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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主要分类及特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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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对电力交易主要类型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全面分析了不同类型电力交易的特点,并基于该类型电力交易特点分析其与一般商品交易的区别,对于电力市场化研究、电力交易规则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电力交易 现货 期货 期权
  一、电力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指商品即时物理交割的实时交易,交易的是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而非零售环节。电力属三类大宗商品中的能源商品之一,在固定的交易场所交易。电力现货交易与一般商品交易共同特点:合约标准化(标准电力交易合同)、交易集中化、保证金交易等。这些与期货交易类似,期货交易中详述。
  电力现货交易与一般商品交易的区别:由于电力商品交割需瞬时供需平衡,电力现货交易时间范围一般扩大到实时交割前的数个小时乃至一日,因此电力现货交易分为:日前、日内和实时交易。其中,日前交易是电力现货主要交易方式。
  (一)日前交易
  日前交易一般由电力交易机构提前一天组织交易,市场成员能比较准确地预测自身发电能力或用电需求,形成与系统运行相适应、可执行的交易计划。日前交易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有利于充分竞争,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机制中的作用。
  (二)日内交易
  日内交易是提供一个在日前市場关闭后对发用电计划进行微调的交易平台,也有电力交易机构组织,主要是应对日内各种预测偏差及非计划状况,交易规模一般较小。但随着新能源接入量增加,日内发电出力不确定性增强,日内市场给新能源参与竞争提供了机制上的支持,交易量在增加。
  (三)实时交易
  实时交易一般在小时前由调度中心组织实施,非常接近系统实时运行,主要作用不在于电量交易,而在于为系统阻塞管理和辅助服务提供调节手段与经济信号,反映系统超短期的资源稀缺与阻塞程度,并形成与系统实际运行切合度高的发用电计划,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二、电力远期合约交易
  电力远期合约交易指的是双方约定于未来某一确定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卖特定数量电力商品的合约。远期合约适用一般《合同法》规定,主要特点:一是交易对象是实物电力商品,有的也可以转让,但最终履约方式是物理交收。二是协议内容有较强灵活性,买卖双方可自由协商确定,不同交易主体合约内容差异可能很大。三是信用风险突出,交易一般无保证金,电力远期合约期限大大长于电力现货交易,交易始终面临很大信用风险。
  三、电力期货及期权交易
  (一)电力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由远期交易通过合同标准化发展而来,交易标的是期货合约而非商品本身,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主要内容是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电力)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交易首先适用期货交易法规,无规定再适用《合同法》。电力期货与一般商品期货交易共同的特点:一是合约标准化。除价格外,期货合约所有条款都是交易所规定好的标准化条款,交易双方不需协商,可节约交易时间,减少交易纠纷。二是场内集中竞价交易。期货交易必须在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会员方能进场交易,场外客户若想参与交易,只能委托经纪公司代理。三是保证金交易。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进行期货交易需按照合约价值缴纳一定比率的履约保证金(一般是成交合约价5%-10%),就可进行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益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可提取多余保证经。这种以小博大的保证经交易,也被称为“杠杆交易”,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特点,吸引大量投机者参与。四是双向交易。指期货交易者既可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卖出建仓),即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五是对冲了结。与双向交易相联系的是对冲机制,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者不是通过合约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来履约,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对冲机制免除了进行实物交割的麻烦,大大增加期货市场流动性)。六是当日无负债结算(逐日盯市)。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各合约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对应收应付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电力期货与一般商品期货的区别:一是电力期货交割要持续一个时间段。电力期货由于不适合储存和生产消费瞬时同步的特点,交割需持续一个交割月(普通商品期货在交割月中的某一天完成交割。金融期货在交割月中某一时刻瞬时结算)。二是电力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基差较大。由于电力系统复杂性及电力实时平衡要求,电力期货的现货交割要求在期货到期前的几个交易日内停止电力期货交易(如:纽约商品交易所针对美国东部市场的电力期货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之前的第4个交易日),因此,这几个交易日的电价波动风险将无法回避。而影响电价波动的因素很可能在期货平仓前没有被发现,如天气突变、设备故障等,因此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基差将会很大,应用期货保值的效率会大大降低。三是电力期货合约的交割困难。电力期货的每一笔交割,都将对电力系统运行状态产生影响,考虑到整个电网的安全性,所有电力期货合约的交割计划须提交给系统调度者,由调度者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统一制定。此外,由于电力交割点较少,通常离大部分电力用户都很远,所以执行电力期货的交割通常还需承担很高的输电费用。
  (二)电力期权交易
  在有些情况下,市场参与者希望签订的是有条件交货合同,也就是在合同持有者觉得履行合同有利可图时,该合同才会得到实际执行,这种合同称为“期权”。电力期权实质也是一种选择权,期权购买者花钱购得的可以享受的权利,而不需要承担履约义务。即买主认为行使电力期权对自己不利时,可以放弃行使这种权利,但购买期权所付出的费用,即买主支付的“权利金”不再退还。
  期权划分为两种类型:买入期权(Call)和卖出期权(Put)。买入期权赋予持有者按照所谓的行权价格(ExercisePrice)买入给定数量商品的权利。卖出期权赋予持有者以行权价格卖出给定数量商品的权利。期权与现货关系:期权的持有者是否决定执行合同赋予的权力,这取决于商品的现货价格。欧式电力期权只有在到期日(ExpiryDate)才能被执行,而美式电力期权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任意时间执行。
  四、结语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级电力交易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研究,丰富交易品种品类,发挥好服务市场、推动改革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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