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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资”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库来西.卡地尔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适应兵团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而新“三资”则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增加农牧团场职工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新“三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
  所谓新“三资”,即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新“三资”投资农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发展产业新、经营方式新等特点,能直接推动兵团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以及农业经营理念的转变。兵团农业基本具备了实现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前提条件,但长期以来,资产投人一直困扰着兵团农业发展,今后仍是兵团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最大瓶颈。而通过鼓励新“三资”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将使这种转变成为可能。
  目前,新“三资”投资农业企业正成为沿海地区解决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资金投人短缺瓶颈的有效手段之一,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新“三资”大量进军农业,已成为沿海地区农业发展的闪光点,专家预言,新“三资”农业很可能成为推进沿海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新爆发点。现江苏省新“三资”农业企业已有18160个,投资总额累计达168亿元。如在东海县,新“三资”投入农业的资金总额超过5.5亿元,占该县农业投入的80%;通州市仅去年以来新“三资”投资农业的总额就达3.5亿元,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观光旅游、专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当前,兵团新“三资”兴办农业企业的情况不容乐观。据统计,兵团乡镇企业目前已有7293家,总产值为2.4亿元,农业利用外资6817万元,占整个农业投资的2.8%(据2004年兵团统计年鉴),与江苏等沿海地区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
  
  二、新“三资”兴办农业企业对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影响
  兵团农牧团场改革“1+3”文件的颁布为新“三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创造了条件。“1+3”文件规定:“对于开发性小农场,5年内不收土地费。6至8年减半收取,8年后按熟地标准收取。新增耕地5年内不收农业税。”文件明确了新“三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新“三资”在兵团兴办农业企业将给传统农业企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新“三资”兴办农业企业对兵团农业产业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三资”在兵团开发农业将有效地推动兵团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兵团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变的进程。
  2.新“三资”进入农业使土地、资金、技术和人才得到优化配置,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把职工组织起来,规避了自然灾害风险、自主经营的市,场风险和生产技术上的风险。
  3.可以培养一批农业企业家。“企业家是产业化的灵魂”。新“三资”进人农业领域,带来了资金、技术的投入,推动了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也必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农业竞争主体,造就一批以“经营农业”为职业的现代企业家。
  4.将促进各师、团对农业管理方式的转变。为新“三资”投入农业搭建平台,各师、团须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这将成为各师团场和兵团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
  
  三、吸引新“五资”兴办兵团农业企业的主要措施
  引导“三资”开发兵团农业,可以实现资本获利、职工致富、产业升级的“三赢”目的。大力引导邢推进新“三资”进军开发兵团农业,将作为兵团“十一五”期间农业发展的一条主线。要把“三资”开发农业与兵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品质结合起来,推进兵团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
  1.兵团在吸引新“三资”投资农业、开发农业中,应把让投资者有利可图作为首要环节,各农牧团场在土地流转、金融信贷和公益项目投入等方面,要制定、完善和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增强“三贷”进入农业的吸引力度。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扩大兵团农业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引导外商资本、工商资本、民营资本等新“三资”企业介入兵团农业。
  3.充分利用新疆地缘优势,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展农产品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境外种植棉花、蔬菜、谷物等业务,建立合资农业企业,合作开发双边农业。
  (作者单位: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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