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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新向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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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对“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新向度的探讨研究,首先要明确“互联网+”时代对文化产业的影响,然后与其中内容相结合,对“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向度进行分析。文章主要总结出文化产业形态的拓展外延、消费者消费意愿的转变以及文化领域产业壁垒的突破这三个主要方向,并指出“互联网+”时代发展文化产业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向度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也在向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中飞快渗透,使社会运行状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站在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在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无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很多挑战。当下,若想促进文化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结合“互联网+”时代的特征,充分发挥互联网对产业升级发展的重要作用已势在必行,需进一步从运营理念、产品呈现以及运营生态等各个方面,真正意义上实现文化产业的根本转型。
  一、“互联网+”时代对文化产业的影响
  (一)加快文化交流融合的速度
  实际上,“互联网+”时代为中国传统文化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我国文化产业目前的主要状态,就是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融合,同时在新媒体技术应用愈发广泛的社会环境中,各类文化融合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进而帮助文化产业冲破传统媒介的桎梏。在新媒体传播技术尚未研究应用之前,传播界面的操作性以及文化传播交互性,就是文化产业信息传播的重点,在建立网站或客户端的时候,也会更偏向于大众需求,主打平易近人的风格,确保用户群体能在使用过程中获得更好的体验。而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之后,新媒体逐渐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流方式,在时间与空间限制得以减弱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动文化的交流碰撞与融合[1]。
  (二)新媒体技术逐渐成为主流
  相比较而言,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与效率,已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而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技术却凭借自身速度快、效率高以及渠道广等优势,成为文化产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构成。因此,为进一步提升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效果,将互联网的特征与媒体优势相结合展开研究非常必要。新媒体技术需要以互联网技术为发展基础,才能实现信息迅速有效传播,进而确保新闻时效性,而互联网也需要借助新媒体技术,促进自身发展与繁荣[2]。
  (三)促进文化传播方式的改革创新
  如今新媒体正在逐渐代替传统媒体成为社会主流的信息传播方式,不仅能提升文化传播的速度,也能增强信息传播过程的互动性。与此同时,在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在一些互动的过程中并非使用真实信息与姓名。网络言论自由且脱离实际生活中个人地位与社会角色束缚的情况,虽然有利于部分网民勇于表达自身真实想法,与网友彼此交流内心的真实感受,但实际上这种高度自由也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中不需要实名的这一特点,也为社会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例如,现如今我国明星文化非常发达,但在网络中却经常有“喷子”“黑粉”等,抓住网络账号未实名制这一漏洞,肆无忌惮地将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通过辱骂、诅咒的方式向明星发泄,对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非常恶劣。
  二、“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向度
  (一)文化产业形态的拓展外延
  在“互联网+”理念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文化的传统产业形态也逐渐实现了质的改变,尤其是在文化产业内涵愈发丰富的现在,以传统文化为基点的全新文化产业链也在逐步形成。除此之外,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普及,使得文化产业内容输出更加快速且多元化,在多种文化产业经济模式不断涌现的同时,为文化产业形态的拓展外延提供了极大推动力。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衍生的网络文学、电影、游戏以及文化自媒体等,都是文化产业形态拓展外延的典型代表,在“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影响下,未来此类产业必然还会不断增加[3]。
  (二)消费者消费意愿的转变
  现如今,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主要途径就是网络,尤其是在网络文学、网络游戏以及网络视频产业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消费者消费方式与意愿的转变,成为“互联网+”时代下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向度。尤其是在移动终端愈发普及的情况下,互联网文化消费开始向社会运行的各个方面渗透,同时在其便利性与高效性等优势的良好作用下,一方面人们文化消费的需求与意愿能在互联网市场中得以激发,另一方面各种类型文化产品的供给,也使互联网市场愈发繁荣[4]。
  以近年来深受群众欢迎的电商为例,从表面来看这是新时期人们购物习惯的变化,从以往必须到实体店购买所需物品的形式,逐渐向以网络消费为主转变,但仔细观察、分析更深层次的内容后,就能发现电商在“互联网+”时代,能夠满足人们对文化产品的个性化消费需求,这也是消费者消费意愿转变的关键原因。另外,在我国如今的文化产业链中,消费者在各个消费环节,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的个性化特征表达自身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网络及时、多样、便捷与互动性强等优势的重要作用。
  (三)文化领域产业壁垒的突破
  现如今不仅社会运行对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就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而言,互联网在产业壁垒问题消除方面起到的作用也绝对不容小觑。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其打破产业壁垒的形式划分成以下四种:
  首先,“互联网+”时代下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主动融合。简单来讲,即为在将文化产业理念渗透到制造业、智能家居、城市发展以及休闲农业等其他领域中的基础上,展开跨界发展并发挥集成效应。
  其次,文化产业中各文化类型不再各自为战,“互联网+”时代,戏曲、会展、话剧、舞蹈、影视等这些传统意义上划分细致的文化产业,会在生产制作与服务模式壁垒消除的情况下,在价值链条上产生通约,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新型文化产业生态。
  再次,多数行业也都明确了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如生物科技与脑神经科学等,都在尝试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进入文化产业。以近年来大火的VR技术为例,其能够帮人们在VR模拟过程中,提高接受虚拟图像的速度,同时降低副作用出现的几率。
  最后,互联网平台与文化产业的融合。通过对互联网平台与电商平台的有效运用,达成线上线下对接发展的目的,如此一来,不仅文化信息传播成本有所下降,文化产业的发展压力也会相应降低。
  三、“互联网+”时代发展文化产业的
  注意事项
  第一,及时健全相关法律规范。网络文化产业在我国出现并发展的时间其实并不长,其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产业来讲,相关制度规范也并不全面,甚至相关律法仍旧处于真空状态。此时若想为网络文化创造更健康的发展空间,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及时完善,只有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网络文化产业才能进一步获得良性的发展与壮大。
  第二,提高对互联网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视。“互联网+”时代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推动,因此,加大培养信息技术人才的力度非常必要,这是“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全面发展与完善的核心所在。另外,就互联网文化产业目前情况而言,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此时只有不断引进专业化人才,或者是对现有人员展开专业化培养,才能在提升综合实力的基础上,为自身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合理构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从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历程来看,若想为互联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作用必须得到充分发挥。在创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时,相关人员也需注重先进管理方法或理念的及时引进,同时将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实际情况作为根据,制定管理规范与行业守则,进而促进网络文化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懿.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J].中国民族博览,2019(4):74-75.
  [2]孙文杰.“互联网+”时代河南文化产业模式及其发展路径[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4):40-43.
  [3]康霏.“互联网+”背景下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路径研究[D].长安大学,2017.
  [4]王爽.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D].山东大学,2016.
  作者单位: 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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