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讲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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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法讲义》是在朱德熙先生上个世纪60年代在北京大学讲授现代汉语语法的讲义的基础上补充和修改的。这本书系统地阐述了朱德熙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本观点,注重实用,分析描写细致深刻,是运用结构主义语法理论分析现代汉语语法的一部力作。本文简单地探讨了讲义中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词组本位;词类;词类活用;介宾短语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2-0085-1.5
该书着重讲述的是词类和句法结构的问题。其中第三章到第六章、以及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讲的是词类,包括体词、谓词、代词、介词、副词和语气词六大类;第七章到第十二章讲的是各种句法结构(也可以称为词组或短语),包括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和连谓结构;其余各章涉及了语法单位、词的构造、复句等问题。
我认为这本书最突出的地方,是词组本位的句法分析观,这是朱德熙先生首先提出并首先实践的。他主张以词组为基点进行句法分析,将词组和句子看成实现关系,用词组的规则解释句子的构造规则,根据词在词组中的分布考虑词类,用层次分析法分析词组的层次和关系。这种词组本位观及层次分析方法在八九十年代成为语法教学的主流,至今在国内也是影响最大的。
关于语法本位观,除了朱德熙的词组本位,还有马建忠的词本位、黎锦熙的句本位、徐通锵的字本位以及邢福义的小句本位,词组本位的句法分析观最切合汉语语法的实际。词组本位是建立在汉语的词组构造原则与句子构造原则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符合汉语语法的特点,显示了高度的概括力。《语法讲义》和《语法答问》的出版,标志着词组本位的句法分析观基本上摆脱了印欧语法的干扰,打破了传统的束缚,走向了新的成熟阶段。
除此之外,书中还提出了不少新颖而有创造性的观点。陆俭明先生将其概况为以下几个方面:关于词的语法功能是划分词类的本质依据的观点;关于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的观点;关于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的观点;关于粘合和组合的观点;关于指称和陈述的观点①等等。
下面具体谈一下我读这本书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一些我不大认同的地方。
1.第二章第六节中,复合词的主谓式有个例子是“冬至”。书中把“冬至”看成是一个主谓结构,把“至”看成一个动词,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第一,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至”有个义项是极点,下面举的例子中就有冬至,可见“至”在这个义项上是一个名词。其次,如果把“至”看成动词,把“冬至”解释成冬天到了,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冬至不是冬天的开始,立冬才是冬天的开始,冬至在冬天的所有节气中处于中间位置,而且在冬至日北半球夜最长,昼最短。形象地说,冬至是在冬天这条抛物线的最高点上。“至”应该是名词,而不是动词。因此“冬至”这个复合词不是主谓式,而是偏正式。
2.第四章介绍体词,书中说体词包括名词、处所词、方位词、时间词、区别词、数词、量词以及一部分代词,就是把处所词、方位词和时间词作为和名词并列的词类了。陆俭明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中将各家很有影响的现代汉语教材或语法著作划分的词类进行了统计分析,只有《语法讲义》从名词中独立出处所词、方位词和时间词,《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把这三类词归入名词,但单独提出来,看作是名词里的特殊的三小类词。其他各家都把它们归入名词。陆俭明认为“朱德熙先生把它们从传统的名词类里边分出来,分别单独立类,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考虑到它们各自包含的词数量太少,再说,对于它们的特殊性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来显示,不一定要非得将它们单独立类才行”。②我也觉得把时间词、处所词和方位词看成名词下的三小类比较合适。这样,在《讲义》的基础上减少3类,剩下14类,既不太少,也不太多,比较适宜。
3.第五章第一节中,提到了这样一类动词,可以受“很”修饰,又能带宾语。受“很”修饰的时候,后头不能带宾语;带宾语的时候,不受很“修饰”。作者认为此类动词带宾语的时候是动词,不带宾语的时候是形容词,看成是动词和形容词的兼类。书中所举的例子是“委屈”、“端正”、“巩固”、“严格”。我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这类词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后面带宾语的时候,有使动意义。例如书中所举的例子“委屈你了”、“端正学习态度”、“巩固国防”、“严格手续”,都可以理解成使什么怎么样。我认为这类词可以归为形容词,后边带宾语的时候,可以看成形容词的使动用法,这样比看成兼类词要好写。虽然形容词的使动用法是古代汉语的用法,但是现代汉语在很多方面都保留了古代汉语的一些特点,词类活用在现代汉语里未必不存在,只是很少有人从这个角度来分析。
4.第七章讲的主谓结构里,时间词和处所词作主语是个复杂的问题。书中举了以下两组例子:
A B
今天是中秋今天下午开会
八号是星期三晚上会下雨
北京是首都教室里会下雨
兰州在黄河边上墙上挂着地图
A组中的视角处所词语明显是被判断、说明、描写的对象,因此肯定是主语,这类格式跟名词或代词作主语的主谓结构没有多大区别。问题在于B组,对于这种句式,有两种观点,书中认为这类格式依然是主谓结构,是时间词和处所词作主语;另一种观点是把这类格式解释为偏正结构,把前边的时间词和处所词看成状语。我觉得书中的观点是比较合理的。B组的最后一个句子与其他的又不同,这是一个存现句,“墙上”是主语。
还有两种情况,一是时间处所词语和一般的名词同时出现;二是没有一般名词,时间词和处所词同时出现。例如:
(1)去年我们学过这门课。
(2)去年学校开过这门课。
张斌认为,在一般性名词、时间词和处所词之间,应该以一般性的名词为重,在优先级上,一般名词>处所词>时间词。在一般名词和处所词时间词同时出现的时候,一般名词看成主语,其他的都看成状语。而在《讲义》中,则没有时间词名词作状语的说法。
书中把(1)、(2)两个句子都看成主谓结构作谓语,也就是把一般名词、时间词和处所词都看成主语。如果按照张斌的说法,(1)中的“去年”应该看成状语,(2)中的去年也应该看成状语。相比之下,我认为张斌的这种观点更容易令人接受。
5.在连谓结构这一章,作者认为“汉语的介词大都带有动词的性质,所以介词虽然不算谓词,可是‘介词+宾语+谓词性成分’的格式跟由谓词组成的连谓结构性质十分相近,可以算是连谓结构的一种”,而且在第十三章中说“所有的介词结构都能作连谓结构的前一个直接成分。书中举的例子如下:
在草地上/躺着
把这首诗/抄下来
跟你/开玩笑
书中对连谓结构的定义并不很具体,只定义为“谓词或谓词结构连用的格式”。我本科学的邢公畹主编的《现代汉语》把连谓词组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谓词或谓词性词组连用,彼此间没有偏正、述宾、述补、主谓、联合等语法关系,中间没有语音停顿或关联词组,连用的谓词或谓词性词组都能和同一主语形成主谓关系”。显然这个定义比《讲义》中的定义更为精确。介词虽然大部分是由动词变化而来,但既然已经看成介词,就是虚词,不能和动词一样。因此,这种介词结构是介词词组作状语的偏正结构,而不是连谓结构。
【注释】
①陆俭明:《朱德熙先生在汉语语法研究上的贡献》,《汉语学习》,1993年第3期。
②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参考文献】
[1]陆俭明.朱德熙先生在汉语语法研究上的贡献[J].汉语学习.1993(03).
[2]宋玉柱.读《语法讲义》献疑[J].
[3]江边.《语法讲义》读后[J].语文研究.1987(08).
[4]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收稿日期】2011年1月15日
【作者简介】李丽,女,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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