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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季节沿海工程施工船舶防台安全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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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沿海地区的在建工程中,受台风暴雨恶劣气候影响非常大,必须重视台风带来的影响,做好防台措施。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路径预测图,提前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的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编制的三防应急预案的要求,提前做好船舶安全措施落实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不良气候对施工船舶的影响。
  关键词:沿海地区 施工船舶 防台
  我国台风的特点较显著,影响时间久、覆盖面广,对我国的天气造成主要影响。每年5月初至11月底,我国沿海的天气受台风不断影响。船舶防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船舶、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以一处在珠三角地区从事沿海施工项目为例,分析施工船舶防范台风的安全措施。
  1.在建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主要水上施工作业任务包括:旧码头拆除施工、水上挖泥施工、沉桩施工、抛石抛沙施工及码头结构施工。最高峰施工船舶数量达50余艘,包括打桩船、挖泥船、自航泥驳、起重船等。
  本地区受热带气旋侵袭主要集中7-9月份。热带气旋影响过程多数伴随有暴雨和8级以上大风,最大接近14级(1983年登陆珠江口09#强台风“Ellen”),这些热带气旋源自菲律宾以东的西太平洋面(南海生成的热带气旋也会对珠江三角洲形成威胁)。热带气旋风力狂虐,裹挟暴雨,掀起巨浪,往往对船舶施工和航行、工程结构造成灾害,故应特别防范。查阅资料,根据统计分析,台风在本地区登陆年均为1.3次,最多1964年共5次,2017年实际影响本区域共3个。
  2.施工船舶防台措施
  影响船舶防台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本工程现场作业的施工船舶达到50余艘,加上周边其它水运工程较多,该区域施工船舶数量多;二是在我国南海的海面上主要为热带低气压聚集在一起而發展成的台风,人们平时成为“土台风”,“土台风”一般分布范围小,仅有百余海里或者更小,然而形成速度快,威力较大,对周围的坏境影响明显。这类台风独有的特点是行动轨迹不具体,路径变化多端,气象部门不能超前预报,台风来临前没有措施落实。
  因此,对于船舶安全管理经验,就船舶在遭遇台风袭击前防台措施落实情况浅谈个人想法。
  2.1正确树立“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科学防台指导思想
  台风季节前,积极开展全员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对台风危害性的认识,树立“宁可行动九次空,决不放过一次松”的防台思想。真正做到确保施工船机设备、人员生命财产和工程结构的安全,把受台风影响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2.2做好防台检查,落实防台准备物品,提前选择合适防台锚地
  船舶锚泊防台最关键的是选择合理锚位,首先要能够有效防止强风和涌浪袭击,锚地底质为泥沙底等良好地质。锚泊水域水深是船舶吃水水位的2倍及以上,有宽阔、足够的回旋区域;保持与周边船舶日常锚泊值的2倍及以上的安全距离为佳,选择锚位应尽量避开航道、海底管线和水中障碍物,有明显的物标定位,不要停靠在有回头浪的岸边。
  台风季节到来之前,落实相应的防台物资;同时,各船船长应随时检查船舶的操纵性能、系缆设施、抛锚设施、灯光信号、通讯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船舶进场施工前,须进行进场验收并保存相关验收记录,并由船舶所属单位明确其所属船舶的抗风和抗涌浪能力;在台风季节,每艘非自航船舶须各自配备应急拖轮现场值班。
  台风来临前,准备足够的抢险物资、设备、食物和生活用品,配齐手电筒、收音机等照明及气象预报设备,并配备带有白棕绳的救生圈,以防备有人落水后能及时抛出救生圈救回落水者;每艘非自航船必须配备一条适合本船的拖缆,满足应急使用;根据进场船舶的实际情况在施工水域附近抛设防风锚块,以备现场防大风或应急时使用(突发情况时)。
  非自航船舶的协议拖轮,在签订协议前应就所签署的拖轮组织船长、船机管理人员等进行考察,并就被拖船情况向拖轮交底。
  2.3全员参与、职责明确、以人为本
  船舶防台工作,需要企业负责人、船舶安全管理人员、船舶运营调度部门人员等各部门一起高度重视。因为船舶防台工作牵涉范围广,除了日常接触较多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外,还涉及船舶所有人、船上货物所有人、现场船舶调度、协助拖轮公司、海事管理部门等错综复杂的相关人员。离开了涉及该船舶各部门人员的协调、配合,防台安全工作将成为一句空话、套话。
  船长作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次防台必须亲自指挥,并按照船舶防台应急部署各船员在岗值班,每两小时向防台指挥部报告现场船舶防台情况,遇到紧急情况下可随时汇报。防台期间船上巡查的船员要穿好救生衣、系好救生索,最少两人一起巡查作业,严禁单人作业。如果风暴突然转向加速可能导致船舶防台压力更大时,应将身体条件较差的船员及时安排离船上岸,减少防台风险。
  对政府要求实施人船分离的非机动船,在人员撤离后,要派专人在值班拖轮或岸上瞭望避风船舶,发现走锚情况应及时报告。非机动船舶在落实好本船舶防台措施后,由船长根据台风发展态势和船舶抗风能力、锚地综合情况,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船进行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船员撤离措施并向上级请示,由防台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决定,船员撤离方案确定后由拖轮接送上岸。
  当船舶锚泊防风区域预报风力超过13级(含)时,如当地政府部门对船员留船人数没有具体要求,非机动船船长应对船舶抗风能力、锚地综合情况等进行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船员撤离措施并向上级请示,由防台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决定;机动船维持最低安全配员留船值班,但当登陆台风的风力超过船舶设计抗风等级时,应确保船员生命安全优先为主。
  装有AIS的船舶,在防台拖航、锚地锚泊期间必须使AIS处于工作状态,以便岸基相关部门对船舶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如果船舶遇到走锚或者断缆,发生碰撞或触损等事故,导致船舶出现溢油情况时,船舶应按《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向海事部门报告,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2.4多渠道做好台风信息收集工作
  具体做到:①各船组织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及时获取台风发生的时间、风向、强度、登陆地点等相关资料,随时掌握台风动向,做到未雨绸缪;②相关安全部门通过文件、电话、传真、网络、电视等多渠道跟踪台风生成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异常情况,发布船舶防台指令。船舶防台原则:应确保船舶在7级大风半径影响到达前12小时进入锚地完成防台措施,且船舶进港时间应尽量在白天。
  3.总结
  把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受风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在各级领导和统一协调下、现场施工船舶根据自身职责和权限,有效组织开展防范台风灾害的应急部署工作。在台风、季候风、强对流天气灾害发生后,事发区域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坚持“早防、早避”原则。提前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日常的船舶风险评估、防台物资准备、应急队伍建设、预案培训及演练等工作。
  总而言之,施工船舶防抗台风工作是关系企业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要使防台工作有效开展,确保船舶安全生产,就必须提高全体涉船人员防台安全意识,提前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到位各项防范及应急措施,保证船舶防台顺利、施工项目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朱福海.舟山海区安全防台研究[Z].2006年安全理论与海浪.海啸学术研讨会.2006.
  [2]邬正明,李景森,刘雪清等编著.船舶防台》(修订本).人民交通出版社,北京,1982.
  [3]中交四航局二公司.三防管理规定.
  [4]广东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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