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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空间与防灾应急避难功能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姚珏

  摘 要:本文简述了国内外城市公共空间防灾规划的优秀理论和实践,结合杭州城市公共空间的实际情况,对应急避难场所研究应用的现状进行分析,初步提出结合方式与原则,并整理我国城市建设和完善公共应急避难场所的优势与问题。   关键词:城市公共空间;应急避难;防灾;设施;功能   导言   加快研究和兴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摆在世界各个国家面前迫切的新课题。公园、广场作为重要的避难场所类型,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本文以杭州城市公共空间为研究对象,展开城市防灾应急避难功能的研究。我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理论匮乏,实践经验缺少。本次研究试从城市空间、、防灾规划、公共设施等角度入手以杭州为例探讨城市现有公共空间应急避难功能的建设,公共空间规划与防灾应急避难功能的结合。   1.应急避难的概念及国内外经典理论与实践   1.1 基本概念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居民在灾难发生后一段时间内,躲避由灾难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具有食品、住宿、医疗等功能设施的场地。避难场所包括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其中公园是避难场所的主体。   城市应急避难所的建设方式一是体育馆式避难(疏散基地):是指利用辖区内的大形体育馆和闲置大型库房(展馆)、结建防空地下室等建筑物赋予避难所功能。二是坑道式避难所:是指利用辖区内的人防坑道工程进行建设改造,完善相应的生活设施,赋予人员应急避难所功能。三是公园式避难所:是指利用辖区内的各种公园、绿地、学校、广场、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改造,加建相应的生活设施,赋予人员应急避难所功能。   城市应急避难所的规模分为一级应急避难所:一般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可容纳10万人(人均面积1.5m2)。当市民接收到防灾警报信号后,通过半小时到两小时的摩托   化输送即可到达的应急避难所;二级应急避难所:一般规模在1.5―15万m2,可容纳1万人左右; 三级应急避难所:一般规模在2000 m2左右,可容纳1000人。市民在5―15分钟内即可进入应急避难所。   1.2 国内外经典理论研究与实践   日本是较早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研究和设计的国家,也是最早提出专门兴建的国家,有相当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建设经验。多次大地震的发生使日本充分认识到公共空间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性。在关东和阪神・淡路大地震后,日本把合理建设城市空间作为抗震减灾的基本方针之一,制定一系列法规并提出建立专门的“防灾空间”。 三木综合防灾公园是日本具有代表性的新型“防灾公园”,它是日本兴建的首个广域防灾据点,功能与以往的广域避难场所不同,它可以开展灾后救援以及复兴活动的后方基地,可以容纳城市大规模灾害的大型救援。该公园不仅具有应急避难功能,也是平时地区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具有平灾结合的双重性。公园内有人类的防灾中心,还有动物爱护中心及自然环境保护中心,共同构成县域范围内的广域防灾据点。   2001年美国的“9・11”恐怖袭击灾难发生后,美国政府为强化城市整体防灾应急功能,开始积极推广建立全民安全文化和公共教育体系,并以“防灾型街区”为重心。法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地震灾害的监测预报及相关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巴黎有精心设计的地下水管网,保证城市不受暴雨和洪涝灾害。欧洲城市防灾规划和建设一般体现在规划宽阔、笔直的城市大道,以保证即使在房屋倒塌时民众仍能安全地离开他们的住宅,并规划建设大型广场,以保证地震发生时民众有疏散避难的开阔场地,大道两旁种植行道树以防物体直接砸到地面上的避难人员。   2000年,广东省江门在进行城市公共空间系统规划编制时,看到了城市公共空间对城市防灾减灾的作用,编制了专门的避灾空间规划。这是我国国内最早的较为完整的城市公共空间避灾系统规划。2003年10月建成了国内第一座防灾公园――北京元大都城垣遗址。我国对于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视,最初源于北京为了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在安全方面的需要,在《北京中心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室外)规划纲要》的指导下,首先在北京城中心建立了29所应急避难场所。这样一批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立为全国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提供了样板,在国内具有良好的示范意义。   经历了2008年南方大雪灾和5.12汶川大地震后,我国政府、专家以及公众都认识到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参照北京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各个城市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纲要,成为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重要法律保障;全国专家、学者们大量的论文和提案,成为重要的参考意见;群众也认识到尽快在自己身边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的必要性,积极参与到建设和学习中来。政府和民众促建应急避难场所的心情之迫切,为快速推动应急避难场所的研究和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我国目前公共空间防灾避难的相关研究多倾向于借助国外的经验讨论我国社区防灾的工作机制、体系建设、政策制定。