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侦查询问录音录像制度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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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侦查讯问录像录音制度的建立,对于有效防止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有效证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这一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在满足前提条件下进行。首先,对于询问的活动必须全程录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控制范围内。其次要保证录像制度能够良性开展。有效强化和限制侦查权,杜绝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外,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手段。并且应该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裁判者能够公平公正的审查相关的录音录像材料。
【关键词】侦查 询问 录音录像 保障机制
侦查询问录音录像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广受欢迎,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效仿,建立了此制度,希望能够通过这一制度,遏制在侦查询问过程中出现的刑讯逼供等不良现象。人们普遍认为,建立侦查询问录音录像制度,是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等不良现象的有效措施。这一制度所带来的效果和积极作用是值得我们肯定的,但是如果录音录像制度仍能够良性运作,也会有效帮助案件的顺利开展和运行,但是我国相关部门在有效推行和熊这一制度时,却忽视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任何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都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障和约束。如果在保障机构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推行这一制度,不仅不能有效保证被追诉人的权利,而且会恶化案件现象。
1.强化对侦查权的控制,杜绝刑讯逼供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要切实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质,并且全程对询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但是,如果仅仅对询问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仍然无法保证犯罪嫌疑人是自愿进行陈述的。犯罪嫌疑人从被拘留到释放或者移交法院,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在侦查机关的控制范围之内的,如果不能设立严格有效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侦查人员的行为,就会让侦查人员有课程,只鸡在询问之外,找到机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和约束,迫使犯罪嫌疑人在承认自身的罪状之后,再对整个询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虽然我们表面上看起来,这录音录像是全程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看起来也是资源行为,但是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要想真正发挥录音录像的真实作用,从而有效遏制侦查人员的不良现象,就必须设置完善系统的规章制度,对侦查人员的行为进行强制力的约束和限制。
2.建立相关规则,确保录音录像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我们还应该建立系统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确保法官能够公开公正的审查录音,录像确实具有法律效应。当录音录像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应该设置明确的立法条件。一旦出现录音录像材料记录与被告人在法庭上所陈述的内容不一致时,不能仅仅依靠录音录像材料而确定被告人在法庭上是处于辩解,由于双方陈述不一致,因而应该证明录音录像的证明力要比被告人在法庭上所陈述的内容更加弱化。如果录音录像材料被证明询问程序是否合法,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重点审查录音录像的材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因此,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应该不断完善录音录像材料的審判规则,并且明确规定,一旦被告人在法庭上所陈述的内容与录音录像材料记录的内容不一致的现象。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哪一个证明力更强,那么法官应该尽可能的采纳被告人在法庭所陈述的内容。
3. 强化辩护方对录音录像的程序参与权
在实际进行的过程当中,要不断完善相关的程序和规则,强化辩护方队员录的录像的参与权。首先,在启动程序的过程当中,应该充分尊重辩护方所拥有的程序选择权,虽然录音录像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保障被追诉方的权利,但是由于录像录音材料过于真实。因此需要在启动程序的过程当中给予被朴素芳拥有一定的选择权利。检测在相关程序的设置上应该充分保障被迫诉人的正当权利。尽量避免法官错误认定被追诉人拥有罪证。最后在录音录像结束之后,应该切实有效的保障辩护方对录音录像材料的使用权。同时,辩护方拥有权利去自助查阅方案卷或者与风速方向和展示证据。
总结:
录音录像制度,凭借着其能够记载内容较为全面,更好地再现真实的效果等优势,并能够对询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但是要更好地发挥这一功能,必须在有效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强化对侦查权力的控制和约束,进而缩短侦查机关控制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同时建立相关的证据规则,确保法官能够公平公正的审查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能够充分,真实有效的发挥其证明力的作用,并不断完善程序规则。而我国司法实践部门希望能够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来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刑事司法的问题。充分发挥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的积极作用,确保能够在时间过程中能够良性运作,并帮助解决我国出现的不良现象。建立完善系统的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希望能够为该制度在我国确保良性运营作贡献应有的力量。因此,在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要确保满足条件,否则不仅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反而会恶化被追诉人的处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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