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参与角度的时间储蓄养老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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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世纪80年代初,时间储蓄的养老模式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一种补充措施辗转出现于各国,但都并未实现规模化发展。从社会参与角度探讨多元化主体在推动这一模式成功实践中的各方责任,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联动体系,建立能够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使养老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在资源自由流动中满足当代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
关键词:社会参与;互助养老;时间储蓄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3.039
1 我国时间储蓄养老系统概述
时间储蓄是一种以自助为基石的社会互助养老模式,它的基本方式是自愿者通过向服务对象提供帮助,以此获得可供储蓄和未来兑换使用的劳务时间,其本质为劳动成果的延期支付和劳务的代际交换。作为经济学的变向应用,志愿者在其有偿互助养老管理系统一“时间银行”中对虚拟时间货币进行储蓄、存兑、继承和转让等操作。在我国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下,众多学者经过一系列分析研究,已有力地证明了社会参与时间储蓄养老系统的科学性和实操性。
然而目前时间储蓄模式仍未成为我国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主流补充措施,阻碍的因素除政策、成本、人才、技术等问题以外,参与该模式运行的各社会主体如何发挥功能更是一大问题。在此可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实践经验,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进来,引市场竞争机制入养老服务供给,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储户”四方联动的时间储蓄养老体系,以便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公共时间银行,实现时间储蓄通存通兑。
2 时间储蓄养老模式多元主体的责任和功能
2.1 政府
以政府为主体,社会组织为主体,市场组织为补充,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供給格局。一是积极宣传,增强公众信心。利用权威性唤起公众互助养老意识,由家庭伦理的农业社会孝道转变为社会伦理的现代社会“公孝”养老,解释时间储蓄的概念和具体实现方式等,通过积极正面倡导给予足够重视以保障公信力,提高公众参与意愿和长期预期值。二是提高总体规划水平,加强立法工作。该模式最根本的抗风险措施为普及兼容,即在大范围内实现通存通兑,设立全国公共时间银行和地方时间银行,保证服务的持续经营。对供需匹配、时间计量方式、服务强度的兑换比例、时间利息、评定标准、异地存储、退出机制等给出针对性意见,发挥引导和规范功能。最后,设立专门机构实施监督,保障时间储蓄养老系统的实际效率和公平性。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功能体现在监督社会组织生产养老服务并给出“信用背书”,发挥政策软财力的杠杆作用,聚融公共资金以平衡成本与收益。完善激励机制,在服务质量评价系统中对服务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对模范行为给予经济支持或表彰。
2.2 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机制参与时间储蓄互助养老系统,作为服务性、专业性、长期性的养老服务承接方和具体生产者,需向政府提供精确需求报告和具体购买清单。首先,建立社会机构与老年人之间的信息平台。各设立时间银行管理系统的相关组织共享信息,归档整理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种类记录,通过供需双方匹配支持社区、机构、组织等准确有效地提供多样化服务来满足个性化需求。其次,提高志愿者专业化水平,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若在“专志结合”的培训过程中没有考核机制带来有效刺激,所进行的培训也是片面的、临时性行为。社会服务机构要记录“储户”的诚信档案,将受助对象满意度和综合评判服务情况作为评价标准,逐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让养老服务从不定型、全能型向针对型、需求型转变。最后,减少行政依赖,提供更加积极、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在政府指导下参与时间储蓄养老系统,应在组织运行、生产、供给过程中更加独立自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实施个性化的基础服务和辅助服务。
2.3 市场组织
时间储蓄互助养老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要完善服务市场机制,真实地反映养老服务的市场供求关系、服务稀缺程度等,培育起一个健全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一是加强社会参与,加强与公众的联系,开放自我营销和自我宣传的平台和方式。养老服务因其在市场体系中的特殊性,专门提供养老服务的准市场组织或社区共建的一般性辖区企业参与的规模小、范围窄。在时间储蓄养老模式上必须增加市场组织的数量,加深参与的程度以平衡现实养老服务需求量。二是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若市场组织根据自由竞争原则在时间储蓄养老服务中开展逐利行为,只会蜂拥向盈利较大的某些项目而放弃那些利润更低的养老项目,造成供给缺位。市场组织应重视社会效益,避免绝对化的选择倾向,在政策扶持或补贴下以强带弱,打造养老服务联动供给链条。最后,在时间储蓄养老模式的特殊性中实现服务效益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者根据成本效益核算的结果选择服务产品,但时间储蓄养老模式中的服务效果和评价不易判断,需根据受助者或同行志愿者的主观评断和服务强度、服务等级等综合考量。实行信息公开,避免市场组织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改进技术,增加项目,获得更大利益。
2.4 “储户”
“储户”应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志愿者公益性质,包括一切参与时间储蓄互助养老模式的个人、家庭或组织。“储户”在存储兑换服务时间的过程中为第一责任主体,他们的认同理解和积极广泛参与是对时间储蓄模式扩展的最佳助力。一是“储户”应积极参与老年人服务时间的存储。用永远保值的时间储存劳务量体现的“等时交换”原则可避免因通货膨胀带来的养老金缩水,弥补当前社会养老政策性的不平衡。二是提高自身护理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储户”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提供的培训计划,注重自身知识储备,提高个人能力。此外,“储户”可以拉取赞助、发挥专业能力参与时间储蓄系统自治管理,个人或家庭提供养老资源及养老场所等。
3 总结与展望
政府部门的体制转型使部分养老功能流出,为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储户”四方联动的时间储蓄养老体系中,各主体需有清晰定位,具体项目和改进措施应根据结构体系整体把握以规范其运营流程。政府部门“有形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组织“无形的”自我调节相结合,使养老服务的提供更便捷、更对口、更易于管理。时间储蓄并不是反市场的公益方案,市场竞争机制的介入利于各主体在招标竞标中设立机构、采购设施和生产服务等,促使各主体以经济利益为桥梁,形成信息共享、互利共生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张文超,杨华磊.我国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与启示[J].南方金融,2019,(02).
[2]程成.基于时间银行的居家互助养老模式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
[3]刘欢.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中社会参与机制研究[D].上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
[4]史薇.城市老年人养老“时间储蓄”的实证研究——老年社会参与的视角[J].南方人口,2014,29(05):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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