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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现“双倍增”的基础\难点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锋 陈铭 蔡潇

  南京“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未来5年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做了全面部署,同时对民生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其中“实现农民收入五年倍增,城市居民收入六年倍增”(以下简称“双倍增”)则是规划的一大亮点。“双倍增”计划令人振奋,值得期待,实现“双倍增”,将使南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经过五年和六年实现翻一番。但如果仍然保持近年来收入增长现状,不能真正形成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机制,“双倍增”将难以实现。因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难题,是南京市“十二五”时期的一大重要命题。
  
  一、居民收入实现“双倍增”对于富民强市意义重大
  收入倍增计划最初来自日本,从60年代到70年代日本全面实施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一计划成为日本经济起飞的重要基础和转折点。1967年日本提前完成翻一番的目标,国民收入增加了一倍。1968年,日本成为西方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2大经济强国。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在于,用提高国民收入来带动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以国民收入倍增作为发展第一目标,实现国民收入和经济总量的有效平衡。另外,通过国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促进了新的消费需要,促进经济的全面转型,缓解了社会矛盾,逐步形成占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中产阶级,保证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十二五”是南京发展的关键时期,居民收入能否实现快速增长,不仅关系到发展方式的成功转型,也关系到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因此,“十二五”期间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意义重大。到目前为此,南京市经济发展方式仍然表现为投资和消费失衡,经济发展对投资依赖仍然很强,同时产业结构偏重,资源消耗过大,环境破坏严重,发展方式转型艰难。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将促进居民收入大幅度的提高,这无疑将提高全市的消费水平,有力提升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实施“倍增计划”,实现藏富于民,也将促进民间投资的活跃,大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倍增计划”的实施也将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社会大众的心理失衡,缓和社会矛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二、南京居民收入实现“双倍增”的条件基本具备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特别在“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围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在加快富民进程、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富民、惠民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0年底,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31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50元,以2005年为基数,年均增速分别为13.6%和12.3%。与“十一五”相比,居民收入要在“十二五”实现“倍增”,全市富民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增长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尽管“十二五”增长目标有进一步提高,但总体认为,“倍增”计划实施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主要依据的是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总量的翻番为居民收入的迅速提高提供了物质基础
  自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全市经济实现了持续30多年的快速增长, 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10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45多倍,同口径年均增速达到12%以上;2010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075亿元,比1978年增长近100倍。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极大提高。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37倍和34倍。目前,南京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已经完成了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向城市现代化迈进,发展目标将由注重经济总量向注重民生改善转变,居民收入也将随着“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总量的翻番而得到快速提高。
  2.富民优先战略为居民收入的提高提供了政策保障
  进入新世纪以来,南京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核心发展理念,并制定了一系列富民政策,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激励创业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私营工业企业若干政策的通告》;在引导就业方面,2007年出台了44项含金量较高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在收入分配方面,先后颁发了《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并率先制定了《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十二五”时期,全市将要全面实施富民优先战略,目的是要把富民作为优先的发展目标,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大幅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财富积累。
  3.就业环境的改善为居民收入的提高提供了内生动力
  “十二五”时期,经济学所谓的“刘易斯拐点”将会真正到来,劳动力供给无限时代将被终结,长期被压抑的劳动力收入将迎来抬升时期。可以预计,未来5年全市将面临持续的加速性市场化工资上涨。在不断加速的城市化、快速工业化以及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共同作用下,将出现工资的补偿性上涨、保留工资的提高以及工资与劳动生产效率的同步提高。这些因素决定我市将在工业化中后期阶段面临工资水平较快增长的新时期。另外,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和增长方式改变,地处沿海地区的企业对于劳动力的薪酬待遇将会进一步提高,因为只有更高更好的薪酬,才能吸引包括中西部在内的相对高端的劳动力。
  
  二、南京居民收入实现“双倍增”的难点
  “十二五”时期,虽然南京市实现“双倍增”的基础条件基本具备,但仍会面临一些困难,如果不正视这些困难,处理不当,“倍增”将难以实现,为此,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居民收入增幅长期远低于经济增长速度
  按照经济学原理,为保证扩大再生产的进行,居民收入增幅应该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幅,但这个“低于”应有一定的“度”。事实证明,长期以来,南京居民收入上升幅度要远低于经济增长速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南京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增长了140多倍,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仅增长37倍和34倍。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偏低是居民收入增长相对较慢的重要原因。“十一五”期间,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为38.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6个百分点,与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低10个百分点以上,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低30个百分点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过分低于经济增长水平,会对消费需求产生一定的抑制,最终直接影响经济新一轮的快速增长。
  2.创业意识薄弱严重影响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南京人创业意识不强是影响居民收入的一个较为关键的因素。南京一直是传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强势地区,国有经济比较发达,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依赖思想,使人们缺少创业和敢冒风险的意识。更由于南京人多年来的轻商重仕思想,严重阻碍了创业追求。由于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相对滞后,形成了南京“打工的多、当老板的少,小老板多、大老板少”的状况。创业意识单薄影响居民收入增长主要表现为经营型收入占居民收入比重偏低。2009年,经营性收入占城市居民收入的比重,我市为3.7%,低于苏州、无锡0.7、2.5个百分点,也低于杭州、宁波1.6、5.7个百分点,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末位。
  3.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导致大部分群体收入“被增长”
  近年来,虽然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但不同群体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市分别有65%左右的城市家庭和65%左右的农村家庭收入低于全市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大多数居民收入是“被增长”。高收入家庭居民收入拉动全市收入增长是导致大多数居民收入“被增长”的重要原因。2009年占调查户10%的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0年年均增长16.1%,远高于占调查户10%的最低收入户年均增速的12.3%。高收入家庭居民收入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造成高、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城市家庭最低收入与最高收入户之间的人均收入之间的比例由2000年的1:5.0扩大到2009年的1:6.8。

