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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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整治工作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优化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整体成效,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介绍了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模式的基本内容,分析了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原则,结合相关实践经验,从水渠、道路等多个方面探讨了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模式的应用,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希望推动生态型土地整治工作实践。
关键词: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模式分析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1-0090-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01;F205 文献标志码:A
随着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稀缺,经济发展活跃度持续提高,土地整治工作面临新形势与新任务。必须客观审视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现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与方法,提高规划设计的整体效果,促进生态型土地整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 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模式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不断深化,生态体系构成要素趋于稳定化、系统化,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在土地整治领域则表现为生态型理念的深度融合与应用。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型土地整治,相继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与技术标准。我国在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实践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新时期土地整治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随着生态型土地整治试点工作陆续展开,相关单位在平原、丘陵以及喀斯特地貌区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土地整治成效极为显著,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土地整治要求日益提高,土地整治难度不断加大,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工作面临着更多的不確定性因素。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关键点,实现土地整治的多元化创新,促进区域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统一[1]。
2 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原则
2.1 整体协调发展原则
土地整治具有典型的系统性特征,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必须遵循整体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土地整治系统,使自然环境与人工改造有机结合。同时,遵循“以人为本”的整治理念,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满足人们对土地环境舒适、健康、生态的要求。
2.2 自然生态原则
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各行业更加注重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应遵循自然生态原则。
自然生态原则是新时期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题中之义。在该原则要求下,必须依据景观生态学基本原理,突出恢复土地功能,维护自然生态品质,构建健康有序的自然生态发展空间,优化自然系统整体功能[2]。
2.3 立体化设计原则
我国国土面积较大,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地形和地貌特点。为突出生态型土地整治的核心要义,应遵循立体化设计原则,对土地整治实施立体化设计与构造。通过涵养土地景观,搭配不同类型的高低植物,实现立体化效果,使生态型土地整治更具生命力与活力[3]。
2.4 文脉延续原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土地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不同土地环境中孕育出的地域文化存在显著差异。这就要求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应遵循文脉延续原则,突出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成果的文化内涵,切实保护长期以来积淀下来的文化。
3 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模式的应用分析
3.1 水渠道路
水渠道路是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关键环节。水是生命之本,是生态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础与根本,因此在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中,应做好生态水渠道路的规划。在保持原有水源自然形态的基础上,适当改变其布局与流向,展现其特点,构建完善的生态水渠道路体系,为实现动植物多样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水渠道路的规划设计必须结合当地水资源情况,满足土地整治需求,应构建高低有别、层次鲜明的水渠道路网络。应充分挖掘既有生态要素的价值,例如土壤、植被、水文等,将其高效串联,维系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交流互动[4]。
3.2 生态工程的土地整治和结构调整
研究表明,水田与旱地在土壤有机碳含量方面存在显著不同。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应充分尊重这种客观差异,做到因地制宜,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与优化土地结构。有机碳含量的不同使生态工程土地整治规划将水田与旱地分别开来,避免了土壤同质化,确保有机碳含量相对稳定。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初步完成后,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进行改进与优化,使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符合当地客观环境与自然生态发展趋势。
3.3 植被重建和景观再造
植被与景观是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应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合理设计植被的组成、结构和所占用的空间,尊重生态完整性与多样性要求,并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土壤肥力状况等优选植被作物,通过植物发达的根系提高土地稳定性。要通过植被重建与景观再造恢复生态功能,注重植被的组成、结构、层次和地表覆盖情况,减少恢复植被的经济产出,确保植物能够稳定获得养分,进一步提升恢复区的水土保持能力和自我更新能力。
4 结束语
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集约利用理念不断融合,第三次国家土地调查与农业确权相关工作相继开展。职能部门在土地整治方面融合了生态型思维,从社会对土地资源的现实需求出发,遵循生态保护与协调发展原则,恢复与提升土地功能,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优化土地科学集约利用的功效。
受管理模式、设计思维、人为操作等方面要素的影响,生态型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实践依旧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制约着土地整治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关人员应该从生态型土地整治的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的基本规律,创新思路方法,优化过程控制,切实提高土地整治规划水平,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新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山西农经,2016(17):24.
[2]王丽娜,李文波,周怀龙.生态型土地整治模式及土地工程生态重建设计[J].科技经济导刊,2018(26):171-172.
[3]李红,魏晓,刘传明.传统土地整理规划与景观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之比较[J].国土资源导刊,2019(10):109-113.
[4]王园.土地整理后耕地质量评价研究——以代县磨坊乡滹沱河流域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为例[J].山西农经,2017(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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