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居民社区参与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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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 爽
[关键词]社区;居民参与;利益;机制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3)07-0018-01
建设城市社区是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目前社区建设已进入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新阶段。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如何有效地调动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构建参与广泛、功能完善、和谐高效的社区管理新体制,是社区建设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课题。
一、当前居民社区参与现状
1.动员式执行参与是主要形式。所谓动员式执行参与是指目前社区居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下参与执行社区管理机构业已形成决定的事项。这种参与既不能对社区事务开展的具体项目进行决策,也不能对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进行监督,因而属于执行性参与。
2.非政治性参与是主要内容。所谓非政治性是指从参与内容上讲,居民参与的事务多与政治不沾边或关系不大。就社区居委会而言,政治性参与主要是指选举居委会和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前者主要是由居民代表或户代表投票选举且三年一次,规模不大,广泛性不足。后者也并非全体居民都能参加,那些在单位登记为选民的居民,则不参加本社区的选举。
3.参与率低、参与机制不完善是主要问题。受被动性执行性参与形式的支配,能否有机会参与正式社区事务的关键在于是否得到了社区管理机构的邀请。受到邀请最多的当然是受社区工作人员赏识的“社区积极分子”,其次是居民代表,普通居民则很少能有机会参与正式的社区事务。由于参与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因而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热情。
4.参与期望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是基本矛盾。许多人在分析社区参与不充分时,都把居民参与意识作为一个重要原因,而在笔者看来,居民的参与意识并不差。上海市的调查表明,高达84.4%的居民愿意参加各种社区活动。北京市的调查也表明,69.8%的居民愿意每月抽出一定时间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问题的关键在于居民期望参加的社区活动参加不了(比如对社区的运行参与监督等),而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给居民的多是居民或特定居民没有多大期望的项目,比如卫生、为民服务、组织治安联防队、动员捐衣物等等。
二、努力构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平台
1.居民利益社区化。利益是参与的最重要的驱动力。当居民感到社区与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参与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萌生积极参与的动机与期望。由于“单位”体制改革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单位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2.社区自治制度化。居民参与的最佳路径当然是居民自治,而居民自治又是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因此,推进社区建设的目的不是为了强化行政管理、管好居民,而是为了加强社区自治、培养居民的自组织能力,使居民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为此,一要加强法制建设,省尽快制定居委会选举办法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二要规范参与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的参与程序;三要推行区务公开,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民主监督。另外,还需要结合我国加入WTO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搞好社区简政。如果建立了一套自治制度,权力却仍在政府手中,事事还要向上级请示,那么社区自治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3.居民参与组织化。组织化参与是指居民通过一定的组织而不只是个体参与社区活动。城市居民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比较“散”。由于工作单位不一,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甚至住在同一个楼门的居民也互不往来。必须设法提高居民的自主组织能力,使居民之间熟悉起来,增强其社区归属感。
4.社区服务专业化。多数人认为,城市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的拓展,居民参与也应重点参与社区服务。事实上,社区建设的方向应当是通过社区自治,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居民参与应当围绕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以决策性、监督性参与为主。社区服务则应以专业化为背景,向市场化推进。
责任编辑 王安庆
[作者简介]陆爽(1977-),女,辽宁抚顺人,工作单位:抚顺市顺城区城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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