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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对我国社保制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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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CPF Lifelong Income Scheme)于2009年设立,是政府主导的唯一终身年金计划,力图为退休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每月支付的生活费。该计划基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为参保人提供了多种领取方式,特色鲜明。我国的社会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和新加坡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分析研究其终身入息计划,能够为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些的启示。
  关键词: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相关方案;特点;启示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4-0031-02
  一、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推出的背景
  1.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养老金制度基础。新加坡建国初期,社会经济积贫积弱,政府通过最小化社会福利的方式,为经济增长腾出了空间。随着国家干预工业化政策的落实,经济取得快速增长,跻身发达国家行列。然而,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设立之初就并不是以再分配或是社会福利为目的,政府的职能则是完善国家的工业基础设施,维护自由市场的基本原则,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就业的保障来实现劳动者自身的社会保障供给。养老金以缴费为受益前提,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公民需要在工作时为自己积累所需的养老费用。
  2.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趋势。受益于新加坡先进的医疗科技水平,以及新加坡公民对于健康的积极关注,新加坡人的预期寿命不断增加。根据新加坡统计局2009年公布数据,新加坡人在1960年的预期寿命为63岁,而在2009年已增至80岁。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在65岁以上的人群中,有接近2/3的老年人可以活到80岁,有1/3的老年人可以活到90岁。而根据之前中央公积金局的最低存款计划,退休的公积金会员退休后其退休账户最多可以领取20年的养老金。而在新加坡社会高龄化的背景下,保障每一位会员在活着的时候都能够获得固定的收入,关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长期稳定。
  3.逆向选择增加参保成本。对于参保人而言,只有个人最为了解自己身体健康状态。相对来说,年金提供者所能够获得的参保人的信息较为闭塞,因而想要购买年金的人是最有可能需要的人,即对年金计划来说可能存在很大的长寿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年金供应商不得不增加保费以考虑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在政府主导的年金计划下,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试图鼓励更多的人群加入该计划,以达到一种风险共担的目的。
  二、终身入息计划的相关方案
  终身入息计划共有四种方案可供选择。为了更好地了解终身入息计划,本文参照一位在2013年年满55岁的普通会员,将其退休账户中67 000美元进入计划,各方案的特点和每个月大致的收入,整理为下表。
  根据计划安排,若公积金会员去世后,会员退休账户存款及可退还保险费有结余,剩余款项可由继承人继承。因此,可以按照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以及遗产数的有无、多少来区分各计划之间差异。
  终身入息基本计划中养老金的给付水平最低,案例中参保人每月只能领到530~580美元,但会员的家人拥有较高的遗产数。这样的计划更适合,除参保人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相当数量的遗产数,能够较好地保证其他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终身入息增值计划能够使参保人享受到一个较高的养老金供给,但留给亲人的遗产数较少。当前物质生活水平较高,赡养家人负担较小的参保者更适合这样的计划。
  终身入息平衡计划,是上述两种计划的折中方案,也是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的默认选择,拥有适中的养老金以及遗产数,能够兼顾参保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同时也给家人提供了一定的抚恤保障。
  终身纯入息计划较为极端,计划中没有预留参保人的遗产给亲属,即没有给赡养家人提供保障,账户中积累的养老金完全由自己享受。当然,参保人也享受四种计划中最高的640~700美元的养老金。
  三、计划的特点
  1.成员基础庞大,实现风险共担。作为一项国家计划,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拥有庞大的成员基础,相较于普通的商业年金计划,更大比例的人口基数意味着其受到的逆向选择影响较少,从而能够有效地分散死亡风险。与其他年金产品一样,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的运作原则是风险共担。可偿还的计划年金保费利息在幸存的参与者之间汇集分摊,这让参加计划的成员能够支付较低的保费,就可获得所预期的总收入。与此同时,终身入息计划由中央公积金董事会管理,不会产生代理商佣金的分销成本。计划的年金保费将由专业精算师计算,以确保公平,保费根据个人的年龄和性别有所调整。
  2.制度完全积累,保证可持续性。很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以政府储备资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是不可持续的。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实行完全累积制,是一种典型的自我储蓄型的保障模型,终身入息计划也同样遵循这样的制度安排。它是基于成员待遇的自我相关和自我供给的基本原则,年金保费所赚取的利息汇集在会员中,确保没有公积金终身入息的会员在退休时支付退休金,会员只能使用自己账户里储存的钱,长期来看是可持续的。
  3.可选择延迟加入计划。计划规定,只有在公积金会员希望开始领取年金计划的生活津贴时,才需要选择公積金终身入息计划,直到参保人达到70岁时将自动加入计划。中央公积金局的管理人员会提前六个月写信书面告知参保人的支付资格期限,并告知其拥有的选项以及做出的选择时间。也就是说,参保人可以延迟加入终身入息计划,这不仅有助于累积终身入息计划中的利息,当个人选择延迟加入计划时,公积金终身入息的利率可达到7%,属于较高的收益率水平,这同时也可以提高个人未来的退休收入,这种选择特别适合在老年阶段仍有工作或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劳动者。
  4.投资报酬定期调整。考虑到变动的死亡率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为使计划能长期持续,终身入息计划中养老金保费及支出会定期调整,即养老金并不能完全得到保证。计划中唯一能够保障的是新加坡政府会支付不低于3.5%的公积金利息。支出参照实际投资利率和死亡率支付,这确保了终身入息计划保持充足的资金池以及长期的可持续性。
  四、相关启示
  1.为延迟领取养老金提供政策支持。根据我国目前的退休现状,职工一般参照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提前退休和“退而不休”的劳动者。“退而不休”的劳动者停留在劳动力市场但仍然享受着养老金,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养老金必将面临巨大的长寿风险。相关政策需要重点关注这部分人群,以合理的方式保障养老金较高的利息率,鼓励他们延迟办理退休手续,延迟领取养老金,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资金的长期配置。
  2.参照投资回报和死亡率的变动制定养老金的调整方案。我国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已持续了多年的上调,广大的参保人积极分享了国家经济发展的福利,即使目前涨幅调整到了10%以下,但是长期来看,这样的复利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参照新加坡终身入息计划的制度特点,相关的调整方案可以参照我国养老金具体的投资回报以及国人死亡率的变动而制定,保证社保资金的可持续性。
  3.继续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超过9亿人,参保率达到85%左右,然而仍有大约1.5亿人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更大的资金池,有利于分摊全社会的养老风险,也有利于养老金待遇的提升。政府层面继续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与此同时加快省级统筹,推动全国统筹,能够为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的流动创造一个完善的制度保障,减少劳动人员全国流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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