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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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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发展的质量日益成为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成熟,智慧城市建设愈发成为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问题、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笔者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就是发挥信息化对城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通过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为核心目标,打造智慧高效的城市运行管理、构建配套完备的生产体系和多元普惠的民生服务,发展融合创新的信息经济、建立安全可控的防护体系,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从而提升城市的整体运行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居民安全感、舒适感、幸福感,推动城市高品位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一、智慧城市建设应注重目的、支撑和路径三大重点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应着重推进整体性建设,提高城市整体资源的配置利用效率。相比于西方智慧城市侧重于交通、能源等某一个方面的建设,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多在综合目标导向下进行,强调全面系统协同建设,更加注重城市经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提升。以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是根本目的。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正处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转型期,智慧城市建设就是要“改善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生活的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智慧城市不是技术的堆砌,其核心是人,其建设需求源于人的认知,成果服务于人的需求,创新升级源于人的知识创新,聚焦和解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运用新兴科学技术手段,协调并统筹城市产业发展、运营管理、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打造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
  软硬件双轮驱动是关键支撑。智慧城市是由完善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硬环境”和不断创新和改进的体制机制“软环境”共同支撑形成的城市生态体系。“硬环境”包括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硬件配置、软件开发、接口开发以及网络建设等内容,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骨架;“软环境”包括体制机制、管理手段、运营模式等制度领域的创新,包括顶层设计和部门间协同机制、数据共享、处理和保护机制、政府公共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化制度、评价标准动态调整制度等,这些都是智慧城市建设顺利运行的保障和规范。
  分级分类、因地制宜是基础路径。从国内外经验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较好的城市都以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或解决自身发展短板为切入点,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这就要求以各城市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原则,根据不同城市的地理区位、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信息化基础等条件,因地制宜、找准定位,应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智慧城市发展模式。
  二、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须突破技术、人才和资金三大瓶颈制约
  近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積极进展,但也暴露出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网络安全隐患和风险突出等问题。其中,技术滞后、人才匮乏、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三大重要瓶颈。
  一是关键核心技术有待突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且缺乏核心技术。一些关键技术处于与国际先进水平跟跑状态,核心竞争力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在基础性原创研究方面差距明显,基础软件、高端芯片、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材料等核心信息技术缺乏。同时,我国大部分科技企业还停留在较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追热点、重引进、弱创新”问题突出,解决核心问题的关键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匮乏。据《中国ICT人才生态白皮书》统计,2017年我国信息技术产业人才总体需求缺口达765万,预计到2020年将达1246万,需求缺口的增速接近20.8%,超过行业15%增速的平均值,且七成的人才缺口将集中在与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相关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其中,涉及信息技术、城市规划、人口发展、公共管理、环境资源等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更为匮乏。
  三是存在较大资金供求缺口。智慧城市建设表现为“三分建设、七分维护”,具有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盈利难等特征,如不能实现融资模式和运营模式的突破,庞大的建设及后续维护资金需求将成为制约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以政府财政资金和举债投入为主,以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模式投入为辅,据《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7)》统计,在财政部PPP项目数据库中,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项目,政府付费占比超过34%,而且大多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随着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压力加大,继续举债空间收窄,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的资金缺口问题不容忽视。
  三、分类施策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差异化标准和考核体系。当前我国提出开展智慧建设的城市数量超过500个,存在“一哄而起”的过热现象和“千城一面、缺乏特色”“重项目、轻规划”“重建设、轻应用”“重模仿、轻研发”等突出问题。建议加快出台国家层面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文件,明确智慧城市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等,将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国家统一的规划引导,加强顶层设计,协同推动。同时,针对各地区发展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的差异性,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思路,建立差异化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及评估体系,分类指导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是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重点解决城市发展现实问题。瞄准全球智慧城市前沿领域和方向,协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发挥政府在创新平台搭建上的引导作用,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针对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特色需求,以提升城市功能、效率和品位为目标,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发展智慧城市专用技术协同创新联盟。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使用,打造多元化、多层次人才支撑格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实施智慧城市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增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人才储备。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中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高校智慧城市相关学科建设、人才素质教育和智慧城市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智慧城市高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智慧城市建设人才的各项激励政策。建立智慧城市人才库,将所涉及到多学科专业人才进行分类入库,进行统一管理。加强智慧城市专业人才国际交流,引进来与走出去多种形式结合,提升人才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协调动员各类社会资本,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强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主渠道作用,在不涉及国家和城市公共安全的领域,要大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明晰政府、企业等合作方的主体责任,处理好安全与开放、盈利与公益等各方面利益,区分经营类项目和非经营类项目的差异特点,出台差别化特色化引导扶持政策,创新优化项目运营和盈利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扩大国际机构和境外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力度,有效保障社会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高国力,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地所所长、研究员。李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地所城镇发展室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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