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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围墙的功能及其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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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住宅小区;围墙;功能;变化
  自2016年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固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为缓解城市交通的拥堵、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我国住宅小区开始了从封闭式到街区制的逐步转型。新建住宅区推广伊始,针对已建成封闭小区的“破墙规划”以“破除隔离”为目的对住宅小区的围墙采取了简单直接的“小区拆围”行动,以期在城市规划层面开放“尽端路”,疏通城市脉络,唤醒城市活力,在居民意识层面消融“心中墙”,缓解社会排斥,实现从社区融合走向社会融合的发展路径。但吴志强、袁奇峰等随后指出,街区制的推广并非等同于破除住区的所有围墙,“破墙”的对象也仅是影响城市空间环境的“大楼盘”。朱喜刚等学者亦通过实证研究表明住宅小区的围墙其本身在空间分隔作用明显,而在引发隔离、排斥等社会性质问题上并非决定性的因素。
  将围墙等同于“隔离”“排斥”的问题表象背后,实质是缺乏对围墙功能的全面了解,导致以偏概全的产生。况且复杂的社会性问题事关人的种种诉求,涉及利益平衡、价值信仰等主观可能,绝非归咎一物,可以拆墙了事。当下,适逢城市建设由粗放式迈向品质化的转折时期,也开启了对住宅小区的围墙进行设计时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本文尝试从梳理围墙主要功能属性的历时演变出发,通过走访住宅小区过程中对其围墙产生的变化进行分析总结,发现住宅小区的围墙可以通过设计的手段成为城市品质化建设中的有效资源。
  1住宅小区围墙的功能属性
  “攘外安内”是围墙在人居环境中起到的主要作用,“攘外”是指围墙具有实用性的排除功能,“安内”是指围墙具有社会性的控制功能。当人居环境的形式具体为当代的住宅小区,围墙的功能属性在延续“攘外安内”的同时,其排除的对象与控制的结果也有所不同。
  1.1住宅小区围墙的功能属性之“攘外”
  《左转》云:“人之有墙,以蔽恶也”,围墙的“攘外”功能在于对“恶”的排除。中国古代曾将围墙建筑称为“城”,钱穆先生认为,耕稼民族修筑围墙合有两重用意,一防水患飘没,二防游牧掠夺。这一方面表示人们筑墙以策安全,所蔽之“恶”,既合天灾,亦有人祸,天灾自有洪水野兽,人祸则不外乎群体冲突。另一方面则表示,于人居处选择兴建围墙,防扰保安,是与人们的生活型态相关。游牧型生活,居无定所,一旦冲突,或战或走,这种流动性与随机性本身就构成了极为有效的防御手段,远胜设墙。定居型生活则不然,人们长久的居住在某一个固定的地点,财富、人口等日积月累,不轻易也不便移动,一旦发生群体冲突,面临袭击骚扰,拖家带口,舍之不忍,逃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围墙作为一种防御设施,人们进可将其作为依靠,以抗威胁,退可借其进行防御,以护周全,其可靠的实用性受到居民的普遍认可,修筑围墙也因此成为耕稼民族中正常且惯用的防御手段。
  时至今日,住宅小区中围墙“攘外”功能的不同在于:其一,对“天灾”的“蔽恶”已逐渐减少甚至不见;其二,所要应对的“人祸”更多的是指偷盗等小型冲突行为而非部落间的战争掠夺等大型冲突。但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住宅小区中的各类监控设施、治安管理相对已经成熟,因此,由围墙带来的安全感受到了各方的质疑,Blakely等认为住宅小区内连围墙本身作为安全设施都只是象征性的,提供给人的安全感更多的是心理安慰,可正因为使墙内居民感到“心安”,围墙存在的依旧“理得”,因为被墙体包围住的居民认为除了人身、财产的安全得到保障外,他们的隐私与心灵等同样能够得到庇护,且这种基于围墙对隐私、心灵等保护的需求已经远胜于对肉身、财产的保护;其三,住宅小区中的围墙不仅仅被要求排除看得见的对象,还被要求排除不可见的威胁,陈越鹏等认为围墙是封闭小区内居民应对现代世界中“恐惧文化”的防御设施之一,也是社会关系中的边界,贸然拆除,可能打乱社會秩序从而激起社会化矛盾。