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应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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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 芸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是银行业务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是未来银行收入的支柱之一。发展中间业务是银行降低风险、提高效益的重要途径。随着传统存贷利差在银行收益中所占比重逐渐缩小,中间业务势必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我国各商业银行业务竞争和创新的重要领域。
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面临着以下一些困难: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在现阶段对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监管不够完善。对金融监管当局来说,必须从整体上看待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问题,对中间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和监督。我国商业银行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报表制度,中间业务信息透明度差,金融监管当局无法对中间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因此,必须规范对中间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
很多中间业务产品是以电子信息化为基础的,现在商业银行硬件技术条件不够先进。随着中间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原有的电子化处理系统越来越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如何设计、实现一种开放的、扩展能力强的中间业务综合系统,如何依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加强对客户的服务,已成为各家银行提高其竞争力所必须考虑的因素。
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展的中间业务品种稀少,结构不合理。大多产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结算、汇兑及代理收付等对盈利贡献度较低的领域。而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明显不足,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中间业务大约有260余个品种,但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收费的,例如邮寄对账单、代发工资、银证转账等业务都不收费。各家商业银行为开展这些中间业务,投入了不少人力、财力,同时还必须承担这些业务难免出现的风险损失。由此,随着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越来越多,所占用的场地、网络、人力、技术资源也日益增加,银行经营成本日渐上升。由于利润微薄,商业银行创新动力不足,加剧了中间产品层次低下,难以盈利的情况。中间业务的非商品化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而且,部分收费权限不明确,收费标准不统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同业间无序竞争,减少了商业银行收益。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对中间业务的收费行为缺乏统一的刚性约束。
缺乏行业间信息资源共享的规范性制度。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和管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系统间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共享和体现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中间业务大多属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叉经营的领域,因此,国家的宏观金融管理政策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定,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拓空间。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使银行无法设计开发出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的中间业务产品,难以提高业务的集约水平和档次。
相关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匮乏。新兴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征,是金融领域的高技术产业。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大批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等专业知识的中高级人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严重不足,缺乏一支具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面对现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商业银行积极应对发展中间业务的各种困难,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要改变为吸收存款而开展中间业务的出发点,真正把中间业务作为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的支柱性业务。
1、加大发展中间业务的宣传力度。中间业务既是银行的服务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巩固和发展庞大客户群的主要手段之一。商业银行要善于使用营销宣传,对其产品策略、促销策略、目标市场以及价格策略等营销组合进行分析研究,使其中间业务产品能有效地进入市场,并树立自身独具特色的多个名牌产品,扩大市场影响。商业银行应广泛了解社会对中间业务的需求,调查中间业务品种所依托的消费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业务。要适当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宣传中间业务,充分利用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内部资料,通过信函等方式寄送宣传资料,使中间业务的服务品种被越来越多的客户所接受。
2、健全机构,强化中间业务的管理。中间业务范围大、跨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的机构组织、推动、协调和管理中间业务。这一机构负责与社会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业务关系,负责全行中间业务新品种的研究、开发、设计、宣传与推广,以及全行业务的协调与管理等。此外,还需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综合考核体系,调动各级行领导和从业人员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3、加快中间业务电子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进一步完善创新电子转帐、支付、清算系统,提高汇兑、结算等业务的服务效率,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
4、各银行应凭借自身的实力、信誉和优质服务实行优质优价的收费政策,不仅有利于银行间进行公开公平的竞争,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将促使商业银行真正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成本效益核算机制,大大提高银行服务水平,提高经营效益,增强银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实力。
5、要重视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银行中间业务是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征。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发展需要一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开拓、敢于竞争、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我国商业银行需注重人才的培训和引进,提高专业人才的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和业务操作相兼容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6、业务品种要多样化,要坚持中间业务创新。可加强与券商的合作,加快发展证券市场上银行中间业务;积极发展租赁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回租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等业务;积极开展咨询业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和人才优势对企业和个人开展有关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组合设计和家庭理财、估价等多种咨询业务;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结算和代理业务功能,通过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最大限度地争取客户,开拓市场。
7、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在强调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同时,更需要我们加强中间业务的管理,完善必要的监管机制。针对中间业务的特点,研究中间业务的风险识别标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三、就金融监管部门而言,应加强对中间业务的引导,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更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
1、应指导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逐渐由低层次的代收代付向代客理财、保险业务、证券业务等高附加值品种发展。而这些高技术含量的中间业务大多是交叉性业务,因此就需要在中间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对现有的分业经营框架进行修改,逐步放开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为拓展中间业务提供法律支持。
2、为进一步完善中间业务收费管理,金融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健全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使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3、要发挥银行业同业公会的积极作用,促进商业银行之间加强沟通与联系,对中间业务收费等问题达成一致,创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防止恶性竞争。
拓展中间业务是是金融市场化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消费的需求,也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需要商业银行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这些业务大都属于中间业务的范围,是未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阵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期限日益临近,中间业务将会作为外资银行进军我国金融界的切入点。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发展中间业务,而我国的金融监管机制也必须给予制度支持与规范,以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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