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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语文文言文“三字”注释考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秦越 马媛媛

  摘 要:文言文作为高中语文教材的重要板块,是高中语文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文言文“三字”(通假字、异体字、古今字)辨析和注释一直是高中语文教师教学的难点。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作为权威教材,编写精审,体例严谨。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教材在“三字”注释方面仍有数条可商之处。本文试以教材“三字”注释为研究对象,查错纠误,完善体例,以期为进一步规范“三字”注释提供参鉴。
  关键词: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注释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20)06B-0114-02
  由于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之间的巨大差异,加之文言文的创作年代离我们太过久远,文言文的学习成了高中语文教学的重难点。“三字”(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是古代汉语中特有的语言现象,也是训释词义、疏通句意的基础。由于教材编写任务重、内容多,教材编写者对于“三字”的界定缺乏系統的考证,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出现偶疏现象。表现在:随文注释“三字”的术语混乱,误注、漏注、同字混注、本字本义可说通却又多注等几个方面。
  一、古今字错注为异体字
  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经过细心研读发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关于古今字和异体字的注释有所混淆,一般都用“A,同B”来表示,这种注释显然不够精当。古今字不完全等同于异体字。关于异体字,王力这样定义:“两个(或两个以上)字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互相代替。”现就教材中古今字和异体字混淆的现象列举如下。
  (一)“那”和“挪”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过几时,那工夫来望恩人。”文末注释为:“那,这里同挪。”《说文·邑部》:“那,西夷國。从邑冄聲。安定有朝·縣。諾何切”“那”的造字理据源于地域名称。《说文》无“挪”字,说明“挪”为后起字。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那”在其本义的基础上延伸出移动、安适等义。移动东西需要借助手的力气,因此,在那字的基础上加了一个“扌”旁。“挪”继承了“那”的“移动”本义,与“那”字形成古今字关系,“那”是“挪”的本字,正确的注释应为:“那,后写作挪。”
  (二)“尊”和“樽”
  《念奴娇·赤壁怀古》:“一尊还酹江月。”文末注释为:“尊,同樽,一种盛酒器。这里指酒杯”。《说文·酋部》:“尊,酒器也。从酋、廾以奉之。”由此可知,“尊”的本义指酒器。《说文》 无“樽”字。根据甲骨文字形来分析,“尊”的下半部分是“手”,上半部分是冒着气的酒坛子,即双手端着酒坛子向别人敬酒。敬酒代表尊敬他人,以示被敬酒的人地位高。《古代汉语词典》对“尊”字的解释为:“《论衡·逢遇》:‘处尊居显,未必贤,遇也。’由此可见,‘尊’表示尊贵,地位高。后引申出尊重、对人的敬称等义。”后起字“樽”,只用来表示酒杯。因此,教材正确注释术语为:“尊,后来写作樽”。
  (三)“匪”和“非”
  《静女》:“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文末注释为:“匪,同非,表示否定判断。”《说文·匚部》:“匪,器,似竹筐。从匚非聲。”匪,其本义是指一种长得像竹筐的器具。后造“筐”字,用来专门表示此义。《左传·僖公十五年》:“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在这句话中,“匪降自天”意思是并不是上天降罪的,“匪”表示否定的语气。后来为了便于区分,造“非”字来继承否定的意思,因此,正确的注释应为:“匪,后来写作非,表示否定判断。”
  二、通假字错注为异体字
  (一)“每”和“们”
  《窦娥冤》:“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文末注释为:“每,表示复数,相当于们。”按照教材注释体例来看,两字互为异体字。《说文·屮部》:“每,艸盛上出也,从屮母聲。”“屮”,表示从地上长出来的小草,艸盛上出也,意思就是从地里长出来茂盛的草,这是“每”字的造字本义。《汉字源流字典》:“们,本义为肥满。作为词尾,是借义,见于唐代。附着在人称代词或指人的名词后面表示复数:渠(他)们底个,江左彼此之辞;娘儿们几个;朋友们;我们;他们;人们。这种用法,宋、元时也借‘懑’‘瞒’‘每’‘门’等来表示。”由此可见,“每”为“们”的音借字,正确的注释应为:“每,通们,表示复数。”
