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影响路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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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2018年开征的环境保护税标志着我国生态税收体系的一大进步。本文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政府和居民的影响路径。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设立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对企业征税将治理因生产活动而产生的污染的成本内化为企业生产成本,从而遏制企业高污染排放,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升级,以其强制性保证环保税的征收率,从源头减少污染,提高政府治理污染效率,从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税收政策;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税
本文为河海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环境保护税征收对区域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研究——以扬子江城市群为例”(项目编号:2019102941263)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9月23日
一、环境保护税的产生
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2019年9月1日起将正式征收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标志着我国已构建起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以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为辅助,涵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排放五大环节8个税种的生态税收体系。在这种绿色税制体系下,环境保护税如何发挥税收手段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激励企业实现绿色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环境保护税起源于1920年英国现代经济学家庇古所著《福利经济学》,第一次系统的提出环境税收理论。随后经过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厄尔夫、古尔德、莱斯特、史密斯等学者的研究,环境税收理论逐渐丰富与成熟。1971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率先提出“污染者付费原则”,至此环境税收理论体系开始付诸实践,以环保为目的的环境税立法在挪威、英国、美国、荷兰等西方国家展开,随后环境税收立法围绕欧洲与美国开始蓬勃发展,20世纪90年代之后,日本、韩国、印度等亚洲国家与南非一些非洲国家也都开始征收环境税。如今面对越来越严峻的资源与环境形势,我国急需进行产业升级与经济转型,以实现长足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税应运而生。
二、环境保护税影响路径
(一)企业受到直接影响。开征环境保护税,企业经营成本将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但是除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所以排污企业将最先受到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影响,特别是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环境保护税配合税收优惠政策将促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绿色生产。环境保护税在保留原先排污费对大气额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50%的减按50%征费这一政策的同时,新增对排放浓度低于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若企业投资污染治理设备、改良或创新绿色生产方式,短期看也许会产生较大的损失,但是长期来看投资于绿色创新的成本不仅能够被税收优惠弥补,且将比征收排污费的情况下缴纳更少的税费,故而以“污染者付费”为原则而设立的环境保护税不仅有利于将污染治理成本内部化,配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更有利于倒逼企业绿色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不同规模的企业面对开征环境保护税带来的影响可能会有不同的决策。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一方面有更雄厚的资本和能力来投资创新绿色生产模式或者污染治理设备;另一方面大中型企业产生的污染排放量大,相应征收的税收也较多,故为降低成本和从企业长期运营角度来看,大中型企业面对环境保护税会更倾向于进行绿色创新,降污减排,而小型企业则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承担的社会责任感较少,则更倾向于承担环境保护税收而非改进自身生产工艺,所以不同规模的企业出于不同的考虑面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会采取不同的措施。
环境保护税收的地区差异会影响企业将污染转移。由于环境污染是一个地域性差异较强的问题,不同的省份面临的主要污染问题不同,污染程度不同,故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征收政策有地区性差异,以大气污染物税额为例,江苏省南京市为每污染当量8.4元,而苏州、无锡、常州、等市为每污染当量6元,扬州、南通、等市为4.8元,而河北省与北京市相邻的13个县(市、区)大气主要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等市(不包括第一档税额的区域)每污染当量为6元,唐山市、秦皇岛市等市每污染当量为4.8元,地区性的税收差异会导致排污企业将污染转移,特别是大型的、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置工厂的企业,面对环境保护税的地区性差异,其将产生将污染性生产活动转移到环境保护税额低的地区或者跨区域排放以减少成本。
(二)政府环境治理效率提升。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工厂不规范生产,污染物不经处理即向大气、河流和土壤排放,所以环境污染的一大源头即是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税的开征遵循着“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能够有效将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化为企业生产成本,该过程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生产高污染产品的成本,从而促进企业进行生产方式的创新、产业结构的改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因而,环境保护税是通过税收手段降低污染排放,实现“绿色税收”,降低生产企业的污染排放,提高政府环境治理效率。
环境费改税后征收过程更透明,政策落到实地。环境保护税以其税收强制性保证了征收过程的透明和严格,能够有效解决征收排污费过程中出现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环境保护税较之排污费更高的法律效力和更严格的征管机制,保证了更高的征收率,有利于實现通过环境保护税的税收手段倒逼企业绿色改革,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政府部门与部门间的合作加强,增加执行成本。开征环境保护税意味着税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都要颁布相应的政策与信息共享平台,以保证税收的准确、高效的征收,故开征环境保护税加强了政府部门间的合作,但由于各部门专业性偏向不同所以在征收环境保护税这一同时涉及生态环境和税收两个概念的税时,税务部门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性知识的缺失需要同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而这也意味着在征收环境保护税过程中执行成本的增加。
(三)影响居民消费选择。若企业选择将税负转移至消费者,则会导致消费者的消费选择转变。开征环境保护税后,企业若选择将因税收产生的成本通过提高产品定价的方式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则相应的会降低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削弱消费者对该产品的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烈,由于环境保护税产生的成本差异将会使清洁企业在行业中占据一定优势,也将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因而开征环境保護税会影响居民的消费选择,从消费端促进产业的绿色升级,从而实现“双重红利”。
三、总结
开征环境保护税将率先影响高污染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税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而迫使排污企业投资先进生产工艺,购买环保设备,进行绿色转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做出的选择不同,大规模的企业倾向于投资创新生产方式和清洁设备,小规模企业倾向于将税负转移,同时由于地区间的税收标准的差异,企业会考虑成本进行跨区排污或者将高污染生产活动转移至税率低的地区,而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多层次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来支持鼓励绿色生产,缓解这一问题。开征环境保护税将从源头遏制污染物的排放,因而可以提高政府部门治理环境污染的效率和财政收入,同时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复杂性,征收过程需要税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多部门合作,这提高了政府征税的执行成本,而经过企业对利润、成本和社会约束衡量的不同选择与政府的治理工作,环境保护税的影响传导至居民的消费选择与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否,从而反过来影响产业的绿色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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