  4.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现状与“倍增”目标差距较大
  根据“十二五”规划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2015年,南京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倍增,2016年南京城市居民收入实现倍增。按照这一目标,今后五年,南京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幅必须达到14.9%,今后六年,南京城市居民收入年均增幅必须达到12.3%。从目前的实际增长水平来看,城市居民收入实现“倍增”难度不大,但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十分困难。“十一五”期间,城市居民收入年均增长了13.6%,高于“倍增”目标所需年均12.3%的增速,而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仅为12.2%,低于“倍增”目标所需年均14.9%的增速。因此,“十二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要实现“倍增”目标,必须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在现有12.2%增速的基础上再加快2.7个百分点。
  
  三、南京居民收入实现“双倍增”的对策
  为解决劳动者收入比重偏低、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居民消费水平不高等问题,“十二五”期间,需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通过这一计划的实施,以期实现国民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改善、中等收入阶层占人口比重大幅提高、居民消费需求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大幅提升的目标。围绕“倍增”目标,结合南京实际,“十二五”期间,需要采取以下实施思路和策略。
  1.安排合理的居民收入年度增长目标
  规划目标只有细化到各年度计划才能够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制定合理的居民收入年度增长目标是保证“倍增”计划能否实现的关键。根据“农民收入五年倍增,城市居民收入六年倍增”的目标,未来五年农民收入每年增长应该在15%以上,未来六年城市居民收入应该在12.3%以上。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11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仅为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仅为12%。如果按照政府报告的增长目标,未来五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会增长0.76倍,未来六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会增长0.87倍,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将会落空。建议市政府在制定居民收入年度增长目标时,应考虑到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将农民收入和城市居民收入人均增速分别确定为15%和12.3%左右。
  2.实施“扩大中等收入阶层”计划
  日本“收入倍增计划”的经验告诉我们,占其国民主体的中等收入阶层能否形成是“收入倍增计划”成功实施的关键。因此,“十二五”时期,需要建立合理的机制,促进低收入者不断向中等收入阶层流动,迅速扩大中等收入阶层。针对南京目前收入分配格局的特征,目前低收入者主要由非垄断行业的产业工人、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的企业员工及个体经营者、农民工及体制外的临时工、农民等构成。所以,在制定“富民政策”时,要以低收入阶层向中等收入阶层作为落脚点。要不断提高地区工资最低标准,进一步完善平等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加快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的调节和扶持力度。
  3.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
  创业人员不足,经营性收入偏低是南京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缓的重要原因,因此,“十二五”时期,需要进一步出台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另外进一步鼓励自主创业,在产业层次的提升和税费的减免方面予以更多的扶持,在保证经营者收益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既要保障“老板经济”,又要提高 “打工经济”。就业是民生之本,“十二五”时期要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增加居民财富的主要途径。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给低收入者更多的就业机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因此,在南京未来发展中,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使经济增长能够促进就业增加。
  4.加快形成以富民为核心的产业结构
  “十二五”是南京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不仅关系到生产方式的成功转型,也关系到富民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要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人力资源升级,为劳动者财富积累提供坚实的智力基础。一产上要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二产上要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三产上要大力发展信息服务、软件业、金融业、旅游会展业、总部经济和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机会。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减缓城市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矛盾,提高居民收入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5.切实解决农民增收这一难题
  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进行短期的政策调整,开辟农民就业、增收的渠道和领域,更要逐步建立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彻底取消对农民向城市转移的种种限制。健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筹资水平,强化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补贴。公平推进基础义务教育,实现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的投入,加强劳动者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获得更高劳动收入。
  6.有效发挥政府行政调节手段
  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强化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行业强制制定工资指导线。根据地区收入增长水平,合理制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根据居民收入增长状况进行定期调整。尽快规范、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大规模地增加教育、医疗、住房投入,减轻居民的负担,增加居民的相对可支配收入。财政投入重点投向贫困地区、社区层面和困难群体等薄弱领域和环节倾斜,逐步缩小地区间、群体间和行业间的差距。逐步提高农民种粮补贴标准和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
  (作者单位:南京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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