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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企改革突出三个重点等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今年国企改革突出三个重点
  
  国务院有国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表示,到目前为止,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面将近90%。同时,推进了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了基本的安全网。邵宁指出,今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有三项:一是规范国有企业改革规划,完善
  相关政策。同时,明确责任主体。二是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第三主要是国有大企业的改革。一个方向是体制创新,实施多元化;另一个方向就是进一步优化结构,把国有经济结构中不合理的情况解决得更快一些。
  (《深圳特区报》)
  
  国家将严查价格欺诈行为
  
  2006年元旦、春节和“五一”黄金周前后,国家将对商业促销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以降价(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原因、降价(折扣)起止时间、原价、折扣幅度等相关内容,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行为;以价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参加赠券销售商品的范围、赠券价值、赠券的计算办法、使用范围和期限、价格附加条件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以价外馈赠物品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品名、价格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以积分返利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积分办法、返利数额等相关内容的行为;以有奖促销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的名称和数量等相关内容的行为;在开展促销活动时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采取先提价再折扣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
  (《经济参考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我国下岗职工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说,1998年中央决定在全国普遍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帮助其再就业。作为一项过渡性保障措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基本完成历史使命。这位负责人表示,从2006年起。企业新裁减人员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没有实现再就业的,通过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保障基本生活,通过落实就业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对一些地区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后的遗留问题,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并轨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问题。
  (《北京晨报》)
  
  国务院:发布5件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国务院近日发布5件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分别是: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是为了保证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渎职犯罪要形成四位―体监督体系
  
  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要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形成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位一体”的法律监督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开展专项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发生。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并重的法律监督体系。采取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要认真分析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成因,研究治理和预防对策。抓住此类案件比较严重的地区和部门,有针对性地发出情况通报或检察建议,促其整改。对尚未达到犯罪的,或者尚未发生最终严重后果的,要及时警示,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尽可能地减少、补救、追回损失。
  (新华社)
  
  税务总局:“十一五”期间我国稳步推行物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财政、税务部门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建立更加公平、科学、法制化的税制体系。”谢旭人说。“十一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点包括:改革增值税制度,实现增值税转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适时实施燃油税;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稳步推进物业税。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建设部: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6平方米
  
  日前,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说,“十五”期间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全国城乡住宅竣工面积年均近13亿平方米,预计2005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超过26平方米。比2000年提高6平方米。
  “十五”期间,我国城镇住宅市场化率也大幅度提高,按新建住宅竣工面积计算,从2000年的38%提高到67%。住房消费不断扩大,2004年居民用于购买商品住房消费支出额比2000年增长了1.67倍。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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