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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现状与趋势预测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付超

  [摘 要]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引入无人机之后,其应用逐渐呈现出道路交通常规监测常态化、辅助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规律化、使用范围不断拓宽、利用无人机物流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效率、对交通工具革新产生显著影响等特征。可以预见,未来无人机的应用程度将不断加深,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应用协同性不断增强,应用创新性不断提升,应用规范性不断完善。
  [关键词]无人机;道路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处理;无人机物流
  [DOI]10.13939/j.cnki.zgsc.2019.27.105
  1 无人机概念及其应用领域
  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UAV),是一种由无线电遥控设备或自身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无人驾驶飞行器。无人机按照尺寸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无人机;按照活动半径或飞行时间可分为近程、短程、中程和长航时无人机;按照飞行方式可分为固定翼、旋翼、扑翼无人机。目前使用的无人机大多数是固定翼,还有旋翼无人机。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国内民用无人机已被广泛应用于消费市场,如影视航拍方面。在行业级市场方面,目前在农业植保、电力巡检、国土测绘、安防这四个领域应用较多。具体而言,在农业植保领域,受国家政策以及经济性因素的影响,无人机主要在一些偏远省份进行较大规模的应用;在电力巡检领域,无人机采取线性作业模式开展活动;在国土测绘领域,无人机应用较广泛,但测绘精度不高且测绘消耗架次较多;在安防领域,无人机主要用于参加展会、演习、演练以宣传本行业,以及采取机随车走的方式进行实际安防应急。《中设航空深耕无人机交通应用领域 做无人机交通应用第一正规军》,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6646-0-0.html,2018年1月16日访问。而从国内外情况来看,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并不充分,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 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现状
  当前,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方向主要有安全巡查、道路交通事件检测、交通疏导、事故紧急救援等。其中,安全巡查包括对固定线路的普查、对重点区域的详查和对应急组网的合查,为道路实时情况的掌控提供数据支持,以节约人力、提高效率;道路交通事件检测可以从高空视角实现对事故、违规车辆、抛洒物甚至车辆剐蹭、超速的检测,克服固定探头覆盖面不足、存在盲区的缺陷;交通疏导和事故紧急救援可结合无人机地面指控站或挂载高音喇叭完成,并在特殊情况下实现通信并投放救援物资。
  随着无人机在国内外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和应用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日益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是通过无人机进行道路交通常规监测渐成常态。依靠传统监控对道路流量和违法行为进行监测、查處具有点位设置固定和修复故障不及时造成监控盲点的缺陷。无人机的引入首先也绝大部分被应用于弥补传统监控不足、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应对突发事件响应速度方面。例如,智利近年来不断加大交通监管范围以改善城市交通流动性。其尤其强调交管行业现代化,特别是无人机的引入对优化交管方案、减少交通概念拥堵的作用,具体做法为运用无人机对早晚高峰时期车流量较大区域进行交通监测。
  《交管行业现代化 智利使用无人机协助监测交通》,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7057-0-0.html,2018年3月1日访问。
  二是运用无人机辅助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已形成规律。在春节等法定假期,尤其是高速公路限时免费通行期间,出动无人机参与执法成为多地交警部门的常规举措。又如,在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山东省高速交警启用的由地面指挥车、旋翼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等组成的无人机高速公路合成作战系统,具备占用应急车道抓拍、高音喊话、事故点高清录像等功能。
  《山东交警启用合成作战系统 高速路上违法 当心无人机抓拍》,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5218-0-0.html,2017年9月28日访问。
  三是无人机的使用范围不断拓宽。继使用无人机抓拍机动车违法变道、大型货运车违法占用小型车及客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不断拓宽无人机的使用范围,通过无人机进行远程事故勘察,实现人机分离、远程操控,从而加快勘查速度,减少警力投入,最大限度降低人身安全风险。例如,山东日照引入无人机交通事故现场智能勘察系统,无人机在高空完成照片拍摄,落地后电脑简单编辑即可打印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实景记录图。
  《高科技!日照实现无人机远程事故勘察》,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2565-0-0.html,2017年3月19日访问。
