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新政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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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民营企业发展和改革的第一个专门性的文件,它进一步明确了民营企业的定位,对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更加具体、力度更大的政策和措施。内蒙古顺势而为,抓紧修订了2018年出台的《内蒙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提升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内蒙古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制度设计和政策落实方面要有更加大胆的探索,寻求突破,在措施上要更加灵活、更加精准,以政府制度创新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民营企业“枝繁叶茂”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和政府政策大力推进下,民营经济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距,民营企业整体发展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与动力不足,缺乏影响力大的民企。从长期看,内蒙古需立足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经济是生力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实现全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此,促进思想解放,是新时期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一大利器,要坚定地迈出思想解放第一步,带着以改革之矛破困难之壁的紧迫感,以不追赶就会错失机遇的危机感,对标时代,对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执行本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不断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以民营经济的“稳”奠定经济全局的“稳”,以民营经济的“活”带动经济全局的“活”。
一是破除陈旧的思维惯性,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民营企业在逆势前行的过程中,需要自身“争气”,更需要政府“打气”。为推动民营企业以质取胜、打造优势、树立品牌,需要各相关部门摒弃过度“求稳”心态与“官本位”思想,树立服务第一、平等友善的意識,对处于初创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特殊支持,放手让企业在不违反现有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通过“扶一把、送一程”促进中小微企业尽快“自立”;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建设试点,多为企业创造“练手”机会,在保证技术标准前提下,支持其参与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对遇到困难的新兴产业,采取个性化帮扶措施,帮助其顺畅“供血”功能、提高抗风险能力,平稳度过“危险期”。
二是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转型。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断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等发展阶段的支持性政策,努力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发挥政府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总结行业发展信息,在互联网经济、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领域,向民营企业推荐一批商业发展潜力大、投资回报预期良好的项目,促进民营资本在稳住存量的基础上,做好优质增量。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改造、产品开发、资源利用、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企高水平“引进来”、高质量“走出去”,扶持一批发展基础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集中力量、开拓创新,打造民营企业知名品牌。
提高政策制定精准性,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2018年内蒙古出台了《内蒙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26条政策举措。政策的出台及时且必要,但是在具体落实过程也出现了政策不够精准、民营企业获得感不强甚至部分政策不接地气、出现“空转”的现象,大大影响了政策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这既造成了政策资源的浪费,也挫伤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因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方面,需要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提高政策的精准性,避免出台的政策“空转”;另一方面,需要抓好政策出台后的落实、落细,尤其注重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增强政策的精准性。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加强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对原有政策运行情况的梳理和总结。在充分征求行业协会、商会和民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切实了解民营企业的所思、所想、所盼,杜绝出现政策先天不足、不接地气、不够精准的问题;在设计政策框架时,要尽量保持与现有政策的有机配合衔接,同时要与相关举措支撑配套,避免政策“空转”;在政策执行程序设定上,减少政策文件数量,提高质量,简化流程,降低执行政策的成本。
二是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在自治区级统一构建集发布、解读和咨询等各项功能于一体的涉企政策信息传播平台,在旗县(市区)层面建立政策兑现“一窗受理”机制。对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依托新闻媒体,通过采取专家解读、重点企业专访等形式,以案例分析、数据比较等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同时,开展政策免费培训,帮助群众和企业了解政策,解决政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在政策执行方面,推出创新性的举措,探索建立政商“双向评价”机制,一方面,加大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政策的评价考核力度,压实政策落实的具体责任。另一方面,对出台政策的效果进行实时评估,让有含金量的措施实实在在见到效果、发挥作用,增强民营企业真实获得感。
聚力解“痛点”疏“堵点”,让民企跑上“高速路”
近年来,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对标国内沿海地区差距仍然巨大,一些长期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仍然突出,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把民营经济的“痛点”“堵点”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在及时发现识别“痛点”“堵点”的基础上,政企联合共同解决“痛点”“堵点”。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部门较少、程序相对简单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于处理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合并处理的问题,要谋划好解决方案分步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通过确定牵头部门联合协调解决。设立企业对“痛点”“堵点”问题解决措施的评价反馈机制,有效了解所采取措施的效果,把及时解“痛点”、 疏“堵点”作为政府对民营经济最大和最有效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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