  (二)“归”和“馈”
  《静女》:“自牧归荑,洵美且异。”文末注释为:“归,同馈,赠送。”《说文·止部》:“歸,女嫁也。从止,从婦省·聲。”由此可知,“归”的本义指女子出嫁。女子出嫁以后意味着有了新家,有了归宿,“归”因此引申为归宿的意思。又因风俗习惯,女子在出嫁之后,隔一段时间会回娘家,以此引申出返回之义。“馈”的本义与粮食有关。《说文·食部》:“饋,餉也。从食貴聲。”《周礼·天官·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后在本义的基础上,引申出送粮食给别人吃,运送等义。此外,从音韵的角度来看,“归”为见母,微韵。“馈”为群母,脂韵。“归”与“馈”声韵相通,为同音假借字。教材正确注释应为:“归,通馈,赠送。”
  三、本字本义通又多译
  (一)“璇机”
  《张衡传》:“妙尽璇机之正。”文末注释为:“璇机,玉饰的测天仪器。也写作‘璇玑’”。《古代汉语词典》中对于“璇”字的解释有两种:“一是美玉。《荀子·赋》:‘璇玉瑶珠,不知佩也。’二是次于玉的美石。”“机”的本义是树木。《说文·木部》:“机,木也,从木几聲,居履切。”“机”的繁体字“機”,其本义为一种装置。
  (二)“闵”
  《陈情表》:“臣以险衅,夙遭闵凶。”文末注释为:“闵,通悯,指可忧患的事。”《说文·門部》:“弔者在門也,从門文聲。”《说文·人部》:“弔,問终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从人持弓,會敺禽。多嘯切。”“弔”的本义是吊唁。“闵”,弔者在门里,意思即为家里发生了不好的事情。由此可知,“闵”可用本义直译,不必通假。
  四、“三字”漏注   (一)“说”漏注
  《烛之武退秦师》:“秦伯说,与郑人盟。”意思是,秦穆公很高兴,与郑国签订了盟约。“说”的高兴义如何产生,教材注释并未进行解释。《说文·言部》:“說,釋也。”“释”,就是要将心中想说的话释放出来,心情愉悦。这是由“说”的愉悦义产生的理据。“说”字本来有愉悦之义,随着词义的发展,“说”字有了三种读音,代表了不同的意思。为了方便记忆,于是加“忄”部一示区别。“忄”旁与人的心理有关,在“说”之本义的基础上后造出了“悦”字,用来专门表示喜悦的意思。由此可知,“悦”是“说”的今字。正确的注释应为:“说,后写作悦,表喜悦。”
  (二)“培”和“凭”的关系漏注
  《逍遥游》:“而后乃今培风。”课下注释:“培,凭。”《说文·土部》:“培,培敦。土田山川也。从土咅聲。薄回切。”“培”的本义指垒土。《说文·几部》:“凭,依几也。从几从任。《周書》:‘凭玉几。’讀若馮。皮冰切。”“凭”的本义指倚靠在某物上,借助什么力量。“而后乃今培风”,意思是然后才能乘风而上,借助風的力量向上飞。此外,从音韵学的角度来考察,“培”与“凭”同为並母字,一声之转,因此二字是通假关系。正确的注释应为:“培,通凭。”
  五、同字混注
  (一)“说”和“悦”
  《静女》:“彤管有炜,说译女美”文末注释:“说,同悦。”《烛之武退秦师》:“秦伯说,与郑人盟。”《齐桓晋文公之事》:“王说,曰”。文末注释为:“说同悦,高兴。”教材中,一处将两字关系定为异体字,而另一处漏注。由上文分析可知,“悦”是“说”的今字。此句包含古今关系,正确的注释应为:“说,后写作悦,表喜悦。”
  (二)“亡”和“无”
  《苏武传》:“空自苦亡人之地”课下注释:“亡,同无。”同篇中有“武父子亡功德”,课下注释:“亡功德,无功无德。”教材中,一处将两字关系定为异体字,一处未标注。两字到底是什么关系未加明确。《说文·亡部》:“亡,武方切,逃也。从人从乚。凡亡之屬皆从亡。”由此可知,亡的造字本义指逃跑。《说文·亾部》:“無,亡也。”“无”的本义是没有。《广韵》:“亡,灭也。”“亡”即毁灭,消灭,消失。“亡”通“无”。两字非异体字,而是互为通假字。正确注释应为:“亡,通无。”
  六、小结
  人教版高中语文文言文随文注释“三字”条目存在偶疏现象,但是瑕不掩瑜。数年来,教材不仅为广大师生提供了权威性知识,也传承了精益求精的编写精神。广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亦应确立统一的界定标准,运用文字学和训诂学知识加以细心考辨,以保证知识传授的准确性。
  基金项目:2017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研究专项项目《莫友芝小学研究》(qnsyrcc201717)阶段性成果之一。
  基金项目: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提升计划项目(项目编号:QNYSXXK2018013)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李品秀,李绍壮.高中《语文》第三册文言文“三字”注释失误考[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2]张春秀.人教版高中语文文言文“三字”注释情况探究[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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