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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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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广西独立学院的发展为推进广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构建广西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及推行教育大众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独立学院不“独立”、主办方及投资方要求的合理回报限制了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政府财政资金对独立学院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并对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文章最后提出解决目前独立学院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以推动广西独立学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广西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广西独立学院;现状;对策
  高等教育的发展,关系着国家繁荣昌盛及中华民族的未来,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为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及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突出贡献,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目前广西共有8所独立学院,登记为事业单位,作为民办高校来管理,其中:南宁市4所;柳州市1所;桂林市3所,广西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为广西地方经济腾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广西独立学院本科教育的现状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自2008年4月1日施行以来,广西的独立学院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独立学院自身的先天不足也日趋明显:独立学院专业设置与母校专业设置的同质化、自有高学历高职称的师资不足、独立校园的相对“独立”、母体学校及投资方要求的合理回报及地方财政经费的投入不足等等,严重制约着广西独立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1.在校生规模大,加剧同质性专业的竞争
  2018年,广西8所独立学院在校学生数为93929人(见表1),所有独立学院在校人数均超过1万人。其中: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在校生接近15000人的规范。根据广西教育经费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广西37所公办本科院校在校生人数近35万人,广西独立学院在校本科生人数占到广西区内公办院校在校本科生人数近三分之一,且这一比例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由于广西独立学院依托母体高校优势教育资源设立,没有形成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所开设的专业大部分是按照母体学校的专业进行设置,独立学院在校学生规范的扩大,将加剧两校间同质性专业的就业竞争。
  2.教师年轻化,依靠母校教师资源
  独立学院专任教师以低学历、低职称的年轻教师为主,相对于公办本科院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相对不强,留住人才的难度较大,独立学院的教学任务需依靠母校的教师资源来完成。2017年广西独立学院专兼职教师中,除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外,其他7所独立学院母校教师占独立学院专兼职教师的比例超过20%(见表2)。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依靠母体学校教师的比例超过50%,这是因为该学院作为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医学类独立学院,且中医教育是一个讲究传承和积累的职业,学院在短期内很难建立一支能够满足中医教学要求的独立教师队伍,只能依靠母体学校优质的教师资源进行教学。
  广西的独立学院应尽快脱离母体学校的教师队伍,建立自己的教师队伍。独立学院在成立之初依靠母体学院的教师资源,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长时间这样运作,会加大母体学校教师的负担,对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
  3.自主权限有限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做到校园、教学组织和管理、招生等七个领域的独立,其中独立校园要求独立学院应具备不少于 500 亩的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给予独立学院5年的过渡期,在5年过渡期内,达到要求的獨立学院进行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达到办学要求的,核发独立学院办学许可证。
  广西的独立学院经过10余年的发展,除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及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校园面积不达标之外(两所学院所租赁的教育用房面积不在统计之列),其他独立学院校园面积达到教育部第26号令的要求。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面积未达标,土地未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二是面积达标,土地未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像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等;三是独立学院自己购买土地,但因过户涉及缴纳的税费较多,未完全办理过户手续。
  4.股权结构及办学成本
  根据对广西独立学院的调研,广西独立学院目前主要有四种股权结构:第一种是母体学校联合附属单位、校办企业及控股的基金会设立,并且控股所设立的独立学院,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及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二种是母体学校联合企业设立,并且控股所设立的独立学院,像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第三种为母体学校跟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合作办学,并由国有企业控股独立学院,这样的独立学院带有政府背景,也是最有希望在分类登记中转设成区域性综合大学的独立学院,像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第四种是母体学校跟企业直接合作办学,并由企业控股独立学院,像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及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股权结构的不同,对办学的合理回报也不一样。