这三项不同表示:首先,围墙所蔽之“恶”将更加复杂,所要应对挑战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加;其次,围墙的保护效果与对人身、财产保护的实用性是有待商榷的,但确实能够在其它方面使居民感到心安;最后,围墙在“蔽恶”的过程中,除了发挥其“排除”的实用性功能之外,也会激发其社会性功能,进行秩序的营造,产生或认同、或隔离的社会影响。
  1.2住宅小区围墙的功能属性之“安内”
  “安内”是围墙的社会性功能,其本质是施以控制,划分界域,营造秩序。譬如,故宫太和殿的围墙在封建时代理应是全北京城至高至厚的,也仅有它可以使用象征权力顶峰的红色,其它围墙不得使用且在高度上也必须按照其主人身份门第的高低逐层递减,这主要是利用围墙的大小、高矮、颜色等形式进行控制,意义在于显示当权者至高无上的权利,稳固封建阶级的秩序。再譬如,《墨子-辞过》云:“宫墙之高足以别男女”,实质是将围墙与当时的社会伦理相结合,以围墙为载体表达了当时的社会规范需要,达成统一的社会共识。恩格斯也曾指出“只要村子一旦变作城市,也就是说,只要它用壕沟和墙壁防守起来,村制度也就变成了城市制度”,从而将围墙与制度挂钩,使其具备了从控制范围到指定领域的界定意义。
  而在当下的住宅小区中,围墙是惯用的“门禁”之一,可以通过指定领域、划分范围的控制手段将居住空间快速个体化、私有化。围墙也因此成为了住宅小区中强烈的领域性符号,但围墙本身并不能向领域内赋予意义与象征。90年代的中国城市以住房的私有化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受围墙围合、将空间私人化的封闭小区之所以兴起,成为商品房的一大卖点,正是受到了这种共识的影响,Pow认为人们甚至将其视作城市美好生活的标志。后来,封闭小区又被赋予了隔离与排斥的社会属性,围墙“安内”的结果从美好生活的标志沦落为社会隔离的诱因,不再受到大众的肯定与认同,导致了围墙始终备受争议。与其将围墙视作其控制功能的结果,毋宁说,围墙只是一种手段,决定它“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归根结底还是人的介入与需求。因此,随着更多人的介入以及需求的复杂化,当初形成的共识无疑会被时代所动摇。但是,在人的作用下,围墙同样也会发生变化以应对新的要求,积极地协助人对内部领域重新掌控,构建新的秩序。   2住宅小区围墙的变化
  2.1墙头加建的“钩镶”之变
  一直以来,在住宅小区中,墙作为“盾”的形象深入人心,当其“蔽恶”的排除效用受到怀疑时,居民便不断地发挥着自己的创造力对其功能进行加强,尤其是在墙头之上施以种种力所能及的加建。这种对围墙实用功能的增强,并非是简单地朝着“高、大、厚”去设计,而是呈现出由“盾”向“钩镶”的变化趋势,传达出一种以“凶”治“恶”的威吓态度。
  “钩镶”是一种流行于中国汉代的兵器,《释名-释兵》中记载:“钩镶,两头日钩,中央日镶。或推镶,或钩引,用之之宜也”,表明钩镶是一种合推、钩两用的兵器。“镶”指镶板,可御敌刃,起到“盾”的功能,“钩”即弯钩,用以钩束敌兵,起到牵制的功能。但“钩镶”还有第三种功能,即“推刺”,这是由于镶板外侧铸有矛刺,行“推”之举,可防亦可攻。所以,“钩镶”其实是一种三“用”的复合型武器而绝非防御型“盾”器。致使围墙由守“蔽恶”到以“凶”治“恶”的“钩镶”之变正体现在“钩”与“刺”两个方面。“钩”主要是指以居民为主体在墙头自发加建的种种设施。在走访社区的过程中发现,居民自添于墙头的“钩”主要有三种形式:碎玻璃、铁钩以及串联的带刺铁圈(如图1),从而导致围墙在视觉形象上的“钩镶”之变,同时既有牵制之用,亦产生威吓之效。“剌”则是指围墙在心理形象上的攻守之变,围墙上三种形式的加建设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都含锋利的尖刺。有研究表明,人们对外界信息的心理印象,其感知有83%来自于视觉,这对于朝夕相处的邻里与经常路过的行人而言,“眼中刺”迟早会成为“心头刺”,毕竟竖“矛”相向绝非表达邻里友好的熟人态度,如芒刺背也不会是一种舒服的过道体验(如图2)。这也反映出一个事实,围墙虽然可以成为主观意识表达的载体,但是这种表达是不完全准确的,尤其当人们对其排除功能再次进行加固时,却没有相应的灵活度匹配排除的强度,即“攘外”时无法区分善恶,以至于对无恶意或存善意的人群同样产生了“推刺”的威胁和不信任。