  四是利用无人机物流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效率成为新领域。围绕无人机打造的低空运输网络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所形成的“无人机+通航”的物流配送体系极大地提升了区域范围内物流运转的精准度和速度。例如,齐鲁交通与京东集团合作打造的齐鲁交通航空物流驿站已做到每架载件飞行器、每一辆物流车都能够迅速收集附近所有的快递并自动集中到驿站分检。未来3~5年,山东5万村庄将实现无人机配送。
  《齐鲁交通启动航空物流驿站 开启山东省无人机运输时代》,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6989-0-0.html,2018年2月12日访问;《未来3-5年 山东5万村庄将实现无人机配送》,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6957-0-0.html,2018年2月9日访问。
  五是无人机对交通工具的革新具有显著影响。无人机不仅是具有独立性的工具,还可与其他技术相结合而产生新的高科技产品,对道路交通安全形成了新的挑战。例如,空客公司将无人机与无人驾驶技术结合,研发出一套电动飞行系统并推出一款能够实现无人驾驶的VTOL电动飞机。加上电动车电池技术的发展,空客公司正与奥迪汽车和Italdesign公司合作,基于车载人工智能交通交互平台、飞行模块平台和VR交互和智能体验平台,实现无人驾驶飞机/电动汽车混合载具的研发。   《奥迪空客联手研发客运无人机/电动汽车混合载具》,载http://www.yuchen360.com/news/17112-0-0.html,2018年3月7日访问。
  3 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预测
  无人机应用于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具有居高临下、大范围、长留空、高效率、低风险、以少替多、机动灵活等优点。其应用效果也受制于自身包括飞行安全保障技术、数据链技术、动力技术在内的平台技术和包括机器学习、多元数据融合在内的道路交通智能检测技术,以及包括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智能方案、基于辅助的决策在内的应急指挥机制的发展。结合当前的应用状况可知,未来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应用程度不断加深。从世界上无人机发展的几次浪潮可以看出,无人机已从发明发展为玩具,继而发展为工具。对工具化的无人机进行应用,必然首先就是对其应用程度的不断突破。近年来无人机的技术更新迅速,无人机的市场也不断发展,与之相对应的,是无人机在新领域的需求不断增加,在固有领域的应用不断加深。具体到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无人机在特定时期的常规应用和普遍意义上的重点应用也表明,其日益成为不可或缺且被逐渐依赖的工具化执法手段或管制措施。作为一项工具,未来无人机的应用将达到何种程度,应主要依赖于技术的发展速度,可以说,科技的进步程度即为无人机的应用深度。
  二是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从道路状况勘查到违法行为抓拍,从道路交通监测到交通事故处置,从搭载不同模块到各类型无人机组合作战,无人机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在当下乃至今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中,无人机必将作为重要的管控工具而占有一席之地。而随着城市和乡村道路建设的推进、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控需求的提高,无人机也必然会被纳入并贯穿于执法始终。可以预见,无人机的应用将覆盖道路交通安全的各个方面,最终成为常态化的执法工具和安全手段。
   三是应用协同性不断增强。無人机的应用逐渐从传统的单机作战发展为人机配合,甚至是人、车、机协同模式。这是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的必然要求,也是无人机应用发展的必然选择。单个无人机甚至多个无人机组都需要操作人员的宏观把控。而在日趋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下,要想实现管控效果的最大化,就必须提升无人机应用的协同性,以确保人、车、机的组合产生“1+1+1>3”的效果。由此可以预见,借助信息高速、网络高速、实战高速的建设目标,以现有路网和交警警力布置为依托,对无人机的应用将融合成为路面监控、智能整合、指挥调度和移动警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应用创新性不断提升。正如“互联网+”成为时代热议的话题,“无人机+”在当下也逐渐成为固定的话题方式和创新路径。无人机所代表的不仅是一种技术,更是由此产生的与其他物品搭配而具有的意想不到的能力。正如前文所述的无人机与汽车的结合将诞生新型交通工具,以及无人机在部分领域取代飞机和汽车成为新的运输工具,其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应用已远远超过了之前预设的工具性特征所带来的单一应用。“无人机+”模式所蕴含的创新性应引起实务部门和学界的高度重视,毕竟这已经是正在发生且必将不断发生的事情。
  五是应用规范性不断完善。一方面,无人机技术和市场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监管机构的行为还十分严谨且情况不一,这种矛盾的境况十分形象地说明无人机的发展面临的窘境,也即技术和法律的冲突。当然,两者并不存在彻底和根本上的对立。随着关于无人机应用的相关法律规范不断出台,辅以人性化的操作指南和自律性的行业(或职业)自治,相信这一矛盾终将得到化解。毕竟,“黑飞”不论对无人机的发展抑或对社会秩序的维护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参考文献:
  [1]宋世伟.小型无人机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应用研究[D].石家庄:石家庄铁道大学,2014:2.
  [2]常德强,黄海峰.小型无人机在公路巡查中的应用前景展望[J].科技视界,2014(20):319.
  [3]段连飞.无人机在道路交通安全上的应用[EB/OL].http://www.yuchen360.com/news/16869-0-0.html,2018-02-02.
  [4]十九大期间无人机在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应用[EB/OL].http://www.yuchen360.com/news/15528-0-0.html,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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