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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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本目的是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意味着,当前在我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既有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又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城乡融合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从农业转移人口看,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和农村流动,是我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历史时期都会存在的现象。现在有2亿多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在城镇常住,应该尽量把他们稳定下来。如果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仅潜在消费需求难以释放、城乡双重占地问题很难解决,还会带来大量社会矛盾风险。对已经在城镇就业但就业不稳定、难以适应城镇要求或不愿落户的人口,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使他们在经济周期扩张、城镇对简单劳动需求扩大时可以在城市就业,而在经济周期收缩、城镇对劳动力需求减少时可以有序回流农村。从农民看,不管城镇化发展到什么程度,农村人口还会是一个相当大的规模,即使城镇化率达到70%,也还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我们党成立以后就一直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要牢记亿万农民对革命、建设、改革作出的巨大贡献,把乡村建设好,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
第二,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从城乡关系层面看,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乡村。不少人认为,只要城镇化搞好了,大量农民进城了,“三农”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一定要认识到,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城镇和乡村是互促共进、共生共存的。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邓小平同志也讲过,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很多城市确实很华丽很繁荣,但很多农村跟欧洲、日本、美国等相比差距还很大。如果一边是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一边却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也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三,城乡融合发展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现代化同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是一个“串联式”的发展过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顺序发展,发展到目前水平用了200多年时间;我们要后来居上,把“失去的二百年”找回来,决定了必然是一个“并联式”的过程,“四化”是叠加发展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乡村的地位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大问题。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就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头重头在“三农”,必须向农村全面发展聚焦发力,推动农业农村农民与国家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國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础在“三农”,必须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
第四,城乡融合发展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大动力。新的增长点在哪儿呢?就在我们身边。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但差距也是潜力。从农村看,农村住房条件普遍改善,很多地方盖起了富丽堂皇的小楼,但污水垃圾遍地,道路泥泞不堪,公共设施投资严重不足。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大的潜力和后劲在农村。从城市看,高楼林立,大广场、宽马路气势恢宏,但设施老旧落后,城市管理不足,地下设施老化,棚户区、城中村大量存在,都需更新改造。总之,这些潜在的需求如果能激发出来并拉动供给,就会成为新的增长点,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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