《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前,广西8所独立学院办学参与方都要求在办学期间取得合理回报(见表4),回报金额占到当年学费收入的10%―25%不等,即每年2000至4000万元,有的甚至还高过这个标准,这笔固定的支出对独立学院动营压力还是挺大的。合理回报方式主要由以下三种:一是根据学费收入取得合理回报,投资方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取合理回报,如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及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等;二是根据结余情况取得合理回报,在独立学院按规定比例提取建设基金和发展基金后,投资双方按股权比例对结余取得合理回报,如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和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三是固定金额,投资方根据自身需要和独立学院的财力状况获取合理回报,如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016年11月7日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但这条规定并没有减轻独立学院的负担,《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前独立学院免费使用的大学校名商誉、教学场地、宿舍、教室等在该法修订后变成需要支付费用的租赁共享资源支出。   5.财政经费投入不足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民办高校财政扶持专项经费用于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广西独立学院因此才开始享受财政经费支持,2012―2014年每所独立学院获得财政支持为100万元/每年;2015年财政支持增加到230万元/每年;2016年起,财政支持项目由重点专业建设增加到4项,包括强基计划经费、创优计划经费、重点专业建设经费及年检合格奖励经费。 2015―2017年期间,广西独立学院获得的财政扶持专项费用分别为1680万元、3802万元、3658万元(见表5)。2018年广西民办高校财政扶持专项经费为强基计划、重点专业建设扶持及年检合格奖励三项共4000万元,其中独立学院为1897万元。
  2018年,广西8所独立学院在校生为93929人,财政拨款为1897万元,人均拨款金额为201.96元/生。同期,广西公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为6800元/生,如果按照公办院校拨款方式支持独立学院,财政每年将多支出近6个亿。由于广西财力有限,财政对独立学院的支持力度相对外省独立学院来说是偏低的,这样对广西的独立学院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原因分析
  1.土地转移政策不明朗
  广西独立学院成立之初作为母体学校的二级学院或校中校来管理,颁发母体学校的毕业证书。2008年4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实施后,国家不允许校中校出现,要求独立学院做到完全独立经营,母体学校须将作为出资的土地、教育用房等全部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但在过户的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因无相关政策依据允许公办院校将国有土地转让给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而被迫终止办理,教育主管部门担心在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2.缺乏财政支持政策依据
  目前已出台政策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本科生获得国家及自治区的奖助学金,因此广西的独立学院在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上获得与公办院校同等的财政支持力度。但由于缺乏财政支持政策依据,目前广西独立学院没有纳入财政生均拨款范畴。
  根据《广西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规定,对招生达到一定规模,办学条件达标,依法规范办学,财务管理规范,年度检查合格的民办高等院校,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这种财政对独立学院小范围、低标准的支持打开了财政扶持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的先河,广西的独立学院要想在强基、创优及生均拨款上获得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还需要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更多的财政支持政策。
  3.教师队伍缺乏归属感
  目前广西大部分独立学院成为区内其他单位人才的培养基地,新进的本科生和硕士生经过独立学院的几年培养,成为独立学院骨干、取得博士学位或拿到高级职称,就选择离开独立学院,留下来的都是“二低一年轻”的教师队伍。独立学院留不住人才的主要原因,是独立学院除了母体学校派驻的管理人员具有编制外,其他教师队伍属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相對公办院校低外,还享受不到公办院校拥有编制而享受到的诸多福利待遇,像福利集资建房、小孩上学等等。
  三、推进独立学院发展壮大的应对策略
  1.出台落实土地转让及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广西部分独立学院因校园面积不达标将面临停止继续办学。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对母体学校将土地转让给独立学院存在政策空白,土地无法顺利过户到独立学院的名下。因此,国家和自治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土地转让政策,解决土地在公办院校及民办院校之间转移,同时解决土地在转移过程中,涉及税收减免的问题,以及享受与公办院校在用地、税收、融资等领域的同等优惠待遇。
  2.出台政策加大对独立学院支持力度,专项拨款改为生均拨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31号)精神,广西的独立学院完成分类登记工作,并且对选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校将获得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给予扶持。从出台的政策看,自治区政府对分类登记选择为非营利性的独立学院支持还仅限于部分专项支持,应该参照公办院校模式,在独立学院推行生均拨款制度。
  3.将独立学院教师工资纳入财政工资进行核算
  广西区内独立学院工资发放根据学院当年收支情况来确定,综合考虑独立学院的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人才引进等支出,不同学院教师工资存在很大差别,并且对教师的 “五险一金”缴纳标准也不一致,对教师队伍的稳定造成影响。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将独立学院教师的工资纳入财政统一保障,有利于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的稳定及留住高层次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蒋国平. 广西民办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 广西教育,2016(7).
  2.蒋国平. 广西独立学院办学成效、 问题与建议.广西教育,2016(12).
  3.李朝柱.张付安.独立学院的现状分析及创新发展.科教导购,2014(2).
  4.赵志红.马鹏媛.独立学院现状分析及发展机遇. 大学教育,2013(12).
  5.徐军伟.独立学院现状分析及发展战略选择.当代教育科学, 2010(1).
  (责任编辑: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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