对可作为公共应急避难场所的资源状况以及实际需求状况研究较少,极大地影响城市防灾避难工作的推进和防灾设施的建设。   2.城市公共空间与应急避难功能的结合――以杭州城市为例   2.1 我国城市公共防灾空间的现状   城市公共空间的滞后削弱了其应急避难功能:由于市场的驱动,目前我国城市规划中更多的是注重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使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总是被动地去适应城市规划所形成的空间布局,造成城市绿地的布局不均衡,旧城区公共空间严重不足,新建公共空间多数分布在城市的周围或局部地段的状况,城市公共空间与城市人口分布规律背道而驰,不利于形成有效的防灾公共空间系统,难以起到全方位防御灾害的作用。   城市避难空间规划建设的法规体系尚不完备:空间规划法规体系是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制度的核心,为空间规划行政的运作体系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对城市公共空间系统规划和建设的要求着重在景观和生态方面,忽略了城市避难的重要性,因而即使进行了城市公共空间系统规划的城市基本上也未进行专项的城市避灾绿地规划。   对城市防灾空间的研究和规划不足:目前我国对城市空间应急避难功能的研究基本上仅限于介绍日本的防灾绿地规划和措施,规划则仅有几个城市(北京、西安、江门等)的个案研究和实例。避难空间体系由一级避灾据点、二级避灾据点、避灾通道和救灾通道组成,但对各要素的选址、规模设计和设备配置要求无准确依据和定量要求,造成避灾规划成果比较粗略。   我国国土辽阔,地形复杂,影响各城市的灾害类型不同,必需构建符合国情、市情的完善城市避灾公共空间体系,我国城市中心地区的公共空间规划指标仅够满足避灾公共空间的最低要求,很多城市还远未达标,如果加强城市开敞空间和防灾功能的结合,城市人均避灾公共空间面积将严重不足。   2.2 杭州城市公共空间与应急避难功能的结合   本文以杭州地区的7个区域作为调研范围进行调查,每个区域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的公共空间进行实地调研。最终选择杭州紫金港、翠苑四区、庆春广场三个公共空间作为研究样本。对于杭州这类高密度建设的城市来说,笔者认为将城市各类公共空间与防灾应急避难规划设计统一配合是科学的规划方法。城市公共空间中包含的绿地、广场、街道等场所在平时起到优化城市景观、生态循环的作用,在灾难发生后立即能适应应急避难的使用功能,该规划手法更适合杭州城市用地发展的模式。具体而言,杭州城市公共空间应具有避震疏散场所功能:便捷的疏散出入口、道路、街道防灾缓冲带设计、布局公共空间的防灾植被、提供应急直升机场地、多样化、多用途的公共应急设施等。本文从针对杭州城市公共空间的调研中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1)空间性质相同,具有结合的可能性。   城市景观绿地和避难场所从空间性质来说都属于城市公共空间,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中两者都要求根据城市布局、人口分布等因素,形成 “点、线、面”一体的网络均衡布局模式。两者都要考虑近远期发展,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满足各类功能需要和大众人群的生活需求,如集散、交通、餐饮等,因此两者具有结合的可能性。    (2)使用时间互补,结合具有灵活性   杭州景观空间、绿地与应急避难场所不同功能的发挥具有时间上的互补性。平时使用或灾难启用时,可灵活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功能和形式的转换,巧妙实现两者之间的结合,达到城市公共空间与避难场所的平、灾双重要求。    (3)缺乏统一评价标准,需建立统一参数   城市景观公共空间与应急避难所在城市规划中各成系统,具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两者系统分类的依据与指标不同,缺乏统一标准和指标。要使两者结合,必须借照统一参数,构建独立的城市应急避难绿地分类评价标准体系。    (4)因为功能目标各异,所以结合要有协调性、目的性   城市景观公共空间以景观、娱乐休闲为主要功能,杭州应急避难场所以防灾避难功能为主,这种差异导致两者在地形设计、树种选择等方面的结合中产生冲突,影响各自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结合设计要因地制宜,协调好防灾和景观的功能要求,并且我们在杭州城市公共空间中设计加入避难设施功能,同时要时刻考虑到避难设施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能在灾难来临时达到本身设计的目的,保障市民的安全。   3.结合原则   (1)“统筹规划”的原则   杭州公共空间与应急避难场所在城市规划层面上各成系统,因此需将其结合产物同时纳入两个系统综合考虑,系统布局现状,缺少应急避难据点的由城市绿地进行调整改造;远期将安全理念纳入城市空间规划中,预先考虑提供给居民设施完备的应急避难空间。   (2)“安全优先”的原则   杭州公共空间的优美、生态等非防灾功能与应急避难功能有时会产生冲突,如自然山水、蜿蜒的游览路线阻碍避灾时快速通行。结合设计中应权衡两者的关系,首先满足安全性的需要,保证避难场所远离地震断裂带、水淹区、各类危险管道、建筑物坍塌范围等危险区域,在“安全优先”的基础上考虑景观效果。   (3)“平灾结合”的原则   应急避难场所与公共绿地结合后在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件时,所配备的应急设施发挥避难场所的特殊作用。例如在应对火灾时可以在避难设施的外墙上采用防火涂料,防火材料在保护避难设施同时可以结合周边的环境选择色调,对应急设施进行适度美化,使其融入杭州地域特色中去。   (4)“改建结合”的原则   面对中国城市土地资源的日益稀缺和城市绿地已有的系统及规模,根据杭州应急避灾系统布局,改造现有杭州公共空间使其具有防灾功能,可以节约杭州空间和资源,减少投资成本,这是应急避难场所构建的首选方式。通过“改建结合”,建立民众直接参与应急防灾的基础平台。   总之,在未来的规划中,杭州城市公共空间需要人防部门与规划、园林部门有效协调,并加强应急避难知识的宣传教育,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根据避难场所等级合理规划平时和灾时的功能分区及转换问题。   参考文献   [1]林展鹏.高密度城市防灾公园绿地规划研究――以香港作为研究分析对象.中国园林.2008年(8).   [2]雷芸.阪神・淡路大地震后日本城市防灾公园的规划与建设.中国园林.2007年第23卷(7)   [3]二李景奇 夏季.城市防灾公园规划研究.中国园林,200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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