政策,支持这些行业和地区的重建,特别是针对湖北需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二是针对中小企业提供特殊支持,即以产业基金、贴息、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方式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对所有实质性复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再扩散的中小微企业制定相应的税收、社保、研发、培训、房屋租金、贷款利息等优惠政策,提高企业活力。四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中央政府跨省协调力度,保障物流畅通以及国内外生产链的正常运转。
总量政策则需坚定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在2019年减税降费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2020年的减税降费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居民负担,增强微观经济活力。二是近期由于疫情影响,物价水平因需求抑制会有所下行,中央银行应适时增加中期借贷便利(MLF)等货币工具使用力度,及时下调MLF利率,引导贷款基础利率(LPR)下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并及时普遍降准1个百分点,增加信贷投放力度。三是针对就业需研究制定专项政策,因为受此次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是服务业和中小企业,这些行业和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就业,而且在此次疫情的冲击之下,很多企业会调整预期,在未来用更多的机器来代替雇佣劳动力,因此短期和长期就业稳定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四是加快专项债发行,激励基建稳增长,同时在疫情冲击和经济增速下降的情况下,地方债务风险有可能快速提高,有步骤地置换地方债务、降低地方债务风险,显得尤为重要。五是加快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六是进一步筑牢社会保障网络,继续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腾出财力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同时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 張平,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耀武,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责任编辑:吴思)
Abstract: In the complex situation of increasing risks and challenges at home and abroad, Chinese economy has maintained overall stability in 2019, and its main macro indicators are in the target range set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Without doubt, some emergencies may still impact the stability of Chinese economy. The impact brought by this epidemic is not trivial on the economic growth in the first quarter of 2020, which is expected to be in the range of 4.0%-4.9%. But on the whole, the epidemic will not change the medium & long term trend of Chinese economy.
Since the outbreak of COVID-19,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adopted a number of preferential fiscal and tax policie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epidemic,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also introduced the corresponding supportive policies. Based on the local structural policie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lso needs to introduce the corresponding structural supportive policies in response to the epidemic impacts and timely enlarge the aggregate policies to ensure that the economy can still return to its original growth after the impacts. The structural policies are mainly used to support the damaged industries and groups, while the aggregate policies are mainly used for restoration, which should be the focus of the policies in 2020.
Keywords: COVID-19; Economic Situation; Supportive 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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