  2.2从“设施”到“空间”的身份之变
  如果说围墙的“钩镶”之变更多的是形式及实用性功能上的变化,那么住宅小区中围墙的另一重变化则体现在其身份上。围墙最初的身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户外设施,但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去思考它与人的关系,与社区乃至与城市的关系,那么它与人的关联,与环境的关联也会被不断强化,其“安内”的社会性功能将更具“人文关怀”,于是“设施”这一冷冰冰的概念就无法传达出人在其中的重要性,且“设施”又仅是一种独立于环境的设备物件,故户外设施这重身份已不再适用于围墙。
  Francesco Armato等认为城市以提供文化认同和记忆、强化人的体验感来实现其社会功能,吕永龙等认为未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建设需要公众的及时参与,且事关居民的生活体验,以及能否感到持久利益。当下住宅小区的围墙想要实现“安内”的社会功能同样如此,不仅仅是作为边界控制身份、地位等分层,而应该传达出特定地点的积极体验,生产出使人熟悉并具有亲和力的共同文化及记忆,凭此形成群体的凝结以应对外界的威胁,而不是依赖强制性管理达到“安内”的目的。同时,当代设计可以作为媒介传递社会服务和社会情感,譬如广州市竹丝岗社区内扉美术馆外的“无界之墙”正是一个优秀的住宅小区围墙设计实践结果:增厚墙体,透明处理,其外以废旧门框、窗框围合,其内展陈干余件来自于社区居民捐赠的生活旧物;亦举办如“手美术馆”等活动,聯系周边菜贩等人群,使其既成为链接人与物、人与人的线性展厅,也成为被集体参与营造的景观本身,建立起与周边环境的链接。倘若按照原广司的《边界论》理解:其一“无界之墙”赋予了空间容器性。一方面,旧物的回收利用回应了可持续设计的绿色理念,符合当代环境保护的需要;另一方面,旧物是取自于居民闲置的日常用品,当它们成为受众人喜爱的艺术展品,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艺术的在地性,同时使其更加贴近居民所熟悉的日常生活,回应当代艺术“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深刻理念,也重新建构了居民对自身日常生活文化的认知和价值肯定;其二“无界之墙”仍是一种可以看作是“表情”的边界,拥有“钩镶”之变所不具有的灵活度。即可以让无恶意的人共享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文化和记忆,营造出被居民友好对待而非威胁或不被信任的体验,形成互相认同的情感共同体,以达到“安内”的目的;其三“无界之墙”发挥了媒介的作用。被遗弃的日常用品是居民生活记忆的载体,由其组成的记忆空间通过“无界之墙”这一媒介而发生活化,“手美术馆”等活动更是以“无界之墙”为触媒来构建情境,完成空间活化的人本实践。
  3结论
  通过对住宅小区围墙功能和变化的梳理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墙是人们主观意愿下的客观具象,人赋予其象征与意义,但其本身不具备生产这些的能力;第二,缺乏专业引导的居民自建无法保障围墙设计结果的积极效应,赋能于民的专业团队能使设计输出在地的共同文化及记忆,从而产生更具价值的社会认同;第三,通过设计手段链接围墙与物、与人、与环境和谐共生的亲密关系可以使围墙成为提升城市景观与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媒介。因此,在注重品质化、精细化的城市更新中,住宅小区的围墙重新焕发活力与生气的机会在于能坚持以可持续的人本实践作为被设计、被营造的核心,其功能也不应该被约简为无差异的“攘外”和被管理的“安内”,而应该产生不断积累、生产和交换围墙两边居民各自生活体验的效用,也就表明,我们需要将观念更新,把住宅小区的围墙视作充满生活记忆的“空间”而非技术、功能主导的“设施”,重在营造而绝非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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