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的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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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供应商角度出发,对供应商所关注的反映其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进行了排序研究和分组研究。研究得出结论:企业对不同类的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存在显著差异;个体因素产生了供应商同一类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认识差异。企业因素产生了供应商同一类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差异。对供应商所关注的非财务指标信息,企业除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外,还应当根据本企业供应商特点和本企业供应商对非财务指标关注的需要以及关注程度的差异对供应商所关注的非财务指标信息对供应商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以满足本企业供应商关注相关信息的需要。
关键词:供应商;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供应商是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供给者,是企业外部的投资者。作为供应链的源头,随着其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承担的风险在不断增大,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作为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的契约缔结的一方,他们非常关心企业生产资料需求的稳定性、付款的及时性[1],非常关注反映自己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供应商对反映自己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关注程度,由大到小,依次为:1――企业能力、效率、水平、竞争力指标;2――企业风险、敏感性、稳定性、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信誉指标;3――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4――供应商沟通、供应商利益相关者管理指标;5――企业管理、企业战略、股权性质指标[2]。供应商也非常关注反映自己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国内外从事财务指标研究的文献浩如烟海,但从事非财务指标研究的文献却非常少,且大都集中在非财务指标运用意义的研究和非财务指标在企业绩效评价中的构建和运用,系统地进行非财务指标研究的文献难觅踪影。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人从利益相关者角度进行过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研究。本文从供应商角度出发,在2008年3月――2009年1月期间对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进行了排序研究和分组研究。本研究为实证方式,主要通过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两种形式取得资料,采用的方法是专家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调查范围主要以东部、中部和南部为主,涵盖了全国东南西北中五个地理位置[2] [3]。本次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865份,实际回收509份,问卷回收率58.84%。有效问卷数498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7.84%。样本回收公司531家,样本基本分布情况如下:
1.从所调查的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创业阶段企业有 64家,发展阶段企业186家,成熟阶段企业197家,衰退阶段企业84家,分别占样本总数的 12.05%、35.03%、37.10%和15.82 %。
2.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有182家,集体企业112家,民营企业123家,三资企业114家,分别占样本总数的34.27 %、21.09%、23.16%和21.48 %;
3.从企业上市情况来看,上市公司有195家,非上市企业336家,分别占样本总数的36.72%、63.80 %;
4.从企业规模来看,大型企业有192家,中型企业238家,小型企业101家,分别占样本总数的36.16%、44.82 %和19.02 %;
5.从企业类型来看,生产企业有281家、商品流通企业126家、服务企业124家,分别占样本总数的52.92%、23.73%和23.35%;
从样本的分布来看,样本量已经满足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要求。本实证研究的主要过程如下:
一、数据处理与分析
将问卷排序内容转化为数值型数据,录入SPSS13.0软件进行处理。数据处理方法:首先进行描述性统计(descriptive statistics),计算出供应商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得分均值,然后进行均值比较(compare means)和配对样本T检验(paired-samples T test),判断这些排序是否具有统计意义。数据分析结果见表1:
表1表明:
1.企业对不同类的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存在显著差异,有披露程度之分。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1――企业风险、稳定性、敏感性、信誉、供应商沟通、供应商利益相关者管理指标;2――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3――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4――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企业对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重视不够。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不是很好。其中,企业风险、稳定性、敏感性、信誉、供应商沟通、供应商利益相关者管理指标的披露程度非常差,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的披露程度很差,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的披露程度比较差,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的披露程度比较好。在这些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中,披露程度最差的是企业风险、稳定性、敏感性、信誉、供应商沟通、供应商利益相关者管理指标,披露程度最好的是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供应商极其关注的指标并没得到很好的披露。而且并非越受供应商关注的非财务指标越得到很好的披露;并非越受供应商关注的非财务指标都得到了很好的披露。
2.企业竞争力指标的披露程度比较好,而企业前景指标、生存发展状况指标、风险、稳定性、敏感性指标的披露程度不尽人意。企业当前状况指标的披露程度好于前景指标;长期发展指标的披露程度不如当前发展指标。
3.企业能力、效率、水平指标的披露程度好于企业风险、稳定性、敏感性指标。企业信誉、供应商沟通、供应商利益相关者管理指标的披露程度不尽人意。对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和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指标,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的披露程度好于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指标。
二、对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
信息的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进行进一
步的研究――差异比较分析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ANOVA),了解不同性质、是否上市、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供应商和不同规模供应商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是否存在差异。差异比较分析结果及分组均值如表2:
对不同性质、是否上市、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供应商和不同规模供应商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差异进行分组均值分析,分析结论如下:
不同类别供应商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是不一样的。
1)从不同企业性质来看,对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国有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非国有企业的供应商,国有独资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的供应商;对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国有参股企业、民营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的供应商,民营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不如国有参股企业的供应商;
2)从是否为上市公司来看,对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上市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非上市企业的供应商;
3)从企业规模来看,对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大型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中小型企业的供应商;
4)从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对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发展阶段、创业阶段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成熟阶段、衰退阶段企业的供应商;
5)从企业类型来看,对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流通企业、生产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不如服务企业的供应商;
6)从供应商规模来看,对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大中型供应商的披露程度不如小型供应商,中型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大型供应商;
对反映供应商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个体因素产生了供应商同一类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认识差异。企业因素产生了供应商同一类非财务指标披露程度差异。不同性质、是否上市、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供应商和不同规模供应商的反映其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同一类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可能存在显著差异。不仅不同规模供应商分别对不同类别非财务指标和同一类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有认识差异,而且不同企业分别对供应商不同类别非财务指标和同一类非财务指标的披露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对反映自己利益要求及其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上市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非上市企业的供应商;大型企业供应商的披露程度好于中小型企业的供应商。
总之,供应商总是非常关注反映自己利益要求和实现方式信息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详尽必要的信息披露更能取得供应商对企业的理解和合作。对供应商所关注的非财务指标信息,企业除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外,还应当根据本企业供应商特点和本企业供应商对非财务指标关注的需要以及关注程度的差异对供应商所关注的非财务指标信息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以满足本企业供应商关注相关信息的需要。披露程度越低的非财务指标越需要企业进行披露。企业应当加强对披露程度低的非财务指标的披露。对不同类别供应商披露程度存在显著差异的非财务指标,企业还应当特别需要进行加强披露。一般而言,企业除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对国有独资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对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对国有参股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对非上市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企业能力、效率、水平、企业管理、企业战略指标、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对中小型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对衰退阶段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对大中型供应商应当特别需要加强披露企业财务结构、资金流动、企业采购、生产结构、销售结构、经营信息、产品需求、企业前景、产品前景指标、股权性质、企业竞争力指标。
参考文献
[1]刘利. 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正当性解说[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2008 (4).
[2]刘利. 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实证研究[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8 (7).
[3]刘利. 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实现方式实证研究[J].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2009(2).
[4]刘利. 供应商对企业非财务指标关注程度实证分析[J]. 西部论坛, 2010(1).
[5]刘利. 全球化背景下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未来研究方向与展望[J].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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